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贪求财利,忘却道义。
成语出处:明 凌濛初《拍案惊奇/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初刻拍案惊奇 姚滴珠避羞惹羞》:“我是此间良人家女儿,在姜秀才家为妾,大娘不容。后来连秀才贪利忘义,竟把来卖与这郑妈妈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