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意
忽闻有奇客,何姓复何名。嗜酒陶彭泽,能琴阮步兵。
何须问寒暑,径共坐山亭。举袂祛啼鸟,扬巾扫落英。
心神无俗累,歌咏有新声。新声是何曲,沧浪之水清。
汉主东封报太平,无人金阙议边兵。
纵饶夺得林胡塞,碛地桑麻种不生。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陇戍三看塞草青,楼烦新替护羌兵。
同来死者伤离别,一夜孤魂哭旧营。
黠虏生擒未有涯,黑山营阵识龙蛇。
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汉主东封报太平,无人金阙议边兵。
纵饶夺得林胡塞,碛地桑麻种不生。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誓死要横扫匈奴个个都奋不顾身,五千身穿锦袍的精兵战死在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真怜那无定河边暴弃的粼粼白骨,还是少妇们春闺里思念的梦中人。
陇戍三看塞草青,楼烦新替护羌兵。
同来死者伤离别,一夜孤魂哭旧营。
黠虏生擒未有涯,黑山营阵识龙蛇。
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703-704汉主东封报太平,无人金阙议边兵。
纵饶夺得林胡塞,碛地桑麻种不生。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匈奴:指西北边境部族。貂锦:这里指战士,指装备精良的精锐之师。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无定河:黄河中游支流,在陕西北部。春闺:这里指战死者的妻子。
陇戍三看塞草青,楼烦新替护羌兵。
同来死者伤离别,一夜孤魂哭旧营。
黠虏生擒未有涯,黑山营阵识龙蛇。
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703-704汉主东封报太平,无人金阙议边兵。
纵饶夺得林胡塞,碛地桑麻种不生。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陇戍三看塞草青,楼烦新替护羌兵。
同来死者伤离别,一夜孤魂哭旧营。
黠虏生擒未有涯,黑山营阵识龙蛇。
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陇西行》是乐府《相和歌·瑟调曲》旧题,内容写边塞战争。陇西,即今甘肃宁夏陇山以西的地方。这首《陇西行》诗反映了唐代长期的边塞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和灾难。虚实相对,宛若电影中的蒙太奇,用意工妙。诗情凄楚,吟来潸然泪下。诗人共写了《陇西行四首》,此处赏析第二首。
首二句以精炼概括的语言,叙述了一个慷慨悲壮的激战场面。唐军誓死杀敌,奋不顾身,但结果五千将士全部丧身“胡尘”。“誓扫”、“不顾”,表现了唐军将士忠勇敢战的气概和献身精神。汉代羽林军穿锦衣貂裘,这里借指精锐部队。部队如此精良,战死者达五千之众,足见战斗之激烈和伤亡之惨重。
接着,笔锋一转,逼出正意:“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这里没有直写战争带来的悲惨景象,也没有渲染家人的悲伤情绪,而是匠心独运,把“河边骨”和“春闺梦”联系起来,写闺中妻子不知征人战死,仍然在梦中想见已成白骨的丈夫,使全诗产生震撼心灵的悲剧力量。知道亲人死去,固然会引起悲伤,但确知亲人的下落,毕竟是一种告慰。而这里,长年音讯杳然,征人早已变成无定河边的枯骨,妻子却还在梦境之中盼他早日归来团聚。灾难和不幸降临到身上,不但毫不觉察,反而满怀着热切美好的希望,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明代杨慎《升庵诗话》认为,此诗化用了汉代贾捐之《议罢珠崖疏》“父战死于前,子斗伤于后,女子乘亭鄣,孤儿号于道,老母、寡妻饮泣巷哭,遥设虚祭,想魂乎万里之外”的文意,称它“一变而妙,真夺胎换骨矣”。贾文着力渲染孤儿寡母遥祭追魂,痛哭于道的悲哀气氛,写得沉痛而富有情致。文中写家人“设祭”、“想魂”,已知征人战死。而陈陶诗中的少妇则深信丈夫还活着,丝毫不疑其已经死去,几番梦中相逢。诗意更深挚,情景更凄惨,因而也更能使人一洒同情之泪。
这诗的跌宕处全在三、四两句。“可怜”句紧承前句,为题中之义;“犹是”句荡开一笔,另辟新境。“无定河边骨”和“春闺梦里人”,一边是现实,一边是梦境;一边是悲哀凄凉的枯骨,一边是年轻英俊的战士,虚实相对,荣枯迥异,造成强烈的艺术效果。一个“可怜”,一个“犹是”,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感慨,凝聚了诗人对战死者及其家人的无限同情。
明王世贞《艺苑卮言》赞赏此诗后二句“用意工妙”,但指责前二句“筋骨毕露”,后二句为其所累。其实,首句写唐军将士奋不顾身“誓扫匈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次句写五千精良之兵,一旦之间丧身于“胡尘”,确实令人痛惜。征人战死得悲壮,少妇的命运就更值得同情。所以这些描写正是为后二句表现少妇思念征人张本。可以说,若无前二句明白畅达的叙述描写作铺垫,想亦难见后二句“用意”之“工妙”。
参考资料:
1、 阎昭典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124-1125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如手。笑杀陶渊明,不饮杯中酒。
大地一片雪白,风色寒厉,纷纷的雪花片片如大手。笑死了陶渊明,就因为你不饮杯中酒。
浪抚一张琴,虚栽五株柳。空负头上巾,吾于尔何有。
你真是浪抚了一张素琴,虚栽了五株翠柳。辜负了戴的头巾,我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如手。笑杀陶渊明,不饮杯中酒。
浪抚一张琴,虚栽五株柳。空负头上巾,吾于尔何有。
五株柳:陶渊明畜素琴一张,宅边有五柳树。空负头上巾:语出陶渊明诗“若复不快饮,空负头上巾”。
酒,历来是文人墨客的情感寄托,诗人尤甚,李白更是以“斗酒诗百篇”名扬天下,他常以甘醇可口的美酒为寄托,做了大量的反映心理情绪的诗。这首《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便是。
历阳,唐代郡县,治今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因“县南有历水”而得名。当时李白访问历阳县,正值大雪纷飞,县丞设宴招待李白,李白席间频频举杯,赞赏历阳山美、水美、酒美,可惜就是人不“美”——没有人陪他喝酒。于是席中赋诗《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豪情万丈,景象怡人。从此诗可以看出李白的心中的偶像是五柳先生陶渊明。他嘲笑王历阳表面上以陶渊明为榜样,可是喝酒不痛快,徒有虚名。“浪”、“虚”、“空”三字用得巧妙,传达出嘲讽及激将之意,充分显示了李白的冲天豪气。
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
李白、杜甫诗文并在,犹如万丈光芒照耀了诗坛。
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
却不知轻薄文人愚昧无知,怎么能使用陈旧的诋毁之辞去中伤他们?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就像那蚂蚁企图去摇撼大树,可笑他们也不估量一下自己。
伊我生其后,举颈遥相望。
虽然我生活在李杜之后,但我常常追思仰慕着他们。
夜梦多见之,昼思反微茫。
晚上也常常梦见他们,醒来想着却又模糊不清。
徒观斧凿痕,不瞩治水航。
李白杜甫的文章像大禹劈山治水一样立下了不朽的勋绩,但只留下了一些斧凿的痕迹,人们已经难以见到当时的治水的运作过程了。
想当施手时,巨刃磨天扬。
遥想当年他们挥动着摩天巨斧。
垠崖划崩豁,乾坤摆雷硠。
山崖峭壁一下子劈开了,被阻遏的洪水便倾泻出来,天地间回荡着山崩地裂的巨响。
唯此两夫子,家居率荒凉。
但就是这样的两位夫子,处境却大抵都冷落困顿。
帝欲长吟哦,故遣起且僵。
仿佛是天帝为了要他们作诗有所成就,就故意让他们崛起而又困顿。
翦翎送笼中,使看百鸟翔。
他们犹如被剪了羽毛被囚禁进了笼中的鸟儿一样,不得展翅翱翔,只能痛苦地看着外边百鸟自由自在地飞翔。
平生千万篇,金薤垂琳琅。
他们一生写了千万篇优美的诗歌,如金薤美玉一样美好贵重。
仙官敕六丁,雷电下取将。
但其中多数好像被天上的仙官派遣神兵收取去了一样。
流落人间者,太山一毫芒。
流传在人间的,只不过是泰山的毫末之微而已。
我愿生两翅,捕逐出八荒。
我恨不得生出两个翅膀,追求他们的境界,哪怕出于八方荒远之地。
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
我终于能与前辈诗人精诚感通,于是,千奇百怪的诗境便进入心里:
刺手拔鲸牙,举瓢酌天浆。
反手拔出大海中长鲸的利齿,高举大瓢,畅饮天宫中的仙酒。
腾身跨汗漫,不著织女襄。
忽然腾身而起,遨游于广漠无穷的天宇中,自由自在,发天籁之音,甚至连织女所制的天衣也不屑去穿了。
顾语地上友,经营无太忙。
我回头对地上的你说,不要老是钻到书堆中寻章摘句,忙碌经营。
乞君飞霞佩,与我高颉颃。
还是和我一起向李、杜学习,在诗歌的广阔天地中高高飞翔吧。
参考资料:
1、 于海娣 等 .唐诗鉴赏大全集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0 :314-315 .2、 陈永正 等 .唐诗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 :795-797 .李杜文章在,光焰(yàn)万丈长。
文章:此指诗篇。光焰:一作“光芒”。
不知群儿愚(yú),那用故谤(bàng)伤。
群儿:指“谤伤”李白杜甫的人。前人认为主要是指元稹、白居易等。
蚍(pí)蜉(fú)撼(hàn)大树,可笑不自量!
蚍蜉:蚁类,常在松树根部营巢。
伊我生其后,举颈(jǐng)遥相望。
伊:发语词。
夜梦多见之,昼思反微茫。
徒观斧凿痕,不瞩(zhǔ)治水航。
“徒观”两句:比喻“李杜文章”如同大禹治水疏通江河,后人虽能看到其成就,却无法目睹当时鬼斧神工的开辟情景了。
想当施手时,巨刃(rèn)磨天扬。
“想当”四句:想像禹治水时劈山凿石、声震天宇的情景。划:劈开。雷硠:山崩之声。
垠(yín)崖划崩豁(huō),乾坤摆雷硠(láng)。
唯此两夫子,家居率荒凉。
“唯此”以下十二句:说天帝想要好诗歌,就派李、杜到人间受苦,还故意折断他们的羽毛,剥夺他们的自由,让他们经受挫折坎坷磨难,从而创作出精金美玉般的绝代诗篇。然后又派天神取走了。现在遗留在人世的只不过“太山一毫芒”而已,尚且如此高不可及。金薤:书。古有薤叶书。又有薤叶形的金片,俗语称金叶子。琳琅:美玉石。此以金玉喻“李杜文章”,并言李杜诗篇播于金石。六丁、雷电:皆传说之天神。
帝欲长吟哦,故遣(qiǎn)起且僵。
翦(jiǎn)翎送笼中,使看百鸟翔。
平生千万篇,金薤(xiè)垂琳(lín)琅(láng)。
仙官敕六丁,雷电下取将。
流落人间者,太山一毫芒。
我愿生两翅,捕逐出八荒。
八荒:古人以为九州在四海之内,而四海又在八荒之内。
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
“精诚”两句:言忽然悟得“李杜文章”之妙。犹今言灵感忽至。
刺手拔鲸(jīng)牙,举瓢酌(zhuó)天浆。
“刺手”四句:比喻李、杜诗的创作境界。汗漫:广漠无边之处。《淮南子·道应训》:卢敖游于北海,遇异人,欲与交友,其人笑曰:“嘻!子中州之民,宁肯而远至于此。……吾与汗漫期于九垓之外,吾不可以久驻。”织女襄:《诗经·小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郑玄注:“襄:驾也。驾,谓更其肆也。从旦至暮七辰,辰一移,因谓之七襄。”按:织女,谓织女星。肆,谓星宿所舍,即星次。此句夸言神游物外,连织女星的车驾都不乘坐了。意谓超越了织女星运行的范围。
腾身跨汗漫,不著织女襄。
顾语地上友,经营无太忙。
地上友:指张籍。经营:此谓构思。
乞君飞霞佩,与我高颉(xié)颃。
乞:此谓送给。如杜甫《戏简郑广文虔兼呈苏司业源明》:“赖有苏司业,时时乞酒钱”。颉颃:上下飞翔。上飞曰颉,下飞曰颃。
参考资料:
1、 于海娣 等 .唐诗鉴赏大全集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0 :314-315 .2、 陈永正 等 .唐诗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 :795-797 .李白和杜甫的诗歌成就,在盛行王、孟和元、白诗风的中唐时期,往往不被重视,甚至还受到一些人的贬损。韩愈在这首诗中,热情地赞美李白和杜甫的诗文,表现出高度倾慕之情。在对李、杜诗歌的评价问题上,韩愈要比同时的人高明许多。
此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作者对李、杜诗文作出了极高的评价,并讥斥“群儿”抵毁前辈是多么无知可笑。“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二句,已成为对这两位伟大诗人的千古定评了。中间二十二句为第二段。力写对李、杜的钦仰,赞美他们诗歌的高度成就。其中“伊我”十句,作者感叹生于李、杜之后,只好在梦中瞻仰他们的风采。特别是读到李、杜天才横溢的诗篇时,便不禁追想起他们兴酣落笔的情景。“惟此”六句,感慨李、杜生前不遇。天帝要使诗人永不停止歌唱,便故意给予他们升沉不定的命运。
“平生”六句,作者叹惜李、杜的诗文多已散佚。末十二句为第三段。“我愿”八句,写自己努力去追随李、杜。诗人希望能生出两翅,在天地中追寻李、杜诗歌的精神。他最后四句点题。诗人恳切地劝导老朋友张籍不要忙于经营章句,要大力向李、杜学习。
韩愈在中唐诗坛上,开创了一个重要的流派。叶燮《原诗》说:“韩诗为唐诗之一大变。其力大,其思雄。”诗人以其雄健的笔力,凌厉的气势,驱使宇宙万象进入诗中,表现了宏阔奇伟的艺术境界。这对纠正大历以来诗坛软熟浅露的诗风,是有着积极作用的。而《调张籍》就正像诗界异军突起的一篇宣言,它本身最能体现出韩诗奇崛雄浑的诗风。
诗人笔势波澜壮阔,恣肆纵横,全诗如长江大河浩浩荡荡,奔流直下,而其中又曲折盘旋,激溅飞泻,变态万状。如第二段中,极写李、杜创作“施手时”情景,气势宏伟,境界阔大。突然,笔锋急转:“惟此两夫子,家居率荒凉。”豪情壮气一变而为感喟苍凉,所谓“勒奔马于嘘吸之间”,非有极大神力者不能臻此。下边第三段“我愿”数句,又再作转折,由李、杜而写及自己,驰骋于碧海苍天之中,诗歌的内涵显得更为深厚。诗人并没有让江河横溢,一往不收,他力束狂澜,迫使汹涌的流水循着河道前泻。此诗在命题立意、结构布局、遣词造句上,处处显示出作者独具的匠心。如诗中三个段落,回环相扣,展转相生。全诗寓纵横变化于规矩方圆之中,非有极深功力者不能臻此。
尤可注意的是,诗中充满了探险入幽的奇思冥想。第一段六句,纯为议论。自第二段始,运笔出神入化,简直令人眼花缭乱。“想当施手时,巨刃磨天扬。垠崖划崩豁,乾坤摆雷硠。”用大禹凿山导河来形容李、杜下笔为文,这种匪夷所思的奇特的想象,决不是一般诗人所能有的。诗人写自己对李、杜的追慕是那样狂热:“我愿生两翅,捕逐出八荒。”他长出了如云般的长翮大翼,乘风振奋,出六合,绝浮尘,探索李、杜艺术的精魂。追求的结果是“百怪入我肠”。此“百怪”可真名不虚说,既有“刺手拔鲸牙,举瓢酌天浆”,又有“腾身跨汗漫,不着织女襄”。下海上天,想象非常神奇。而且诗人之奇思,雄阔壮丽。韩诗曰奇曰雄,通过此诗可见其风格特色。
诗人这种神奇的想象,每借助于夸张和比喻的艺术手法,就是前人所盛称的“以想象出诙诡”。诗人这样写那些妄图诋毁李、杜的轻薄后生:“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设喻贴切,形象生新,后世提炼为成语,早已家喻户晓了。诗中万丈光焰,磨天巨刃,乾坤间的巨响,太山、长鲸等瑰玮奇丽的事物,都被用来设喻,使诗歌磅礴的气势和诡丽的境界得到充分的表现。
此诗乃“论诗”之作。朱彝尊《批韩诗》中所谓的“别调”,其实应是议论诗中的“正格”,那就是以形象为议论。在此诗中,作者通过丰富的想象和夸张、比喻等表现手法,在塑造李白、杜甫及其诗歌的艺术形象的同时,也塑造出作者其人及其诗歌的艺术形象,生动地表达出诗人对诗歌的一些精到的见解,这正是此诗在思想上和艺术上值得珍视的地方。
参考资料:
1、 陈永正 等 .唐诗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 :795-797 .玉炉香,红蜡泪,偏照画堂秋思。眉翠薄,鬓云残,夜长衾枕寒。
玉炉散发着炉香烟,红色的蜡烛滴着烛泪,摇曳的光影映照出华丽屋宇的凄迷。她的蛾眉颜色已褪,鬓发也已零乱,漫漫长夜无法安眠,只觉枕被一片寒凉。
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窗外的梧桐树,正淋着三更的冷雨,也不管屋内的她正为别离伤心。一滴一滴的雨点,正凄厉地敲打着一叶一叶的梧桐,滴落在无人的石阶上,一直到天明。
玉炉香,红蜡泪,偏照画堂秋思。眉翠薄,鬓(bìn)云残,夜长衾(qīn)枕寒。
画堂:华丽的内室。鬓云:鬓发如云。衾:被子。
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梧桐:落叶乔木,古人以为是凤凰栖止之木。不道:不管、不理会的意思。
温庭筠共写过六首内容相仿的《更漏子》。这首《更漏子》,借“更漏”夜景咏妇女相思情事,词从夜晚写到天明。
开头三个字,表面看是景语,不像后来李清照《醉花阴·重阳》的“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含有以炉烟袅袅来表示愁思无限的意思。次句“红蜡泪”就不同了:夜间燃烛,用以照明,但多了一个“泪”字,便含有了人的感情。说“玉炉”,既见其精美,又见其色洁;“红蜡”则透出色泽的艳丽而撩人情思,而闺中的寂寞也隐隐流露出来了。“画堂”,写居室之美,与“玉炉”、“红蜡”相映衬。这句紧承上句,说红蜡所映照是画堂中人的秋思。“秋思”,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深藏于人心中的情愫,红蜡是不能“照”到的,可是作者却执拗地强调“偏照”。“偏照”者,非照不可也。这一来,将室内的华美陈设与人的感情,巧妙地联系起来了。此刻,在这美丽的画堂中,冷清寂静,只有玉炉之香,红蜡之泪,与女主人公相伴,不管它们是有意、无意,但在她看来,却是“偏照”。至此,是蜡在流泪,抑或人在流泪,浑融一体,更反衬女主人公的“秋思”之深。概言之,第一句主要是衬景,二句景中含情,三句感情色彩强烈,女主人公的愁肠百结,呼之而出了。陈匪石云:“词固言情之作,然但以情言,薄矣。必须融情入景,由景见情。”(《旧时月色斋词谭》)这里“融情入景”是逐步深入的,至“偏照”始喷涌而出。
“眉翠薄,鬓云残”,两句写人。以翠黛描眉,见其眉之美。鬓云,是形容美发如云,可知其人之美。但紧接着用了一个“薄”字,一个“残”字,景况便完全不同了。“薄”字形容眉黛褪色,“残”字描绘鬓发不整。这两个字反映出她辗转反侧、无法入睡的情态,不仅写外貌,也同时写出了她内心难言的苦闷。“夜长衾枕寒”,继续写思妇独处无眠的感受,它不仅点明了时间:长夜漫漫;写出了人的感觉:衾枕生寒,如李清照怀念外出丈夫时的“半夜凉初透”。由此可知上面的一切景物,都是夜长不寐之人目之所见,身之所感。这些景物如粒粒珍珠,用“秋思”这条线把它们串了起来。
上阕写画堂中人所见,下阕从室内转到室外,写人的所闻。秋夜三更冷雨,点点滴滴在梧桐树上,这离情之苦没有人可以理解。它与“偏照画堂秋思”呼应,可见“秋思”即是离情。下面再作具体描述:“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潇潇秋雨不理会闺中少妇深夜怀人的苦情,只管让雨珠洒在一张张梧桐叶上,滴落在窗外的石阶上,一直滴到天明,还没有休止。秋雨连绵不停,正如她的离情连绵无尽。李清照《声声慢》:“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由玉炉生香、红蜡滴泪的傍晚,到闻“三更雨”,再看“滴到明”,女主人公的彻夜不眠,当然更非“一个愁字了得”了。
这首词通首写画堂人的“秋思”“离情”,上阕的意境,在《花间集》中颇常见,下阕的写法则独辟蹊径。陈廷焯说“梧桐树”数语,用笔较快,而意味无上文章之厚。其实,“用笔快”如果一泻千里,言尽意止,固然不好;但这里并非如此。谭献说“梧桐树”以下似直下语,正从“夜长”逗出,亦书家“无垂不缩”之法。书法中的所谓“垂”,指竖笔;在作竖笔时,最后须往上逆缩一下,使字体不失其气势。比之于词,即是看似直率,纵笔而下,但须顿挫深厚,跌宕而有情致,似直而实纡也。《更漏子》下阕,写梧桐夜语,正有此特色。这里直接写雨声,间接写思妇,亦是“夜长衾枕寒”的进一步说明;但整夜不眠却仍用暗示,始终未曾点破,这就是直致中有含蓄之处。所以说此词深得书家 “无垂不缩”之法,即是指它“直说”中仍适当地配合以“含蓄”,否则便会使人有一览无余、索然寡味之感了。宋人聂胜琼《鹧鸪天·别情》词有句云:“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当是从此词脱胎而来,写得语浅情深;但全词并不像此词上下片浓淡相间,又缺乏转折变化,相较之下,韵味亦是略逊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