成语解释:想尽办法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
成语出处:西汉 司马迁《史记 酷吏列传》:“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所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
成语故事:汉朝时期,卫青将军提拔河东咸宣做官。咸宣一路平步青云,一直做到中丞,他受命前去处理主父偃以及淮南叛乱的案子。他大显神通,以深奥难懂的文字罗列了许多人的罪名,大开杀戒,闹得人心惶惶。他的这种做法最终导致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