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枝·宜春苑外最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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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苑外最长条,闲袅春风伴舞腰。
正是玉人肠绝处,一渠春水赤栏桥。

宜春苑外最长条,闲袅春风伴舞腰。
宜春院外杨柳轻拂低垂,伴着那春风扭摆着腰肢。

正是玉人肠绝处,一渠春水赤栏桥。
那御河之上的红栏桥畔,多少情人在此伤心别离。

参考资料:

1、 张红.温庭筠词新释辑评:中国书店,2003:157-1622、 王克俭.温庭筠晏殊诗词选: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7:47-483、 文白.中国古代十大词人精品全集 温庭筠 李煜:大连出版社,1998:39-404、 高峰.温庭筠 韦庄集:凤凰出版社,2014:111-1125、 郑在瀛.中国历代爱情诗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33

宜春苑(yuàn)外最长条,闲袅(niǎo)春风伴舞腰。
宜春苑:古代苑囿名。秦时在宜春宫之东,汉称宜春下苑。即后所称曲江池者,唐代为教坊乐妓所居之地,故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长条:指细长柔软的柳枝。舞腰:比况之词,状杨柳细软若舞腰。

正是玉人肠绝处,一渠春水赤栏桥。
玉人:美人。肠绝:一作“肠断”。赤栏桥:长安城郊桥名,后多泛指男女或朋友相会之处。

参考资料:

1、 张红.温庭筠词新释辑评:中国书店,2003:157-1622、 王克俭.温庭筠晏殊诗词选: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7:47-483、 文白.中国古代十大词人精品全集 温庭筠 李煜:大连出版社,1998:39-404、 高峰.温庭筠 韦庄集:凤凰出版社,2014:111-1125、 郑在瀛.中国历代爱情诗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33
宜春苑外最长条,闲袅春风伴舞腰。
正是玉人肠绝处,一渠春水赤栏桥。

  起句,点明咏柳本题。“宜春苑外”四字,点出杨柳所在之地。“最长条”三字,简约的勾勒柳枝的“长条”形状。柳,向以“垂柳”为美,冬去春来,发芽抽枝,很快长条拂地。因而咏柳的作品,总是渲染柳条的柔长。温词言柳,也先写其“长条”,既将柳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主要特征表现出来。而着一“最”字,分明已将人的观感溶于其中。那么,词人不写其他花树,却独言柳,可能只是因为柳的“最长条”,或是另有别的什么原因。但仔细分析即可知,细长柔软的柳条,最能勾起人的离情别绪。柳条随风摇摆,与人难舍又难分,好像还有许多惜别的话,没有说出来,饱含着激情。细细地柳丝,似人的情思。因此,描摹柳的“长条”,已暗示人的伤怀,以物喻人。紧接“闲袅”句,承首句,咏柳枝柔细而俏美的样子。美人舞腰纤软,用以媲美杨柳树枝在春风中舞动的轻柔美妙景象,十分生动可爱。“伴舞腰”,其一“伴”字,描摹柳条与春风结“伴”,即与春风共舞 ,拟人化手法更为浓重,甚得物之神韵。自然地引起下文“玉人”的感怀。

  三、四句,借柳而赋离情。说“玉人”肠绝,表明她的悲伤;而用虚词“正是”蝉联,便与首句“最”字挽合,既有开合震荡的节奏感,更强化了此句与上两句之间的一意贯连,即标明,正是春风中摇动的柳条,牵惹起“玉人”的离情别绪。至此,感悟伤怀的题旨充分表露,唱叹之间,使物我无间。“一渠春水赤栏桥”,再以景结拍。此句,表面来看,正与首句景色相合:宜春苑外,碧水红桥,映衬绿柳,为画面增添许多春色。这景象,明丽可人。但是,联系上片“玉人肠绝”,便显然可见眼前景含无限情。作者借“桥”的意向,喻示桥头折柳送别,令人肠断,像汉人送远行者至灞桥伤别一样。故“赤栏桥”一经温词采用,便顿现光彩,使得后世亦常用以描写离别情境。而“一渠春水”的意向,既比拟愁如春水,也象征别易会难、别情无奈,“恰似一江春水流”,空留感伤。

  这首《杨柳枝》在艺术上很有可取之处。言简意深,咏物与写人和谐地结合,不露一丝痕迹,形成景与人统一的意境。“正是玉人肠绝处”,在写柳之可爱以后,结合写了古代的女性,既丰富了咏物的内容,又创造了不同的意境。作者客观地咏物写人,春风、春水、赤栏桥,却皆染上离人的意绪,读来令人感慨,读者从中自可领略所咏之物的形象,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情感。这首词的咏物和表达情意,作者用了暗示、联想等手法来实现的。一、二、四句均在咏柳,描写柳,但并未点出柳字。而分别用了借代、比喻、典故等修辞方法暗示出来。这种手法既是造成这首词婉约含蓄风格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增加了读者想象的余地。

参考资料:

1、 张红.温庭筠词新释辑评:中国书店,2003:157-1622、 陈绪万.唐宋元小令鉴赏辞典:华岳文艺出版社,19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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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宜春院外杨柳轻拂低垂,伴着那春风扭摆着腰肢。
那御河之上的红栏桥畔,多少情人在此伤心别离

注释
⑴杨柳枝:词牌名,七言绝句之一体,四句三平韵。
⑵宜春苑:古代苑囿名。秦时在宜春宫之东,汉称宜春下苑。即后所称曲江池者,唐代为教坊乐妓所居之地,故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长条:指细长柔软的柳枝。
⑶舞腰:比况之词,状杨柳细软若舞腰。
⑷玉人:美人。肠绝:一作“肠断”。
⑸赤栏桥:长安城郊桥名,后多泛指男女或朋友相会之处。

参考资料:

1、 张红.温庭筠词新释辑评:中国书店,2003:157-1622、 克俭.温庭筠晏殊诗词选: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7:47-483、 文白.中国古代十大词人精品全集 温庭筠 煜:大连出版社,1998:39-404、 高峰.温庭筠 韦庄集:凤凰出版社,2014:111-1125、 郑在瀛.中国历代爱情诗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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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起句,点明咏柳本题。“宜春苑外”四字,点出杨柳所在之地。“最长条”三字,简约的勾勒柳枝的“长条”形状。柳,向以“垂柳”为美,冬去春来,发芽抽枝,很快长条拂地。因而咏柳的作品,总是渲染柳条的柔长。温词言柳,也先写其“长条”,既将柳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主要特征表现出来。而着一“最”字,分明已将人的观感溶于其中。那么,词人不写其他花树,却独言柳,可能只是因为柳的“最长条”,或是另有别的什么原因。但仔细分析即可知,细长柔软的柳条,最能勾起人的离情别绪。柳条随风摇摆,与人难舍又难分,好像还有许多惜别的话,没有说出来,饱含着激情。细细地柳丝,似人的情思。因此,描摹柳的“长条”,已暗示人的伤怀,以物喻人。紧接“闲袅”句,承首句,咏柳枝柔细而俏美的样子。美人舞腰纤软,用以媲美杨柳树枝在春风中舞动的轻柔美妙景象,十分生动可爱。“伴舞腰”,其一“伴”字,描摹柳条与春风结“伴”,即与春风共舞 ,拟人化手法更为浓重,甚得物之神韵。自然地引起下文“玉人”的感怀

  三、四句,借柳而赋离情。说“玉人”肠绝,表明她的悲伤;而用虚词“正是”蝉联,便与首句“最”字挽合,既有开合震荡的节奏感,更强化了此句与上两句之间的一意贯连,即标明,正是春风中摇动的柳条,牵惹起“玉人”的离情别绪。至此,感悟伤怀的题旨充分表露,唱叹之间,使物我无间。“一渠春水赤栏桥”,再以景结拍。此句,表面来看,正与首句景色相合:宜春苑外,碧水红桥,映衬绿柳,为画面增添许多春色。这景象,明丽可人。但是,联系上片“玉人肠绝”,便显然可见眼前景含无限情。作者借“桥”的意向,喻示桥头折柳送别,令人肠断,像汉人送远行者至灞桥伤别一样。故“赤栏桥”一经温词采用,便顿现光彩,使得后世亦常用以描写离别情境。而“一渠春水”的意向,既比拟愁如春水,也象征别易会难、别情无奈,“恰似一江春水流”,空留感伤

  这首《杨柳枝》在艺术上很有可取之处。言简意深咏物写人和谐地结合,不露一丝痕迹,形成景与人统一的意境。“正是玉人肠绝处”,在写柳之可爱以后,结合写了古代的女性,既丰富了咏物的内容,又创造了不同的意境。作者客观地咏物写人,春风、春水、赤栏桥,却皆染上离人的意绪,读来令人感慨,读者从中自可领略所咏之物的形象,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情感。这首词的咏物和表达情意,作者用了暗示、联想等手法来实现的。一、二、四句均在咏柳,描写柳,但并未点出柳字。而分别用了借代、比喻典故等修辞方法暗示出来。这种手法既是造成这首词婉约含蓄风格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增加了读者想象的余地。

参考资料:

1、 张红.温庭筠词新释辑评:中国书店,2003:157-1622、 陈绪万.唐宋元小令鉴赏辞典:华岳文艺出版社,19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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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温庭筠的几首《杨柳枝》词描写的是京城长安的杨柳,联系作者的生平,这首词很可能是作者中年进京应考时游览宜春苑时所作。每当春天之时,微风吹拂,犹如十三女儿的舞腰一般妩媚动人。温庭筠写下了八首《杨柳枝》,这首即是其中之一。

参考资料:

1、 张红.温庭筠词新释辑评:中国书店,2003:157-1622、 陈绪万.唐宋元小令鉴赏辞典:华岳文艺出版社,19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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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庭筠

温庭筠

温庭筠(约812—866)唐代诗人、词人。本名岐,字飞卿,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东南)人。富有天才,文思敏捷,每入试,押官韵,八叉手而成八韵,所以也有“温八叉”之称。然恃才不羁,又好讥刺权贵,多犯忌讳,取憎于时,故屡举进士不第,长被贬抑,终生不得志。官终国子助教。精通音律。工诗,与李商隐齐名,时称“温李”。其诗辞藻华丽,秾艳精致,内容多写闺情。其词艺术成就在晚唐诸词人之上,为“花间派”首要词人,对词的发展影响较大。在词史上,与韦庄齐名,并称“温韦”。存词七十余首。后人辑有《温飞卿集》及《金奁集》。 351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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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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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宫传诏问戎机,载笔金銮夜始归。
万户千门皆寂寂,月中清露点朝衣。

内宫传诏问戎机,载笔金銮夜始归。
皇宫传出诏书问讯前方战机,金銮殿处理完国事深夜才归。

万户千门皆寂寂,月中清露点朝衣。
千家万户此时已经寂然入梦,月光下露水清莹点湿了朝衣。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597-598

内宫传诏问戎(róng)机,载笔金銮(luán)夜始归。
宫:一作“官”。戎机:军事机宜。指作战的状况。戎,战争。载笔:携带文具以记录王事。金銮:此指皇帝处理国事的大殿。

万户千门皆寂寂,月中清露点朝衣。
寂寂:寂静无声貌。朝衣:君臣上朝时穿的礼服。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597-598
内宫传诏问戎机,载笔金銮夜始归。
万户千门皆寂寂,月中清露点朝衣。

  这首《长安秋夜》颇具特色,因为这不仅是李德裕的诗,而且是诗的李德裕。它像是一则宰辅日记,反映着他从政生活的一个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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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周啸天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98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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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然弟竹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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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与二三子,平生结交深。
俱怀鸿鹄志,昔有鶺鴒心。
逸气假毫翰,清风在竹林。
达是酒中趣,琴上偶然音。

吾与二三子,平生结交深。
我和你们几个兄弟,一向友爱情谊很深。

俱怀鸿鹄志,昔有鶺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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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气假毫翰,清风在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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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是酒中趣,琴上偶然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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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邓安生 孙佩君.孟浩然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0:4-6

吾与二三子,平生结交深。
“吾与”句:我和你们几个兄弟。二三子:语出《论语·述而》:“二三子以我为隐乎?”

俱怀鸿鹄(hú)志,昔有鶺(jí)(líng)心。
鸿鹄志:指远大的志向。鸿:大雁。鹄:天鹅。昔:一作“共。”鶺鴒心:兄弟互相关切的心意。鶺鴒:一种长脚长尾的小鸟。后世用鶺鴒以喻兄弟。

逸气假毫翰(hàn),清风在竹林。
逸气:超脱世俗的气概、气度。假:借助。毫翰:指毛笔。亦借指文字、文章。清风:指竹亭的清爽,也暗喻人的清操洁行。竹林:此处有双关意,既切题中的“竹亭”,也是借竹林七贤之游喻指作者与诸弟在竹亭游乐事。

达是酒中趣,琴上偶然音。
达:旷达。一作“远”。

参考资料:

1、 邓安生 孙佩君.孟浩然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0:4-6
吾与二三子,平生结交深。
俱怀鸿鹄志,昔有鶺鴒心。
逸气假毫翰,清风在竹林。
达是酒中趣,琴上偶然音。

  此诗通过竹亭述志,赞扬了兄弟之间志同道合、友爱情深的思想感情。全诗叙写自己与诸弟很友爱,且都有远大的志向,像古代的竹林七贤一样,常雅集竹亭,饮酒抚琴,以寄托豪情逸气。

  在意象运用上,此诗以竹作为清幽和隐逸的意象。竹在古代,是潇洒挺拔、高雅脱俗的逸士的象征。颈联两句的“竹林”有借竹林七贤喻指诗人兄弟之意。这里继承魏晋风度之气,以魏晋的名士风流来刻画兄弟们的高雅志趣,来烘托他们超然脱俗的品格。而“竹林”同时切诗题中的竹亭,作者也是借阮籍(竹林七贤之一)的出世之志来映照自己对遁迹竹林的出世生活的无限向往。

  从写作方法上,此诗运用了白描和用典的手法,写了竹亭集会,赋诗饮酒弹琴的和谐场面,写出兄弟之间的友爱之情。

  孟浩然诗中常表现出一种“安以乐”的太平气象,在此诗中则具体表现为“逸气”。逸气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气概、气度。陈贻焮《孟浩然诗选》认为,这里的“逸气”表现出孟浩然高雅的心情;“高雅的心情”是抽象的、综合性的体验,也是孟浩然“韵高”的方面。从陈贻焮的赏评中可以看到,在这首诗歌中,孟浩然将原本矛盾的“鸿鹄志”和“竹林”的清逸洒脱、高雅爽朗进行有意识的协调,并且调和得极为自然。此诗是孟浩然的“韵”和“才”能够统一起来的典型例子。

参考资料:

1、 邓安生 孙佩君.孟浩然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0:4-62、 王艳萍.气:孟浩然及其诗歌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053、 马利文.唐代咏竹诗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硕士论文,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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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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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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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从侄杭州刺史良游天竺寺

:
挂席凌蓬丘,观涛憩樟楼。
三山动逸兴,五马同遨游。
天竺森在眼,松风飒惊秋。
览云测变化,弄水穷清幽。
叠嶂隔遥海,当轩写归流。
诗成傲云月,佳趣满吴洲。

挂席凌蓬丘,观涛憩樟楼。
乘坐帆船来到蓬丘岛,上樟楼观赏著名的钱塘江潮。

三山动逸兴,五马同遨游。
五马大车载你我一同遨游,兴致如三山逐浪高。

天竺森在眼,松风飒惊秋。
天竺寺森然收如眼底;一路松风在唱着秋天的歌。

览云测变化,弄水穷清幽。
看云卷云舒,变化莫测;顺水流而上,穷其源头的清幽。

叠嶂隔遥海,当轩写归流。
遥远的大海在重重山峦的那边,窗外江水奔涌归大海。

诗成傲云月,佳趣满吴洲。
诗写好了,足以傲视日月,吴国山水充满了无限乐趣!

挂席凌蓬丘,观涛憩(qì)(zhāng)楼。
蓬丘:蓬莱山也。樟亭楼:即浙江亭也,在跨浦桥南江岸。《浙江通志》:樟亭,在钱塘县旧治南五里,后改为浙江亭,今浙江驿其故址也。

三山动逸兴,五马同楼(áo)游。
三:谓蓬莱、方丈、瀛州三神山。五马:古太守事。

天竺森在眼,松风飒(sà)惊秋。
飒:形容风声。

览云测变化,弄水穷清幽。

叠嶂(zhàng)隔遥海,当轩写归流。
叠嶂:重叠的山峰。

诗成傲云月,佳趣满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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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滩

:
宰嚭亡吴国,西施陷恶名。
浣纱春水急,似有不平声。

宰嚭亡吴国,西施陷恶名。
奸臣伯嚭使吴国走向灭亡,却反而让西施承担这恶名。

浣纱春水急,似有不平声。
想当年浣纱春水滚滚,声声好像在为西施述说身世的不平。

参考资料:

1、 吉林大学中文系 .唐诗鉴赏大典(十二) :吉林大学出版社 ,2009 :118-119 .2、 尚作恩 .晚唐诗译释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 :286-288 .

宰嚭(pǐ)亡吴国,西施陷恶名。
宰嚭:即伯嚭。春秋时,吴国太宰,又称太宰嚭。在吴国与越国的争战中,吴王夫差打败越国,俘虏了越王勾践及群臣,勾践贿赂了伯嚭获得了释放,回国后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陷:落得,这里指承担。

浣纱春水急,似有不平声。
浣:洗。

参考资料:

1、 吉林大学中文系 .唐诗鉴赏大典(十二) :吉林大学出版社 ,2009 :118-119 .2、 尚作恩 .晚唐诗译释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 :286-288 .
宰嚭亡吴国,西施陷恶名。
浣纱春水急,似有不平声。

  西施是春秋时代越国人,家住浙江诸暨县南的苎罗山。苎罗山下临浣江,江中有浣纱石,传说西施常在此浣纱,西施滩因而得名。这首是不同于一般的吊古伤今的登临之作,而是针对“女人祸水”这一传统的历史观念,为西施翻案。

  “宰嚭亡吴国,西施陷恶名。”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奸臣伯嚭使吴国灭亡,恶名却推在西施身上。

  上联平平道来,旨在澄清历史事实。据《史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后困于会稽,派大夫文种将宝器美女(西施在其中)贿通吴太宰伯嚭,准许越国求和。越王勾践因此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后来终于灭掉吴国。这就是历史的真相。所以诗一开头就道破问题的实质。这个“陷”字用得十分精当,推翻了“女人祸水”论,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

  “浣纱春水急,似有不平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想当年浣纱春水滚滚,声声好似为美女不平。

  议论入诗一般容易流于枯涩,而这首诗却把议论和抒情有机的结合起来。诗人在为西施辩诬的同时,很自然地把笔锋转到了西施滩,用抒情的笔触,描写了西施滩春日的情景。春天到了,江河水涨,西施当年浣纱的滩头那哗哗的江水急促的奔流,好像在为她所蒙上的一层历史的污垢发出如泣如诉的声音,诉说着世事的不平。但是春水毕竟不具有人的思想感情,这一切只是诗人的想象,所以第四句很快补上:“似有不平声”。这“似有”二字,选用得非常得体,真切自然,寄寓着作者深沉的感叹。这一联完全是在抒情中进行议论,在议论中渗透感情。这首诗立意新颖,议论形象而富有感情。将理智和感情自然的糅合在一起,是这首诗的成功之处。

参考资料:

1、 吉林大学中文系 .唐诗鉴赏大典(十二) :吉林大学出版社 ,2009 :118-119 .2、 尚作恩 .晚唐诗译释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 :286-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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