筮仕无中秩,归耕有外臣。
我的官职低微还未达到中等官位,还是归家种地做隐居方外之臣。
人歌小岁酒,花舞大唐春。
今天人们高歌欢饮庆贺元日的美酒,早开的鲜花也起舞迎接大唐春日。
草色迷三径,风光动四邻。
嫩绿的草色掩映着通往居室的小路,美好的风光惊动了我的四邻。
愿得长如此,年年物候新。
但愿人生永远像元日这天一样欢乐,年年岁岁四时风物都如此新鲜。
筮(shì)仕无中秩,归耕有外臣。
元日:农历正月初一日,现在叫春节。筮仕:古人将出外做官,先占卦问吉凶。筮,用蓍草占卦。后称初次做官为“筮仕”。中秩:中等官位。秩,官吏的体禄,引申以指官吏的职位或品级。外臣:本指他国之臣,后也称隐居不仕的人为方外之臣。
人歌小岁酒,花舞大唐春。
小岁:腊日的第二天。小岁为十二月九日。小岁酒:本指庆贺小岁之酒,这里指庆贺元日之酒。
草色迷三径,风光动四邻。
三径:通往居室的小道。
愿得长如此,年年物候新。
物候:庶物各应季节而生,称物候。
当年只自守空帷,梦里关山觉别离。
不见乡书传雁足,唯看新月吐蛾眉。
厌攀杨柳临清阁,闲采芙蕖傍碧潭。
走马台边人不见,拂云堆畔战初酣。
当年只自守空帷,梦里关山觉别离。
当年心甘情愿地独守空帷,睡梦中关山迢递始觉别离。
不见乡书传雁足,唯看新月吐蛾眉。
不见飞过的大雁捎来书信,只见一轮新月又吐现蛾眉。
厌攀杨柳临清阁,闲采芙蕖傍碧潭。
憎恶那清阁外的折柳送别,闲暇时采摘荷花身临碧潭。
走马台边人不见,拂云堆畔战初酣。
闺房之中不见了张敞画眉,边关塞外将士们正在鏖战。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470-471当年只自守空帷(wéi),梦里关山觉别离。
只自:徒自,徒然。空帷:空屋。帷,一作“闺”。关山:关隘山岭。
不见里书传雁足,唯看新月吐蛾眉。
里书:家信。蛾眉:蚕蛾触须细长而弯曲,因以比喻女子美丽的眉毛。
厌攀杨柳临清阁,闲采芙蕖(qú)傍碧潭。
攀:攀折。清阁:指官署。芙蕖:荷花的别名。傍:临近。
走马台边人不见,拂云堆畔战初酣(hān)。
走马台:即章台,汉长安街名。这里用以借指长安。拂云堆:古地名,在今内蒙古包头西北。这里指作者戍守的边防前线。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470-471当年只自守空帷,梦里关山觉别离。
不见乡书传雁足,唯看新月吐蛾眉。
厌攀杨柳临清阁,闲采芙蕖傍碧潭。
走马台边人不见,拂云堆畔战初酣。
其一
开头两句,第一句说了“当年”,第二句便含“至今”之意。“只自”是唐人口语,作“独自”讲,句中含有甘心情愿的意味。意思是:当年自己就立下心愿,与妻离别后,甘自独守空帷;几年来,常常是“梦里关山”——历尽千山万水,和妻子相会,但醒来却发觉两人仍分隔两地,处在别离之中。上句写宿志兼点处境,下句写梦幻兼诉情思,表现出诗人思念妻子的深情。相传王涯对妻子情笃,虽做高官而“不蓄妓妾”(《唐才子传》),这首诗更表现出其情真意切。
后两句,上句说“不见乡书”,下句道“唯看新月”,从这对举成文的语气里,显示了诗人对家书的时时渴盼:他多么想望能像古代传说那样,突见雁足之上,系着妻子的信件啊!乡书不见,唯见新月,一个“唯”字,透露出诗人无可奈何的怅惘。诗人对月怀人,浮想联翩,仿佛那弯弯新月就像娇妻的蛾眉。
短短四句诗,却写得情真意真,末句以景结情,更给人以语近情遥,含吐不露的无穷美感。
其二
古人送别,常常折柳相赠,因此,杨柳便成了伤别的象征。诗开头说,“厌攀杨柳临清阁”,“厌”字一贯全句,“杨柳”触起离思,自然厌之有理;官署中的“清阁”,有似送别时的长亭,因此临清阁也惹人伤情。诗人极力想逃避这离思之苦,可是不能够。他避开了清阁杨柳而游清池,那明艳动人的芙蕖却又冲他娇笑。“闲采芙蕖傍碧潭”,一个“闲”字,描摹出了诗人那种情不自禁的动作。芙蓉如面,莲步生春,诗人芙蕖在手,但仿佛跳入诗人眼帘的却是螓首蛾眉,美目盼兮的娇妻。这离愁真是既苦且甜,既甜且苦,懊恼缠人啊。但诗人转念一想,既有王命在身,自当以国事为重,于是笔锋一转,写道:“走马台边人不见,拂云堆畔战初酣。”“走马台”用汉时张敞“走马章台街”之典。这两句说:娇妻既在千里之外,想效张敞画眉之事已不可能,而现在边关多事,作为运筹帷幄的边关统帅,应以国事为重,个人儿女私情暂且放一放吧!诗人极力要从思恋中解脱出来,恰是更深一层地表现了怀念妻子的缠绵之情;也是对久别的妻子的解释,完满地表达了“秋思赠远”的题意。
这首诗是情思缠绵与健美风格的有机结合。前两句诗人将思远之情写得深情款款,卒章处却是开阔雄放。缠绵与雄放,统一在诗人的妙笔下,表现出了诗人既富有感情又能正确对待儿女情长的大将风度。诗的个性就在于此,作品的可贵也在于此。
参考资料:
1、 傅经顺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812-813夫是田中郎,妾是田中女。
丈夫是农民,我是农妇。
当年嫁得君,为君秉机杼。
当年我嫁给丈夫,便开始在夫家从事纺织劳动。
筋力日已疲,不息窗下机。
我一天天疲劳下去,越来越没有气力,却一刻也不能停止纺织。
如何织纨素,自著蓝缕衣。
为什么我织出来的是细白的丝绢,而我自己穿的却是破烂衣服。
官家榜村路,更索栽桑树。
官府在村中的道路上张贴告示,要农民广栽桑树养蚕缫丝。
参考资料:
1、 华忱之 喻学才.孟郊诗集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4页夫是田中郎,妾是田中女。
田中郎:从事农业劳动的男子。妾:古代妇女的自我谦称。田中女:农村的劳动妇女。
当年嫁得君,为君秉机杼(zhù)。
秉:执持,操持。机杼:泛指织布的工具。机:织具也。杼:织布的梭子。
筋力日已疲,不息窗下机。
日:每天。疲:衰竭。息:停止。
如何织纨(wán)素,自著蓝缕衣。
纨素:精致洁白之细绢。著:穿。蓝缕:破敝衣裳。
官家榜村路,更索栽桑树。
官家:指地方政府。一说官家谓帝王之家。榜:布告,告示,此作动词,张贴告示。索:要求。栽桑树:指栽种桑树养蚕取丝。
参考资料:
1、 华忱之 喻学才.孟郊诗集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4页中国的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男耕女织的社会,但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所谓的“女织”是相对的大多数劳动妇女白天是“田中女”,晚上要“秉机杼”。这种现象许多纺织诗都有所反映,如范成大“昼出耘田夜绩麻”。
女主人公白天劳累已疲惫不堪,晚上还要不停地当窗织纨素。如此劳碌,自己穿的却是“蓝缕衣”。那么她辛辛苦苦织的纨索哪儿去了呢?“官家膀村路,更索栽桑树。”官家已贴出告示,要农民植桑养蚕任其挥霍。至此,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官家”就是劳动人民受苦受难的真正根源。史载,当时官府除了征收正税外,又有“杂调”,更有所谓“临时折估”、“临时索取”,丝茧税也随之加重。
诗的开头直呼“夫”,似乎“妾”是怨恨自己嫁给他不曾有一天好日子过。最后笔锋一转,揭示出自己受苦的真正根源。全诗借用织妇的口吻,语言直白如话,诗意层层逼进。明里是“闺怨”之辞,暗里是刺官之语。诗人通过“指夫说官”的手法,含而不露地给敲骨吸髓的统治阶级一击。
参考资料:
1、 施亚、王美春.历代纺织诗解析: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07月第1版:第56页束带值明后,顾盼流辉光。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一心在陈力,鼎列夸四方。
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称颂。
款款效忠信,恩义皎如霜。
三良效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
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
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
壮躯闭幽隧,猛志填黄肠。
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
殉死礼所非,况乃用其良。
人死陪葬不是礼义之举,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
霸基弊不振,晋楚更张皇。
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兴隆。
疾病命固乱,魏氏言有章。
魏武帝之子之所以不从父命,以人为殉,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遗命不需要遵从。
从邪陷厥父,吾欲讨彼狂。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束带值明后,顾盼流辉光。
明后:明君,谓秦穆公。
一心在陈力,鼎辉夸四方。
款款效忠信,恩义皎如霜。
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
壮躯闭幽隧(suì),猛志填黄肠。
幽隧:墓道。黄肠: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指棺木。
殉死礼所非,况乃用其良。
霸基弊不振,晋楚更张皇。
张皇:张大、扩大。
疾病命固乱,魏氏言有章。
从邪陷厥(jué)父,吾欲讨彼狂。
从邪:指殉葬之作法。彼狂:指秦穆公子康公。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参考资料:
1、 高平.柳宗元《咏三良》诗质疑[J].古典文学知识,2008(02)台城六代竞豪华,结绮临春事最奢。
六朝时期的皇城一朝比一朝豪华,结绮楼临春阁的建造最豪奢。
万户千门成野草,只缘一曲后庭花。
如今千门万户的楼阁长满了野草,只因陈后主那曲《玉树后庭花》。
参考资料:
1、 高志忠 .刘禹锡诗词译释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2 :208 .台城六代竞豪华,结绮(qǐ)临春事最奢(shē)。
台城:六朝时期的皇城,故址在今江苏省南京市鸡鸣山北。六代:指建都在金陵的吴、东晋、宋、齐、梁、陈这六个相继的朝代。结绮:陈后主(叔宝)建造的一座穷极奢华的楼阁。临春:陈后主(叔宝)建造的一座穷极奢华的楼阁。
万户千门成野草,只缘一曲后庭花。
万户千门:指宏伟豪华的结绮、临春两座楼。后庭花:陈后主所作的歌曲《玉树后庭花》。
参考资料:
1、 高志忠 .刘禹锡诗词译释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2 :208 .一开始诗人就将一幅繁华竞喧、富丽堂皇的景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台城六代竞豪华”,是一种大笔铺叙概括性的总体描述。作为首句,气势雄阔,用词用句却十分简朴,没有任何生僻的字眼,似乎是漫不经心的一笔,将整整一段历史从纵贯和横断两方面浓缩于这简简单单的七个字中,在开篇就使如此美轮美奂的六朝繁华气象如临眼前,宛如海市蜃景般的幻化出来。此情此景使读者再也不能无视那种扑面而来的奢华景象,也无法再无视那段尘封了的历史。
六朝的奢侈之风日益加深,到了南朝陈后主的时候,其奢侈程度达到了那个时代无以复加的地位。他营造了“结绮”“临春”“望仙”三座极尽奢华之高楼。诗中以“结绮”“临春”这两座典型的建筑物名称来形容陈后主这位亡国之君的挥霍无度。在这些富丽堂皇、燃尽民脂民膏的辉煌建筑群中,陈后主过的是怎样一种穷奢极欲的生活,那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说首句是从总体上描述了整个六朝时代的豪华胜景,那么诗的第二句则是抓住了一个最具代表性的场景和一个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将这种豪华推了出来,并且是推向顶峰。带有举例说明以使其抒写的内容更进一层的意味。这样不吝笔墨的极度描写刻画在引起读者无数联想的同时,更为诗人点出此诗的主旨做了充分的铺垫。
第三句“千门万户成野草”,急转直下,一个“成”字成为全诗思想情感的转折点。承上启下,将前度的繁华热闹推翻,却引发了突如其来的繁华成空,万事成空的无限感慨。从六朝故旧到诗人所面对的往昔遗址,几百年的历史更迭,风烟变幻,沉重的附在这样一个“成”字上,沧桑与负重集千钧于一发。诗人的悲怆传达给了读者,成为千万人的悲怆。当日的“万户千门”早已不复存在。诗人是在遗址面前演发出了对往昔的憧憬和想象,他想象到这今日生满野草的荒凉旷野也曾是六朝繁华的一部分。以实景引出虚事,以虚像来反衬实际景物的荒凉。诚如后世辛弃疾在《永遇乐》中所写的“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吊古伤今之情,在虚实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中自然流露。同时,“千门万户成野草”的前四字,与“结绮临春事最奢”紧紧地衔接在一起,后三字写出了结绮、临春两座楼的变化。这句本身用“千门万户”和“野草”作比照,把陈朝的灭亡和台城的今昔写得一清二楚。
最后一句,图穷而匕首现,“一曲后庭花”交代了结绮、临春之所以成了野草的原因,总结了陈朝亡国的教训,抨击了陈后主的荒淫,全诗的意义几乎全部凝聚在这五个字之中,此诗的主旨在千呼万唤中姗姗而出。然而刘禹锡的怀古诗是十分含蓄的,他并不直接指斥昏庸帝王的荒淫误国,而是以一个典型的意象婉转地表达悲愤之情。自从陈后主亡国之后,在文人的笔下,《后庭花》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亡国之音”。在刘禹锡之后也有一些以后庭花指代亡国的名句,如李商隐“地下若逢陈后主,岂宜重问后庭花”、杜牧“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刘禹锡在这里指出,六朝的覆灭,南陈的亡国,都只因为那曲靡靡之音——《玉树后庭花》。这里的后庭花已不再是一首曲子的名称,而是帝王为一己之享乐,以致国破身亡的代名词。这一句较之前句讽喻的意味更加浓厚。这是诗人对于风雨飘摇的大唐帝国的劝谏,其苦心历历可见。
这首诗的第一句是启,第二句是承,第三句是转,第四句是合。全诗承转分明而又环环紧扣,“亦不孤乐天之言。”此诗不空发议论,而是寓怀古论今于人事景物的沧桑巨变的描写中。既有厚重的历史感,也有诗歌应有的情韵。
参考资料:
1、 高志忠 .刘禹锡诗词译释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2 :209-211 .2、 杨旭辉主编;苏州大学《唐诗鉴赏大辞典》编写组编 .唐诗鉴赏大辞典:彩色版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926-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