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孤垒荒凉,危亭旷望,静临烟渚。对雌霓挂雨,雄风拂槛,微收烦暑。渐觉一叶惊秋,残蝉噪晚,素商时序。览景想前欢,指神京,非雾非烟深处。
登上孤立的营垒,看去一片荒凉,从危亭上从台上远望,静视着沙洲上都是烟云茫茫。面对着雌霓下起雨来,突然一阵狂风吹拂栏槛,微微赶走了夏季的炎热。渐渐感到一片飘零的落叶,送来了秋寒,几只鸣叫的秋蝉呜噪着,天晚的悲楚,开始了寒秋时节的新景。我观览着眼前景物,想起往日的欢情,指点京都,就是那似烟非烟的彩云深处。
向此成追感,新愁易积,故人难聚。凭高尽日凝伫。赢得消魂无语。极目霁霭霏微,瞑鸦零乱,萧索江城暮。南楼画角,又送残阳去。
面对如此情景,我不由得伤感,新愁添加,故人难于相见。我登高凭栏整日里望远,最后百感交集。极目处雨后晴云,薄雾弥漫像迷蒙的细雨,黄昏里归巢的乌鸦乱纷纷聚在一起,萧条冷落的江城已是暮色迷离。城南角楼吹响了音乐,又送走一抹残阳沉入大地。
登孤垒(lěi)荒凉,危亭旷望,静临烟渚(zhǔ)。对雌霓(ní)挂雨,雄风拂槛(jiàn),微收烦暑。渐觉一叶惊秋,残蝉噪晚,素商时序。览景想前欢,指神京,非雾非烟深处。
孤垒:孤零零的昔日营垒。垒:军用建筑物。危亭旷望:在高亭上远望。烟渚:笼罩着雾气的水中沙洲。雌霓挂雨:彩虹横空,天地间还带有雨水的湿气。雌霓:彩虹双出,色彩鲜艳为主虹,色彩暗淡为副虹,雌霓是副虹。雄风拂槛:强劲之风吹拂栏杆。微收烦暑:闷热的暑气稍有收敛。烦:一作“残”。一叶惊秋:见一片黄叶落下,猛地意识到秋天来了。残蝉噪晚:经历了夏天而残余的蝉在晚暮时分叫得更加起劲。素商时序:秋天接着次序即将代替夏天到来。素商:秋天。时序:春夏秋冬的代换次序。前欢:从前与故人欢聚的情景。
向此成追感,新愁易积,故人难聚。凭高尽日凝伫(zhù)。赢得消魂无语。极目霁(jì)霭(ǎi)霏微,瞑(míng)鸦零乱,萧索江城暮。南楼画角,又送残阳去。
尽日:整天。赢得:换得。消魂:情思惆怅。极目:尽力远望。霏微:朦胧的样子。暝:天黑。萧索:萧疏冷落。画角:古管乐器。传自西羌。
《竹马子》是柳永的自度曲。从意境上讲,这首词属柳永的雅词,其中不只抒发了个人的离愁别恨,而且也是对封建文人命运的凭吊,整体情绪沉郁深远。
这首词是词人漫游江南时抒写离情别绪之作,所表现的景象雄浑苍凉。词人将古垒残壁与酷暑新凉交替之际的特异景象联系起来,抒写了壮士悲秋的感慨。
“雌霓”是虹的一种,色泽偏暗。“雄风”是清凉劲健之风。这两个词语雅致而考究,表现了夏秋之交雨后的特有现象。孤垒危亭之上,江边烟渚之侧,更加能够感到时序变换。孤垒、烟渚、雌霓、雄风,这一组意象构成了雄浑苍凉的艺术意境,词意的发展以“渐觉”两字略作一顿,以“一叶惊秋,残蝉噪晚”进一步点明时序。“素商”即秋令。这里,词人的悲秋情绪逐渐向伤离意绪发展,于是他又“览景想前欢”了。从“前欢”一语来推测,词中所怀念当是帝都汴京和作者过从甚密的一位歌妓。可是往事已如过眼烟云,帝都汴京遥远难以重到。
上阕的结句已开始从写景向抒情过渡,下阕便紧接而写“想前欢”的心情。柳永不像其他词里将“想前欢”写得具体形象,而是仅写出眼前思念时的痛苦情绪。“新愁易积,故人难聚”,很具情感表达的深度。离别之后,旧情难忘,因离别更添加新愁;又因难聚难忘,新愁愈加容易堆积,以致使人无法排遣。“易”和“难”既是对比关系又是因果关系,这对比与因果就是所谓“成追感”的内容。“尽日凝伫”、“消魂无语”形象地表现了无法排遣离愁的精神状态,也充分流露出对故人的诚挚而深刻的思念,并把这种情绪发挥到极致。最后作者巧妙地以黄昏的霁霭、归鸦、角声、残阳的萧索景象来衬托和强化悲苦的离情别绪。特别是结尾“南楼画角,又送残阳去”两句,意味极为深长,把一已羁旅苦愁拓展为人世兴衰的浩叹。
这首词虚实相生,情与景的处理上表现出极高的艺术造诣。上片首九句写景,属实写;后三句写情属虚写。虚实相生,善于抓住时序变化,描绘了特定环境中的景色,奠定了全词的抒情基调。下片则相反,前五句抒情,属虚写;后五句写景,属实写,以景结情,情景交融。这种交错的布局,不仅使整体结构富于变化,而且如实地反映了作者思想感情特定环境中活动变化的过程。其间大量运用双声词,如“一叶”、“残蝉”等;以及叠韵词,如“荒凉”、“旷望”等;多处句间用韵,如“凉”与“望”、“雨”与“暑”等。句中平仄四声的交错运用,从而造成音律谐婉、铿锵动人的妙境。全词意脉相承,严谨含蓄;景凄情哀,铺叙有致;意境开阔,格调清雅,气韵浑厚;语言清丽,音律谐婉,悲楚动人,是一首优秀的长调慢词。
参考资料:
1、 唐圭璋 等.唐宋词鉴赏辞典(唐·五代·北宋).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365-366百种相思千种恨,早是伤春,那更春醪困。薄幸辜人终不愤,何时枕畔分明问。
我有百种相思千种怨恨的情绪,早有那伤春情绪,无奈那春醪更使我苦闷。负心的人让我不满,什么时候才能在枕畔问个明白?
懊恼风流心一寸,强醉偷眠,也即依前闷。此意为君君不信,泪珠滴尽愁难尽。
悔恨情爱使我身心俱疲,灌醉自己强行入睡,也还是像之前那样苦闷。这番心意是为你,你却不信。泪流尽了,心里的愁情却难尽。
参考资料:
1、 谭新红.欧阳修词全集:崇文书局,2014:214-2152、 朱德才.增订注释全宋词(一):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128百种相思千种恨,早是伤春,那更春醪(láo)困。薄幸辜人终不愤,何时枕畔(pàn)分明问。
伤春:因春天到来而引起忧伤、苦闷。那:无奈,奈何。春醪:春酒。冬酿春熟之酒,亦称春酿秋冬始熟之酒。薄幸:薄情,负心。不愤:不服气,妒忌。
懊恼风流心一寸,强醉偷眠,也即依前闷。此意为君君不信,泪珠滴尽愁难尽。
懊恼:悔恨。心一寸:指心。旧时认为心的大小在方寸之间,故名。依前:照旧,仍旧。
参考资料:
1、 谭新红.欧阳修词全集:崇文书局,2014:214-2152、 朱德才.增订注释全宋词(一):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128上片写伤春怨恨。首句抒情,百种相思与千种怨恨交织在一起。“早是伤春,那更春醪困。”早就有伤春之心,再加上被春酒所困而病酒恹恹。“薄幸辜人终不忿。何时枕畔分明问。”薄幸郎辜负了别人的行为,实在令人不满,要在枕边问明白。“枕畔”,“不忿”中盼着重逢相。
下片诉愁。过片“懊恼风流心一寸”,后悔为了情爱而劳役自己的身心。“强醉偷眠,也即依前闷。”强行将自己灌醉酒,以求得好入睡,也仍然像以前那样烦闷。“此意为君君不信。泪珠滴尽愁难尽。”这两句是说:这种爱恨交织的相思,全是因为你造成的,可是你却不相信。泪珠滴尽了,而愁怨却难以消尽。
这首词写一个多情女子对薄幸情郎的怨而不怒的复杂的情感。她不愤怒,但她懊恼、烦闷、愁苦、哭泣。尽管如此,她仍然抱有天真的希望:“何时枕畔分明问”。然而,“此意为君君不信”,她等待的恐怕还是失望。一首小词,感情容量却如此复杂。
参考资料:
1、 林兆祥.唐宋花间廿四家词赏析: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682-6832、 李琏生.中国历代词分调评注《蝶恋花》:四川文艺出版社,1998:27呢喃燕子语梁间,底事来惊梦里闲。
梁间传出燕子的啼声,呢呢喃喃的。它们在说什么?竟将我的闲梦惊醒了。
说与旁人浑不解,杖藜携酒看芝山。
别人如果知道我希望明白燕子的话语,那一定会惹人奇怪。于是一个人拄上拐杖带一壶美酒登芝山去吧。
参考资料:
1、 内容由朝阳山人编写呢(ní)喃(nán)燕子语梁间,底事来惊梦里闲。
底事:何事,什么事。
说与旁人浑不解,杖藜(lí)携酒看芝山。
浑:都,全部。
参考资料:
1、 内容由朝阳山人编写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参考资料:
1、 内容来自络绎的博客桃李莫相妒,夭姿元不同。
桃李不要嫉妒凛冬绽放的红梅,花与花开放的姿态原来就不同。
犹余雪霜态,未肯十分红。
经历了风雪,身上还有雪的痕迹。虽然是红梅,色彩却不是十分红艳。
桃李莫相妒,夭姿元不同。
莫:不要。元:通“原”,原本。
犹余雪霜态,未肯十分红。
这首诗写出了红梅独特的姿态和个性。
诗的起笔手法就与众不同。诗人并不急于点题,而是把所要写的红梅置之一边,先请桃李登场。这样做的用意是很明白的,孤立地描写红梅,读者不易领会,必须有参照物。请出桃李作参照,桃红李白,尽人皆知。桃李既有妒梅之心,说明红梅兼有桃的“红”和李的“白”,实则不红也不白,而是在红白之间。这样一来,虽未言及红梅,而红梅已在句中了。
劝告“桃李莫相妒”,得有充足的根据。这一点诗人已经成竹在胸,深思熟虑了。第二句就用哲理来说服。“夭资元不同”,事物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性,这就是所谓的“夭资”。红梅就是红梅,既不同于桃,也不同于李,互不相干,有什么可妒忌的呢。这句从容道来,仍不让红梅亮相。
后二句是诗的重心所在,是骨子。诗人终于将自己思维中塑成的红梅的美奉献给了读者。红梅从它的大家族中分离出来,但它“犹余雪霜态”,梅所固有的傲霜凌雪不畏严寒的品性没有变,而且不是“十分红”。大自然赐予它粉红的花色,又使它优于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变得更加妖娆多姿了。红梅既有高洁的内在美,也有娇艳的外表美,难怪桃李等异族姐妹要嫉妒它了。至此,红梅的形象已玉立于读者心中。“未肯十分红”回应第一句,也是劝告“莫相妒”的理由之一。
这首小诗活泼而有趣。全诗四句都好像是红梅向桃李作解释;花草本为无情之物,但诗中的桃李会“相妒”,红梅也“不肯”红得过分,免得引起“与桃争艳”的嫌疑,增强桃李的妒心,都被人格化为有情之灵了。操守高洁而谦虚和逊的红梅形象刻画得非常成功。
五岭麦秋残,荔子初丹。绛纱囊里水晶丸。可惜天教生处远,不近长安。
五岭地区麦收尽,荔枝初熟穿丹衣。绛紫纱皱里,装一水晶丸。可惜,老天让它生的远,不靠近长安。
往事忆开元,妃子偏怜。一从魂散马嵬关,只有红尘无驿使,满眼骊山。
回忆天宝时往事,贵妃特别爱荔枝。一旦香消马崽驿,依旧红尘新丰道,不见驿使送荔枝,满眼所见,郁郁葱葱一骊山。
参考资料:
1、 郁玉英.欧阳修词评注: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2:80页五岭麦秋残,荔子初丹。绛(jiàng)纱囊里水晶丸。可惜天教生处远,不近长安。
五岭句:五岭,位于湖南与广州交界处的大余岭、越城岭、骑田岭、萌渚岭、都庞岭。麦秋:指麦子收获的季节,农历四月。秋:此处指谷物成熟。丹:变红。绛纱:红纱,此指荔枝红色外壳。水晶丸:指荔枝果肉莹白如水晶。
往事忆开元,妃子偏怜。一从魂散马嵬(wéi)关,只有红尘无驿(yì)使,满眼骊(lí)山。
开元:唐明皇李隆基所用年号。妃子:唐明皇的爱妃杨玉环。马嵬关:即马嵬坡,在今陕西兴平西。骊山:在陕西临潼,唐时为避暑胜地,唐明皇于此地造华清池,常与杨贵妃休憩于此。
参考资料:
1、 郁玉英.欧阳修词评注: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2:80页这是一首咏史词,作者词中从杨贵妃喜食鲜荔枝,玄宗命人从岭南、西蜀驰驿进献一事发抒感慨,歌咏唐天宝年间玄宗荒淫、杨妃专宠的史事,给世人以深刻的戒鉴和启迪。
本篇集中笔墨,单就杨妃喜食鲜荔枝,玄宗命人从岭南、西蜀驰驿进献一事发抒感慨。开头三句从五岭荔枝成熟写起。首句点明产地产时,次句点明荔枝成熟,第三句描绘荔枝的外形内质,次第井然。荔枝成熟时,果皮呈紫绛色,多皱,果肉呈半透明凝脂状,这里用“绛纱囊里水晶丸”来比况,不但形象逼真,而且能引发人们对它的色、形、味的联想而有满口生津之感。
接下来两句,承首句“五岭”,专从产地之遥远托讽致慨。“可惜天教生处远,不近长安。”似故意模拟玄宗惋惜遗憾的心理与口吻,又似作者意味深长的讽刺,笔意非常灵动巧妙。从玄宗方面说,是惋惜荔枝生长远离长安的岭南,不能顷刻间得到,以供杨妃之需;从作者方面说,则又隐然含有天不从人愿,偏与玄宗、杨妃作对的揶揄嘲讽,而言外又自含对玄宗专宠杨妃、为她罗致一切珍奇的行为的批判。
过片“往事忆开元”句一笔兜转,点醒上片。说“开元”而不说“天宝”,纯粹出于音律上的考虑。“妃子偏怜”及以下“驿使”本《新唐书·杨贵妃传》:“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这里的“偏”与上片的“天教”正形成意味深长的对照。
结尾三句“一从魂散马嵬关,只有红尘无驿使,满眼骊山”。“魂散马嵬关”,指玄宗奔蜀途中,随行护卫将士要求杀死杨妃,玄宗不得已命高力士将其缢死于马嵬驿事。“红尘”用杜牧《过华清宫绝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意。驿使,指驰送荔枝的驿站官差。这三句既巧妙地补叙了当年驰驿传送荔枝的劳民之举,交待了杨妃缢死马嵬的悲剧结局,而且收归现境,抒发了当前所见所感:热闹的新丰道上,被过往行人车马扬起的红尘依然如故,但驰送荔枝的驿使却再也见不到了。词人对淫侈享乐、乱政误国的历史教训并不直接说出,只用“有”、“无”的开合相应与“满眼骊山”的景象隐隐透露,显得特别隽永耐味。
参考资料:
1、 夏承焘等.宋词鉴赏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