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巫咸撮要五
天元赢弱失时,难获延年。日主高强化鬼,当膺厚福。
日旺无依,离祖迁居。若不迁居,死在外地。
日旺无依,损财伤妻。若不伤妻,外家零落。
正官被合,平生名利皆虚。
七煞被合,处世反凶为吉。
煞旺更值身衰,衣食奔走。
官柔又遇煞扰,行藏汨没。
财旺身强,资财迭积。假如:、甲辰甲戌落寅亥,金帛满屋。
丁亥丁卯到酉亥,珍宝盈室。
六甲日遇庚辛,若重多必主灾厄。
六丙身居亥子,无制伏定是贫儒。
行运得失,更当详察。
得地失时,如田畴得雨。得时失地,如輗损涂泥。
得时者亦能举跃,失地者难以升迁。
故火到南方而荣,水临北地而盛。
土到东而病,木至西而衰,金入北而沉。
旺处生而死处灭,死处生而旺处脱。
岁运俱伤日主,遇之命必亏危。
气运与祖气伤残,门户与父母俱损。
运神克岁,刑讼来临。岁克运神,官灾竞起。
金主刀刃刑伤,水主江河覆溺。木则悬梁自缢,虎咬龙嗔。
火则夜眠压倒,焚死蛇伤。土乃墙推土陷。五行煞重,当如此详。
又曰:有化而不化之由,聚而不聚之机,合而不合之类,秀而不秀之实。
化而不化损于贵,聚而不聚损于财,合而不合损于官,秀而不秀损于福。
又有不化而化之因,不聚而聚之机,不合而合之理,不秀而秀之用。
不化而化者,定居权贵。不聚而聚者,终于富足。
不合而合者,必迁高职。不秀而秀者,须享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