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岐路忽西东。
二十年来历经沧桑患难相同,今天忽然歧路分别各自西东。
皇恩若许归田去,晚岁当为邻舍翁。
如果皇恩浩荡允许回家种地,晚年就日夕相处做邻居老翁。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550-551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岐(qí)路忽西东。
二十年来:柳宗元和刘禹锡二人同时中进士,到作此诗时已度过了二十二个春秋。岐路:岔路。
皇恩若许归田去,晚岁当为邻舍翁(wēng)。
皇恩:皇帝的恩德。晚岁:晚年。邻舍:邻居。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550-551这首诗写临岐叙别,情深意长,不着一个愁字,而在表面的平静中蕴蓄着深沉的激愤和无穷的感慨。“二十年来万事同”,七个字概括了他与刘禹锡共同经历的宦海浮沉、人世沧桑。二十多年来,他们在永贞改革的政治舞台上“谋议唱和”、力革时弊,后来风云变幻,二人同时遭难,远谪边地;去国十年以后,二人又一同被召回京,却又再贬远荒。共同的政治理想把他们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造成了这一对挚友“二十年来万事同”的坎坷遭遇。然而使诗人慨叹不已的不仅是他们个人出处的相同,还有这二十年来朝廷各种弊政的复旧,刘禹锡深深理解柳宗元的这种悲哀,所以在答诗中抒发了同样的感慨:“弱冠同怀长者忧,临岐回想尽悠悠。”他们早年的政治革新白白付之东流,今朝临岐执手,倏忽之间又将各自东西,抚今追昔,往事不堪回首。“今朝”二字写出了诗人对最后一刻相聚的留恋,“忽”字又点出诗人对光阴飞逝、转瞬别离的惊心。“西东”非一般言别套语,而是指一去广东连县,一去广西柳州,用得正切实事。
由于是再度遭贬,诗人似乎已经预感到这次分别很难再有重逢的机会,便强忍悲痛,掩藏了这种隐约的不祥预感,而以安慰的口气与朋友相约:如果有一天皇帝开恩,准许他们归田隐居,那么他们一定要卜舍为邻,白发相守,度过晚年。这两句粗看语意平淡,似与一般歌咏归隐的诗歌相同,但只要再看看《三赠刘员外》中,诗人又一次问刘禹锡:“今日临岐别,何年待汝归?”就可以明白诗人与刘禹锡相约归田为邻的愿望中深蕴着难舍难分的别愁离恨和生死与共的深情厚谊。身处罻罗之中而向往遗世耦耕,是封建知识分子在政治上碰壁以后唯一的全身远祸之道和消极抗议的办法。因此这“皇恩”二字便自然流露了某种讥刺的意味。“若许”二字却说明目前连归田亦不可得,然而诗人偏偏以这样的梦想来安慰分路的离愁,唯其如此,诗人那信誓旦旦的语气也就更显得凄楚动人。
这首诗以直抒离情构成真挚感人的意境,寓复杂的情绪和深沉的感慨于朴实无华的艺术形式之中。不言悲而悲不自禁,不言愤而愤意自见。语似质直而意蕴深婉,情似平淡而低徊郁结。苏东坡赞柳诗“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澹泊”,这也正是这首小诗的主要特色。
参考资料:
1、 葛晓音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919-920祇树夕阳亭,共倾三昧酒。
夕阳斜照着幽静的法华寺的西亭,我们抛开心头的杂念而开怀畅饮。
雾暗水连阶,月明花覆牖。
朦胧的雾色里池水漫上西亭的台阶;皎洁的月光在窗上投下了美丽的花影。
莫厌樽前醉,相看未白首。
何须担心害怕今夜樽前沉醉,看头上的青丝就不必为悲苦所幽禁。
祇(zhī )树夕阳亭,共倾三昧酒。
祗树:即祗树给孤独园,释迦往舍卫国说法时暂居之处。此处指法华寺。夕阳亭:即永州法华寺西亭。三昧:佛教语,即心神平静,杂念止息之意,是佛教的重要修行方法之一。
雾暗水连阶,月明花覆牖(yǒu)。
水连阶:本意指池水漫涨,连接西亭的台阶。实意是坐在西亭中,一眼望去,潇水绕城而过,远接天际。牖:窗户。
莫厌樽(zūn)前醉,相看未白首。
莫:不要。厌:厌恶、害怕、担心。樽:古代盛酒的器具。
据柳宗元的《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构法华寺西亭》、以及《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等文 章,可以看出该文应写于元和四年。《法华寺西亭夜饮赋诗序》曰:“间岁,元克己由柱下史亦谪焉而来。无几何,以文从余者多萃焉。是夜,会兹亭者凡八人。既醉,克己欲志是会以贻于后,咸命为诗,而授余序。”元克己于元和四年谪永,柳宗元于元和五年五月移居愚溪侧旁。因此,该诗与《序》作于元和四年无疑。
柳宗元何以能逃逸出昔日的苦闷心境,进而步入一种少有的旷达境界呢?我想大概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至元和四年前后,柳宗元对江南的梅雨湿热气候有所适应,身体有所好转,不再是“百病所集,痞结伏积,不食自饱,或时寒热,水火互至,内消肌骨”的那种初来永州的感觉。其二,相继被贬谪来永的官员与慕名求教的学子的不断增多,使柳宗元的心里也渐渐淡化了初来永州时的那种被抛弃、被荒废、被折磨、被摧残的孤愤心态。其三,母、妻病亡的惨痛,王叔文之死的阴影也随时间的流逝而渐趋平缓,压抑、苦闷的心理有所缓解。从而,眼界骤然开阔起来:昔日的南蛮之地,奄忽间在那郁闷的胸中生出些许美来,并不断激发其观游的欲望与创作的快感。如在《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中欣然写道:“丛莽下颓,万类皆出,旷焉茫焉,天为之益高,地为之加辟,丘陵山谷之峻,江湖池泽之大,咸若有增广之者。夫其地之奇,必以遗乎后,不可旷也。”
从总体上看,《法华寺西亭夜饮》在柳宗元诗歌中可以算得上是一首堪与《江雪》《渔翁》相并提的脍炙人口的佳作。在这首诗中赋与比、象与兴应用得如同羚羊挂角,天衣无缝。在其平淡而简朴的文字里,隐藏的却是他那翻滚的思绪和那难以平静的激情。正如钟嵘于《诗品》中所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诗先从“法华寺西亭”写起,用“释迦往舍卫国说法时暂居之处,即祗树给孤独园”来喻法华寺,其意有二,一是指出了西亭在夕阳下的幽静;二是道出了他们这些贬谪之士南来永州,如同释迦讲法于舍卫国一般,属于生命的一种过程。于是,相互勉励道:人生于世,得抛开一切烦恼,举杯把盏,开怀畅饮。因此,“共倾三昧酒”短短5字,可谓是畅快洒脱,仿若将贬谪之痛、前途之忧置之九霄云外,淡忘得个干净,全然一股李白式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的豪迈。
人常言:酒逢知己饮,话向故人说。柳宗元与元克己这样一群落难异乡而不得志的文人墨客,有缘相聚在这幽静的西亭,酒成了他们唯一排遣郁闷麻醉神经的最佳言语。其实,在人类文化史上,无论中外,酒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营造氛围的物品。因此,古往今来,借酒浇愁的文学作品,可谓是船装车载,难以尽数。最耐人寻味的有曹操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有刘伶的《酒德颂》:“兀然而醉,怳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见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若江海之载浮萍”。
柳宗元与元克己等人对酒当歌,不觉天色渐暗,月上梢头,醉态朦胧中从西亭望去,只见那暮色中的池水漫上西亭的台阶;皎洁的月光在窗上投下美丽的花影。于是,柳宗元笔锋一转,像电影画面一样地由室内的叙谈与把盏切换到了对窗外景色的描摹:“雾暗水连阶,月明花覆牖。”通过两组特写镜头将朦胧的暮色与漫涨的池水、皎洁的明月与窗外的花影这些远近大小不同的景物联系在一起,构筑成了一幅鲜活生动、幽静典雅、清丽柔美的画卷。置身于这样仙境般的画卷中,还有何愁可言?何有不快之念?此时,作者已从逃逸规避的心态上升到了与自然融合的境界。
距离上由远而近,时间上由昼而夜,最后在阑珊的灯火下,相互对视,发现依然青丝满头、风华正茂,于是,不期然地得出该诗中的最蕴深意的旷达之句:“莫厌樽前醉,相看未白首”。
“莫厌樽前醉”中的“莫厌”二字,用得厚重而富有张力,它不仅与首联的“共倾三昧酒”遥相呼应,抒发了一种内心深处的豪气,也为结句“相看未白首”作了恰如十分的铺垫,使全诗浑然一体,豪气云霄。此外,“相看未白首”之句,隐约地指出了前途的光明与希望的存在,说明了柳宗元并没有沉湮在悲愤哀怨的泥潭之中,而是在以旷达之情正视着当下的处境。
于此,有的学者认为该诗的尾联写得甚为凄婉。因为在“未白首”的年龄,本正是为国为民贡献青春与作为的大好时机,而在这样的时机却沉迷于樽中之酒而致使光阴虚度,对大智的柳宗元而言,显然是一种无奈的悲愤,是一种痛苦的挣扎,是一种无声的哭泣。诚然,作为一说,这种理解也无可厚非。
但是,阅读这首诗时,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在柳宗元所处的中唐时代,五言、七言的律诗绝句都已相当成熟,而柳宗元在此为何没有遵守律诗绝句的规则?贸然以六句成诗,较之绝句多了两句,较之律诗则少了一联,像这样的非绝非律类诗,在柳宗元诗集中共有4篇,即《独觉》、《雨后晓行独至愚溪北池》、《渔翁》、《法华寺西亭夜饮》(《杨白花》虽然只有5句,但它已表现出了词曲的风味)。原因为何?许多人为之莫解。其实,这是柳宗元文风中一以贯之的一种对当下主流文化的反叛与背离,对古体诗歌文体的一种光大。因为在柳宗元的4首六句诗中,皆以仄声字入韵,明显地带有古体诗的风味,而在古体诗中是没有句式句数的限制与约束的。从这里,我们也看到了柳宗元对古文运动的执著与文学样式的创新。
其实,人是有多面性的。生活之苦尽管无法规避,但也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永远在痛苦之中。婉约中有旷达,旷达中有哀婉,这才能构成一个完整而真实地个体。因此,我们在欣赏某个人的作品时,不能一股脑儿地将其归之为某一个派别,譬如手执铜板铁琶高唱“大江东去”的苏东坡可谓是一个彻底的豪放派诗人,但其“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之句则写得让人读而泪落,吟而声咽,其婉约之调并不在易安柳永之下。于此,柳宗元的心态也是一样,痛苦之余不乏旷达,悲婉之后不失豪放,晦涩之中亦有明达。
九月匈奴杀边将,汉军全没辽水上。
在秋风萧瑟的凄寒九月,匈奴兵再次侵扰边塞,屠杀边地将领。
万里无人收白骨,家家城下招魂葬。
汉军伤亡惨重,全部丧生在辽水边境。由于万里之外白骨无人收,所以家家只能都在城下招魂安葬他们。
妇人依倚子与夫,同居贫贱心亦舒。
征妇曾经设想与丈夫、儿子共同生活,即使贫贱却舒心。
夫死战场子在腹,妾身虽存如昼烛。
如今丈夫死在战场上,今后谁才是她的依靠?肚子里的遗孤生下来怎样哺育?虽然还活着但就像白天的蜡烛那样暗淡无光,生活毫无希望。
九月匈奴杀边将,汉军全没(mò)辽水上。
没:覆没、被消灭。
万里无人收白骨,家家城下招魂葬(zàng)。
招魂葬:民间为死于他乡的亲人举行的招魂仪式。用死者生前的衣冠代替死者入葬。
妇人依倚(yǐ)子与夫,同居贫贱心亦舒。
依倚:依赖、依靠。同居:与丈夫、儿子共同生活在一起。
夫死战场子在腹,妾身虽存如昼(zhòu)烛。
昼烛:白天的蜡烛,意为暗淡无光,没用处。
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乡尽锦衣。
越王勾践灭掉吴国后凯旋,六千义士都衣锦封官。
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
当初满殿的宫女如花似玉,而今只有鹧鸪飞落在断壁残垣。
参考资料:
1、 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8222、 郁贤皓.李白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23-24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乡尽锦衣。
越中:指会稽,春秋时代越国曾建都于此。故址在今浙江省绍兴市。勾践破吴:春秋时期吴、越两国争霸。越王勾践于公元前494年,被吴王夫差打败,回到国内,卧薪尝胆,誓报此仇。公元前473年,他果然把吴国灭了。还家:一作“还乡”。锦衣:华丽的衣服。
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zhè)鸪(gū)飞。
春殿:宫殿。鹧鸪:鸟名。形似母鸡,头如鹑,胸有白圆点如珍珠,背毛有紫赤浪纹。叫声凄厉,音如“行不得也哥哥”。
参考资料:
1、 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8222、 郁贤皓.李白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23-24这是一首怀古之作。诗歌不是历史小说,绝句又不同于长篇古诗,所以诗人只能选取这一历史事件中他感受得最深的某一部分来写。他选取的不是这场斗争的漫长过程中的某一片断,而是在吴败越胜,越王班师回国以后的两个镜头。
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李白另有一首怀古诗《苏台览古》。两首诗都是览古之作,主题相同,题材近似,但越中一首,着重在明写昔日之繁华,以四分之三的篇幅竭力渲染,而以结句写今日之荒凉抹杀之,转出主意。苏台一首则着重写今日之荒凉,以暗示昔日之繁华,以今古常新的自然景物来衬托变幻无常的人事,见出今昔盛衰之感,所以其表现手段又各自不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人变化多端的艺术技巧。
参考资料:
1、 郁贤皓.李白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23-242、 程千帆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34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