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O则
有不可及之志,必有不可及之功;有不忍言之心,必有不忍言之祸。
有不可及之志,必有不可及之功;有不忍言之心,必有不忍言之祸。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一个人有旁人所不能及的志向,必然能建立旁人所不能及的功业。对人对事若发现错误而不忍心去指责、纠正,那么必然会因为不忍心去说而造成祸害。
注释
不忍言:发现错误而不忍去指责、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