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出自宋代苏轼的《题西林壁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从正面、侧面看庐山山岭连绵起伏、山峰耸立,从远处、近处、高处、低处看都呈现不同的样子。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之所以辨不清庐山真正的面目,是因为我身处在庐山之中。

参考资料:

1、 金菊林.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11-13

横看成岭侧(cè)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横看:从正面看。庐山总是南北走向,横看就是从东面西面看.侧:侧面。各不同:各不相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yuán)身在此山中。
不识:不能认识,辨别。真面目:指庐山真实的景色,形状。缘:因为;由于。此山:这座山,指庐山。西林:西林寺,在现在江西省的庐山上。

参考资料:

1、 金菊林.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11-13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是一首诗中有画的写景诗,又是一首哲理诗,哲理蕴含在对庐山景色的描绘之中。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一句说的是游人从远处、近处、高处、地处等不同角度观察庐山面貌是可以得到不同观感的。有时你看到到是起伏连绵的山岭,有时你看到的是高耸入云端的山峰。这两句概括而形象地写出了移步换形、千姿万态的庐山风景。

  结尾两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即景说理,谈游山的体会。之所以不能辨认庐山的真实面目,是因为身在庐山之中,视野为庐山的峰峦所局限,看到的只是庐山的一峰一岭一丘一壑,局部而已,这必然带有片面性。这两句奇思妙发,整个意境浑然托出,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回味经验、驰骋想象的空间。这不仅仅是游历山水才有这种理性认识。游山所见如此,观察世上事物也常如此。这两句诗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启迪人们认识为人处事的一个哲理——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难免有一定的片面性;要认识事物的真相与全貌,必须超越狭小的范围,摆脱主观成见。

  一首小诗激起人们无限的回味和深思。所以,《题西林壁》不单单是诗人歌咏庐山的奇景伟观,同时也是苏轼以哲人的眼光从中得出的真理性的认识。由于这种认识是深刻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所以诗中除了有谷峰的奇秀形象给人以美感之外,又有深永的哲理启人心智。因此,这首小诗格外来得含蓄蕴藉,思致渺远,使人百读不厌。

  苏轼的诗既是人生感悟,也是一种政治体验。苏轼自进入仕途后卷入了新旧之法的争议,他在政治倾向上更贴近保守派,反对王安石主导的新法。但他不偏激,主张汲取新法合理成分,主张讲究执行策略,反而又为旧党所不容。因此,苏轼笔下的庐山,也可以看成是扑朔迷离的政局,新旧两党立场不同,结论也不同。事实上,人们都置身局中,置身历史长河中,都不免陷入当局者迷的困境,应该更客观地思考问题,得出恰当结论。

  如果说宋以前的诗歌传统是以言志、言情为特点的话,那么到了宋朝尤其是苏轼,则出现了以言理为特色的新诗风。这种诗风是宋人在唐诗之后另辟的一条蹊径,用苏轼的话来说,便是“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形成这类诗的特点是:语浅意深,因物寓理,寄至味于淡泊。《题西林壁》就是这样的一首好诗。

参考资料:

1、 何满子 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4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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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正面、侧面看庐山山岭连绵起伏山峰耸立,从远处、近处、高处、低处看都呈现不同的样子。
之所以辨不清庐山真正的面目,是因为我身处在庐山之中。

注释
题西林壁:写在西林寺的墙壁上。西林寺在庐山西麓。题:书写,题写。西林:西林寺,在江西庐山。
横看:从正面看。庐山总是南北走向,横看就是从东面西面看.
侧:侧面。
各不同:各不相同。
不识:不能认识,辨别。
真面目:指庐山真实的景色,形状。
缘:因为;由于。
此山:这座山,指庐山。
西林:西林寺,在现在江西省的庐山上。这首诗是题在寺里墙壁上的。

参考资料:

1、 金菊林.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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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是一首诗中有画写景诗,又是一首哲理诗,哲理蕴含在对庐山景色的描绘之中。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一句说的是游人从远处、近处、高处、地处等不同角度观察庐山面貌是可以得到不同观感的。有时你看到到是起伏连绵的山岭,有时你看到的是高耸入云端的山峰。这两句概括而形象地写出了移步换形千姿万态的庐山风景。

  结尾两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即景说理,谈游山的体会。之所以不能辨认庐山的真实面目,是因为身在庐山之中,视野为庐山的峰峦所局限,看到的只是庐山的一峰一岭一丘一壑,局部而已,这必然带有片面性。这两句奇思妙发,整个意境浑然托出,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回味经验、驰骋想象的空间。这不仅仅是游历山水才有这种理性认识。游山所见如此,观察世上事物也常如此。这两句诗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启迪人们认识为人处事的一个哲理——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难免有一定的片面性;要认识事物的真相与全貌,必须超越狭小的范围,摆脱主观成见。

  一首小诗激起人们无限的回味和深思。所以,《题西林壁》不单单是诗人歌咏庐山的奇景伟观,同时也是苏轼以哲人的眼光从中得出的真理性的认识。由于这种认识是深刻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所以诗中除了有谷峰的奇秀形象给人以美感之外,又有深永的哲理启人心智。因此,这首小诗格外来得含蓄蕴藉,思致渺远,使人百读不厌

  苏轼的诗既是人生感悟,也是一种政治体验。苏轼自进入仕途后卷入了新旧之法的争议,他在政治倾向上更贴近保守派,反对安石主导的新法。但他不偏激,主张汲取新法合理成分,主张讲究执行策略,反而又为旧党所不容。因此,苏轼笔下的庐山,也可以看成是扑朔迷离的政局,新旧两党立场不同,结论也不同。事实上,人们都置身局中,置身历史长河中,都不免陷入当局者迷的困境,应该更客观地思考问题,得出恰当结论。

  如果说宋以前的诗歌传统是以言志、言情为特点的话,那么到了宋朝尤其是苏轼,则出现了以言理为特色的新诗风。这种诗风是宋人在唐诗之后另辟的一条蹊径,用苏轼的话来说,便是“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形成这类诗的特点是:语浅意深,因物寓理,寄至味于淡泊。《题西林壁》就是这样的一首好诗。

参考资料:

1、 满子 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4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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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苏轼于公元1084年(神宗元丰七年)五月间由黄州贬所改迁汝州团练副使,赴汝州时经过九江,与友人参寥同游庐山。瑰丽的山水触发逸兴壮思,于是写下了若干首庐山记游诗。

参考资料:

1、 陈迩冬.苏轼诗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第二版):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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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苏轼

苏轼(1037-1101),北宋文学家、书画家、美食家。字子瞻,号东坡居士。汉族,四川人,葬于颍昌(今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一生仕途坎坷,学识渊博,天资极高,诗文书画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艺术表现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世有巨大影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擅长行书、楷书,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画学文同,论画主张神似,提倡“士人画”。著有《苏东坡全集》和《东坡乐府》等。 276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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鹧鸪天·紫禁烟花一万重

:

有怀京师上元,与韩叔夏司谏、王夏卿侍叔、曹仲谷少卿同赋。

紫禁烟花一万重,鳌山宫阙倚晴空。玉皇端拱彤云上,人物嬉游陆海中。
星转斗,驾回龙。五侯池馆醉春风。而今白发三千丈,愁对寒灯数点红。

有怀京师上元,与韩叔夏司谏、王夏卿侍叔、曹仲谷少卿同赋。
京城上元佳节有感,与韩叔夏司谏、王夏卿侍叔、曹仲谷少卿一同赋词。

紫禁烟花一万重,鳌山宫阙倚晴空。玉皇端拱彤云上,人物嬉游陆海中。
皇宫春色浓郁,华灯宝炬与月色焰火交辉。玉皇大帝端坐于彩云之上,各种人物让人目不暇接,有的在陆上,有的在海上。

星转斗,驾回龙。五侯池馆醉春风。而今白发三千丈,愁对寒灯数点红。
斗转星移,龙驾回宫。贵家池馆一派和气繁荣。如今白发三千丈,只能忧愁地与数点寒灯作伴。

参考资料:

1、 苏樱 .婉约词点评 .陕西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年 :455-456 .

有怀京师上元,与韩叔夏司谏、王夏卿侍郎、曹仲谷少卿同赋。
鹧鸪天:词牌名,又名“思佳客”“思越人”“醉梅花”“半死梧”“剪朝霞”等。

紫禁烟花一万重,鳌(áo)山宫阙(què)倚晴空。玉皇端拱彤云上,人物嬉游陆海中。
紫禁:指汴京皇宫。烟花一万重:形容春色浓郁。烟花:烟云与花朵。鳌山:元宵节之灯山。端拱:端坐拱手,无为而治。玉帝:指玉皇大帝。陆海:陆地和海洋。因为花灯中的人物有的在陆地上,有的在海上(八仙过海)。

星转斗,驾回龙。五侯池馆醉春风。而今白发三千丈,愁对寒灯数点红。
五侯:后汉桓帝一日封五个侯爵。此指贵家池馆。

参考资料:

1、 苏樱 .婉约词点评 .陕西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年 :455-456 .

有怀京师上元,与韩叔夏司谏、王夏卿侍郎、曹仲谷少卿同赋。

紫禁烟花一万重,鳌山宫阙倚晴空。玉皇端拱彤云上,人物嬉游陆海中。
星转斗,驾回龙。五侯池馆醉春风。而今白发三千丈,愁对寒灯数点红。

  这首词打破了结构上分片的定格。从文义看,前七句和后两句,是意境迥异、对比鲜明的。

  前七句,词人从怀旧入手,以流利轻快的笔法,描绘了汴京紫禁城内外欢度上元佳节的盛况。正月十五之夜,华灯宝柜与月色焰火交辉,华灯叠成的鳌山与华丽的宫殿高耸云天,至尊的帝王端坐于高楼之上,万民百姓则嬉戏游玖于街衢之间。斗转星移,龙驾回宫此时万众狂欢更趋高潮。这幅上元节情景,完全是记实。据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回忆,上元的汴京“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宣德楼上,皆垂黄缘帘,中一位乃御座。……万姓皆露台下观看,乐人时引万姓山呼。”此外该书还记载的:“别有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妆,竞夸华丽,春情荡飏,酒兴融恰,雅会幽欢,寸阴可惜,景色浩闹,不觉更阑。宝骑马骎骎,香轮辘辘,五陵年少,满路行歌,万户千门,笙簧未彻。”这从一侧面反映了民间情景,由此读者可以想见豪贵之家此夕宴乐之盛,但如其自序所云“未尝经从”,故从阙略罢了。“五侯”,这是个典故是说汉代外戚、宦官有五人同时封侯之的。故以后用它泛称权贵之家为侯家。

  如此良辰美景,是何等繁盛、万众何等欢乐,但最后两句,词意陡转,读者面前突现了一个萧索凄清的境界:“而今白发三千丈,愁对寒灯数点红。”“而今”二字,把上元狂欢的画面抛到了遥远的过去,成了一个幻境,这是化实为虚的妙笔;同时,又把词人所处的现实环境一下子推到读者眼前。词人抚今追昔,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当年身为贵胄(向子諲是宋神宗钦圣宪肃皇后的再从侄),曾出入宫闱,备受恩宠,此时却是一个皤然老翁;当年目睹京城繁华,亲历北宋盛况,此时僻居乡里,只能与数点寒灯作伴。

  王夫之《姜斋诗话》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的确如王夫之所说这首词将今昔两个画面加以对比,这种盛与衰、乐与哀相互对比的手法,确实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白发三千丈”借用李白名句,表现愁绪满怀的词人“愁对寒灯数点红”凝聚着词人多少深沉的感慨:是对昔日繁华生活的眷恋?是对往事若梦的人生喟叹?还是因国破家亡而产生的怅恨?抑或是“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失落感?这一切,词人用一个“愁”字点破了。

  “白发”、“寒灯”二句中,两个描写色彩的字“白”与“红”又互相映衬,渲染了一种凄清的境界。结句凝重,含蕴无穷,以少总多,发人遐思,是全篇传神之笔。

参考资料:

1、 《唐宋词鉴赏辞典》(南宋·辽·金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34-1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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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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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日本国僧敬龙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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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
遥远的扶桑已在渺茫之中,您家在扶桑东面还要往东。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
此去谁能与你一起到家乡?唯有一船明月和满帆清风。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801-802

扶桑(sāng)已在渺(miǎo)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
扶桑:古时传说的东方神木和国名,也指传说中太阳升起的地方。后世常用来指代日本。渺茫:远而空荡的样子。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
师:古代对僧人、道士的尊称。此指敬龙和尚。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801-802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

参考资料:

1、 陈长明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295-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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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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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终远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
葛藤缠绕绵绵长,在那大河河湾旁。兄弟骨肉已离散,叫人爹爹心悲凉。叫人爹爹心悲凉,他也哪里会赏光。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终远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
葛藤缠绕绵绵长,在那大河河岸旁。兄弟骨肉已离散,叫人妈妈心悲凉。叫人妈妈心悲凉,她也哪里会帮忙。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葛藤缠绕绵绵长,在那大河河滩旁。兄弟骨肉已离散,叫人哥哥心悲凉。叫人哥哥心悲凉,他也只把聋哑装。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43页

绵绵葛(gé)(lěi),在河之浒(hǔ)。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
绵绵:连绵不绝。葛、藟(音垒):藤类蔓生植物。浒:水边。终:既已。远(音院):远离。顾、有、闻:皆亲爱之意也。 有(音佑):通“佑”,帮助。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sì)。终远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
涘:水边。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chún)。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漘:河岸,水边。昆:兄。闻:问。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43页
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终他人父。终他人父,亦莫我顾。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终远兄弟,终他人母。终他人母,亦莫我有。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终远兄弟,终他人昆。终他人昆,亦莫我闻。

  旧说以为此诗乃东周初年姬姓贵族所作,旨在讥刺平王弃宗族而不顾。《毛诗序》:“《葛藟》,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毛氏说诗多牵强附会,常把表现人之常情的诗作拉扯到政教、美刺上去。宋人说诗较为通达,朱熹《诗集传》云:“世衰民散,有去其乡里家族,而流离失所者,作此诗以自叹。”得其旨矣。

  诗凡三章,章六句。首章“緜緜”二句写眼前景物。诗人流落到黄河边上,见到河边葛藤茂盛,绵绵不断,不禁触景伤情,联系到自己远离兄弟、飘泊异乡的身世,感到人不如物。他流落他乡,六亲无靠,生活无着,不得不乞求于人,甚至覥颜“终他人父”。处境之艰难,地位之卑下,可见一斑。但是即便如此,也未博得人家的一丝怜悯。“终他人父,亦莫我顾”,直书其事,包含许多屈辱,许多痛楚,正如朱熹所叹:“则其穷也甚矣!”(同上)第二、第三章诗意略同首章,仅二、四、五、六句句尾更换一字,丰富了诗的内涵,反覆咏叹中稍有变化。此诗两句表达一层意思,六句有三层意思,两层转折。由绵绵不绝的葛藟对照兄弟的离散,是一折,由“终他人父”、“终他人母”、“终他人昆”而竟不获怜悯,又是一折。每一转折,均含无限酸楚。诗人直抒情事,语句简质,却很感人,表现了飘零的凄苦和世情的冷漠。牛运震《诗志》评曰:“乞儿声,孤儿泪,不可多读。”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曰:“沉痛语,不忍卒读。”都对诗中表现出的流离之苦深为致慨,相信这也是每一位读此诗者的共同感受。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43-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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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枝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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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春风千万枝,嫩于金色软于丝。
永丰西角荒园里,尽日无人属阿谁?

一树春风千万枝,嫩于金色软于丝。
春风吹拂,千丝万缕的柳枝随风起舞,枝头嫩芽一片鹅黄,飘荡的柳枝比丝缕还要柔软。

永丰西角荒园里,尽日无人属阿谁?
永丰坊西角的荒园里,没有一人光顾,这美好的柳枝又能属于谁呢?

参考资料:

1、 吉林大学中文系.唐诗鉴赏大典(十):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239-240

一树春风千万枝,嫩于金色软于丝。
千万枝:一作“万万枝”。

永丰西角荒园里,尽日无人属阿(ā)谁?
永丰:永丰坊,唐代东都洛阳坊名。阿谁:疑问代词。犹言谁,何人。

参考资料:

1、 吉林大学中文系.唐诗鉴赏大典(十):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239-240
一树春风千万枝,嫩于金色软于丝。
永丰西角荒园里,尽日无人属阿谁?

  这是一首写景寓意诗,前两句写景,极写柳树的美态,诗人所抓的着眼点是柳条,写出了动态、形态和色泽显出它的材质之美。后两句写的是诗人对柳树遭遇及自己的评价,因为柳树所生之地不得其位,而不能得到人的欣赏,寓意怀才不遇而鸣不平,含蓄地抨击了当时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相关政府官员。

  此诗前两句写柳的风姿可爱,后两句抒发感慨,是一首咏物言志的七绝。

  诗中写的是春日的垂柳。最能表现垂柳特色的,是它的枝条,此诗亦即于此着笔。首句写枝条之盛,舞姿之美。“春风千万枝”,是说春风吹拂,千丝万缕的柳枝,随风起舞。一树而千万枝,可见柳之繁茂。次句极写柳枝之秀色夺目,柔嫩多姿。春风和煦,柳枝绽出细叶嫩芽,望去一片嫩黄;细长的柳枝,随风飘荡,比丝缕还要柔软。“金色”、“丝”,比譬形象,写尽早春新柳又嫩又软之娇态。此句上承春风,写的仍是风中情景,风中之柳,才更能显出枝条之软。句中叠用两个“于”字,接连比况,更加突出了“软”和“嫩”,而且使节奏轻快流动,与诗中欣喜赞美之情非常协调。这两句把垂柳之生机横溢,秀色照人,轻盈袅娜,写得极生动。《唐宋诗醇》称此诗“风致翩翩”,确是中肯之论。

  这样美好的一株垂柳,照理应当受到人们的赞赏,为人珍爱;但诗人笔锋一转,写的却是它荒凉冷落的处境。

  诗于第三句才交代垂柳生长之地,有意给人以突兀之感,在诗意转折处加重特写,强调垂柳之不得其地。“西角”为背阳阴寒之地,“荒园”为无人所到之处,生长在这样的场所,垂柳再好,又有谁来一顾呢?只好终日寂寞了。反过来说,那些不如此柳的,因为生得其地,却备受称赞,为人爱惜。诗人对垂柳表达了深深的惋惜。这里的孤寂落寞,同前两句所写的动人风姿,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对比越是鲜明,越是突出了感叹的强烈。

  这首咏物诗,抒发了对永丰柳的痛惜之情,实际上就是对当时政治腐败、人才埋没的感慨。白居易生活的时期,由于朋党斗争激烈,不少有才能的人都受到排挤。诗人自己,也为避朋党倾轧,自请外放,长期远离京城。此诗所写,亦当含有诗人自己的身世感慨在内。

  此诗将咏物和寓意熔在一起,不着一丝痕迹。全诗明白晓畅,有如民歌,加以描写生动传神,当时就“遍流京都”。后来苏轼写《洞仙歌》词咏柳,有“永丰坊那畔,尽日无人,谁见金丝弄晴昼”之句,隐括此诗,读来仍然令人有无限低回之感,足见其艺术力量感人至深了。

参考资料:

1、 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403:9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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