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变为虎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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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鼠龙蛇转盼中,人生变幻孰能穷。觉来生是寻常我,梦去分明大小空。

自顾爪牙牛鹿怖,肯教文采犬羊同。玉门关外头颅老,侯印何年出汉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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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毓祺

字介子,天启元年恩贡,性孝友,慷慨负奇气,于学无所不窥,忧时感事发于诗。与弟毓礽知名于里。乙酉之变,投笔勇赴,城破卒于狱中,年六十一岁,邑志忠义传,著有古杏堂集、大愚老人集。 114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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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花子·林下荒苔道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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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荒苔道韫家,生怜玉骨委尘沙。愁向风前无处说,数归鸦。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魂是柳绵吹欲碎,绕天涯。

林下荒苔道韫家,生怜玉骨委尘沙。愁向风前无处说,数归鸦。
林下那僻静之地本是谢道韫的家,如今已是荒苔遍地,可怜那美丽的身影被埋在了一片荒沙之中。这生死离愁无处诉说,只能抬头尽数黄昏归来的乌鸦。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魂是柳绵吹欲碎,绕天涯。
半生的命运就如随水漂流的浮萍一样,无情的冷雨,一夜之间便把名花都摧残了。那一缕芳魂是否化为柳絮,终日在天涯飘荡。

参考资料:

1、 纳兰性德著;崇贤书院释译.图解纳兰词:黄山书社,2016.03:第135页-第136页2、 张菊玲,李红雨著.纳兰词新解: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4.10:第127页

林下荒苔道韫(yùn)家,生怜玉骨委尘沙。愁向风前无处说,数归鸦。
林下:幽僻之境,引申为退隐或退隐之处。道韫:谢道韫,东晋诗人,谢安侄女,王凝之之妻。生怜:可怜。玉骨:清瘦秀丽的身架,多形容女子的体态。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zàng)名花。魂是柳绵吹欲碎,绕天涯。
名花:名贵的花,同名花一样的美人。

参考资料:

1、 纳兰性德著;崇贤书院释译.图解纳兰词:黄山书社,2016.03:第135页-第136页2、 张菊玲,李红雨著.纳兰词新解: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4.10:第127页
林下荒苔道韫家,生怜玉骨委尘沙。愁向怜前无处说,数归鸦。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魂是柳绵吹欲碎,绕天涯。

  这首词,有人认为是悼亡之作,但至少表面看上去也像一首咏物词,至于咏的是什么,也许是雪花,也许是柳絮,迷迷蒙蒙,说不大清。

  “林下荒苔道韫家”,句子开头的“林下”二字,看上去绝不像是典故,很容易被忽略过去,其实,这正是谢道韫的一则轶闻:谢遏和张玄各夸各的妹妹好,谁的妹妹都是天下第一,当时有个尼姑,对这两个妹妹都打过交道,有人就问这位尼姑:“你觉得到底谁的妹妹更好呢?”尼姑说:“谢妹妹神情散朗,有林下之怜;张妹妹清心玉映,是闺房之秀。”“林下之怜”是说竹林七贤那样的怜采,“林下”一词就是这么来的,那位谢妹妹正是谢道韫。

  谢道韫在诗词当中的意象一重一轻大约共有两个,重的那个是和下雪有关:谢家,有一天大家在庭院赏雪,谢安忽然问道:“这雪花像个什么呢?”谢安哥哥的儿子谢朗抢先回答道:“就像往天上撒盐。”众人大笑,这个时候,侄女谢道韫答道:“不如比作‘柳絮因怜起’更佳。”——仅仅因为这一句“柳絮因怜起”,谢道韫便在古今才女榜上雄踞千年。从这层意思上说,容若写“林下荒苔道韫家”,或许和雪花有关,或许和柳絮有关。

  轻的那个,是从谢道韫的姓氏引申为“谢娘”,而谢娘这个称呼则可以作为一切心爱女子的代称。从这层意思上说,容若写“林下荒苔道韫家”,或许是在怀人。

  歧义仍在,究竟确指什么呢。下一句“生怜玉骨委尘沙”不仅没有确认前一句中的歧义,反倒对每一个歧义都可以作出解释。生,这里是“非常”的意思,而“玉骨委尘沙”既可以指女子之死,也可以指柳絮沾泥,或者是雪花落地。前一句里留下来的三种歧义在这里依然并存。

  “愁向怜前无处说,数归鸦”,点明愁字,而“归鸦”在诗歌里的意象一般是苍凉、萧瑟。乌鸦都在黄昏归巢,归鸦便带出了黄昏暮色的感觉,如唐诗有“斜阳古岸归鸦晚,红蓼低沙宿雁愁”;若是离情对此,再加折柳,那更是愁上加愁了,如宋词有“柳外归鸦,点点是离愁”,有“长亭柳色才黄,远客一枝先折。烟横水际,映带几点归鸦”。归鸦已是愁无尽,前边再加个“数”字,是化用辛弃疾“佳人何处,数尽归鸦”,更显得惆怅无聊。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下片开头是一组对句,工整美丽。上句是柳絮入水化为浮萍的传说,而“半世”与“一宵”的对仗,时间上一个极长,一个极短,造成了突兀陡峭的意象;推敲起来,“半世浮萍随逝水”似乎是容若自况,“一宵冷雨葬名花”则是所咏之人或所咏之物。

  末句“魂似柳绵吹欲碎,绕天涯”,化自顾敻词“教人魂梦逐杨花、绕天涯”,却明显比顾词更高一筹,以柳絮来比拟魂魄,“吹欲碎”双关心碎,“绕天涯”更归结出永恒和飘泊无定的意象,使情绪沉痛到了最低点。

参考资料:

1、 苏缨著.纳兰词典评:湖南文艺出版社,2015.09:第191页-第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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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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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
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新雷第一声。

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
大自然虽然默默无言但却有情,每当寒冬将尽便促使春意萌生。

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新雷第一声。
大自然早已安排好了万紫千红,只等春雷一响,百花就将竞相开放。

参考资料:

1、 黄刚 .《张维屏诗文选》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2 :81 .2、 重庆出版社 .《读点经典·第27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2011 :60 .3、 黄勤堂 .《哲理诗选析》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1 :219 .

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
造物:指天,古人认为天创造万物。又作“造化”。每于:常常在。

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新雷第一声。
千红万紫:指春天时百花齐放的局面。著:妥当,明显。又作“着”。新雷:春天的第一个雷声。这里象征着春天将很快来临。

参考资料:

1、 黄刚 .《张维屏诗文选》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2 :81 .2、 重庆出版社 .《读点经典·第27辑》 .重庆 :重庆出版社 ,2011 :60 .3、 黄勤堂 .《哲理诗选析》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1 :219 .

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
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新雷第一声。

  新雷,就是春雷。经过漫长而寒冷的冬天一声春雷,引来明媚如画的春天,人间重新呈现出勃勃生机。这首诗写了诗人渴望春天尽快到来的急迫心情,以及春天即将来临的喜悦。

  首先,诗人的移情手法,赋予自然界具有人的情感活动和思维能力。

  “造物无言却有情”造物,万物的创造者,指天。造物无言,来自孔子《论语。阳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原意是,天什么时候说过话呀,但四季的轮转,百物的生长,都由它来掌管。这句是说:天不会讲话,但却是富有情感的。

  “每于寒尽觉春生”寒,寒寒冷,指冬天。觉,启发,催动。意思说:每当冬天将要完了时,就催动着春天到来。这就是诗人认为天有情的地方。其实,四时变化,冬去春来,是一种自然规律。诗人把它说成是天有情感,有意这样做的,正是诗人自己有情,他感到春天即将来临了,产生了无限的喜悦,和对天——造物主的感激之情。同时,还有渴望尽快让春天到来的希冀。

  其次,诗人在处理全诗情绪的转换时,巧妙地利用最富于孕育性的时刻这一美学手段。

  诗人不写新雷之后满目欢愉的情形,而集中写新雷炸响前夕,万物俱备而万物俱待这一关键时刻,使画面更富悬念,更具戏剧色彩。因为造物有情,寒尽春生,千红万紫的百花正含苞待放,自然界一时间仿佛处于静止的等待之中。这是巨大变化前夕的平静,是第一声春雷炸响前的寂静。所以,平静、寂静之中,蕴藏着即将爆发的巨变。在人们的情绪上,只有这样的时刻,最令人紧张,也最富于想象力。诗人抓住了第一声春雷炸响前夕这个富于孕育性的时刻,更能表达他对春天的渴望,对新的生活环境的渴望。

  这首诗写诗人呼唤春天,是自然界的春天,也是社会的春天。当时中国处在封建社会末期,黑暗落后,诗人希望改变这种现状,社会发展也必然要改变它。诗入借新雷的描写,渴望和坚信社会变革的到来。诗的构思巧妙,情调激昂向上,语句清新,寓意深刻。读着它,仿佛感受到诗人激动的脉博,不由产生奋发的力量。

参考资料:

1、 王洪.《古代诗歌鉴赏辞典》 .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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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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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窥视着屠夫担子上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缩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夫没办法了,于是他在心里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狼才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地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有个人在树上吊死的样子,(屠夫)大吃一惊。(他)小心地(在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刺穿了狼的上颚,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一样。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银子,屠夫的生活略微宽裕了。(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这真是可笑啊!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户感到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屠户再次扔骨头,较晚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之前获得骨头的狼又跟上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可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眼瞪着屠户。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蹲坐在那里的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连砍了几刀把狼杀死。他刚刚想离开上路,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挖洞,想要从柴草堆中打洞来从后面攻击屠户。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后腿,这只狼也被杀死了。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参考资料:

1、 课程教材研究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9月:p114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一狼来,瞰(kàn)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qūn)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è),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lí)之,是可笑也。
  货:出售、卖。歘:忽然。瞰:窥视。狼三则狼三则昂:昂贵。罹:遭遇(祸患)。蚤:通“早”,早晨直:通“值”,价值垂涎:流口水,这里形容狼馋肉的样子。诸:“之于”的意思逡巡:因有所顾虑而徘徊或后退。昧爽:黎明腭:口腔的上膛。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zhuì)行甚远。
  屠:这里指屠户,宰杀牲畜卖肉的人。晚:夜晚,晚上。归:回家。止:通“只”,翻译为仅,止。缀行甚远:紧随着走了很远。缀,连接,紧跟。甚,很。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惧:害怕投以骨:倒装,就是“以骨投之”,意为把骨头扔给狼。以,把。从:跟从,跟随。复:又,再矣:语气词,相当于“了”。两狼之并驱如故: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并,一起。故,旧、原来。

  屠大窘(jiǒng),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dān)眈相向。
  窘:困窘,处境危急,困迫为难。恐:恐惧,担心。敌:意动用法。这里是动词,指攻击的意思。顾:看,视。这里指往旁边看。积薪:堆积柴草。积,堆积。薪,柴草。苫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一样。苫蔽,覆盖、遮盖。乃:于是,就。弛:解除、卸下。眈眈相向:(狼)瞪着眼看着(屠户)。眈眈,注视的样子。相:表示偏指一方,指狼瞪屠户,非“相互”。

  少(shǎo)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míng),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kāo)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mèi),盖以诱敌。
  少时:一会儿犬坐于前: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犬,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久之:很久。之,音节助词,表示修饰前字,没有实在意义。瞑:闭上眼睛。意暇甚:神情很悠闲。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悠闲、从容。暴:突然。毙:杀死。洞其中:在柴草中打洞。洞。这里作动词。隧:通道,这里用作状语,“从通道”的意思。尻:屁股。自:从。股:大腿假寐:假装睡觉。 寐:睡觉。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黠:狡猾。顷刻:一会儿。亦:也。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巧变诡诈。几何,多少,这里是“能有多少”的意思。哉,语气词,相当于“啊”。止增笑耳: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暮:傍晚。为:被。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可以:可:可以 ;以:把。计:方法。遂:于是就。死之:杀死它。死:杀死。盈:满。豕 :猪。如 :好像。则:就;那么股:大腿。屈:弯曲。负:背。方:才。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乌:哪里,怎么。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参考资料:

1、 课程教材研究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9月:p114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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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虞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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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山去吴城才百里,屡欲游,未果。辛丑秋,将之江阴,舟行山下,望剑门入云际,未及登。丙午春,复如江阴,泊舟山麓,入吾谷,榜人诡云:“距剑门二十里。”仍未及登。

  壬子正月八日,偕张子少弋、叶生中理往游,宿陶氏。明晨,天欲雨,客无意往,余已治筇屐,不能阻。自城北沿缘六七里,入破山寺,唐常建咏诗处,今潭名空心,取诗中意也。遂从破龙涧而上,山脉怒坼,赭石纵横,神物爪角痕,时隐时露。相传龙与神斗,龙不胜,破其山而去。说近荒惑,然有迹象,似可信。行四五里,层折而度,越峦岭,跻蹬道,遂陟椒极。有土坯磈礧,疑古时冢,然无碑碣志谁某。升望海墩,东向凝睇。是时云光黯甚,迷漫一色,莫辨瀛海。顷之,雨至,山有古寺可驻足,得少休憩。雨歇,取径而南,益露奇境:龈腭摩天,崭绝中断,两崖相嵌,如关斯劈,如刃斯立,是为剑门。以剑州、大剑、小剑拟之,肖其形也。侧足延,不忍舍去。遇山僧,更问名胜处。僧指南为太公石室;南而西为招真宫,为读书台;西北为拂水岩,水下奔如虹,颓风逆施,倒跃而上,上拂数十丈,又西有三杳石、石城、石门,山后有石洞通海,时潜海物,人莫能名。余识其言,欲问道往游,而云之飞浮浮,风之来冽冽,时雨飘洒,沾衣湿裘,而余与客难暂留矣。少霁,自山之面下,困惫而归。自是春阴连旬,不能更游。

  噫嘻!虞山近在百里,两经其下,为践游屐。今之其地矣,又稍识面目,而幽邃窈窕,俱未探历。心甚怏怏。然天下之境,涉而即得,得而辄尽者,始焉欣欣,继焉索索,欲求余味,而了不可得,而得之甚艰,且得半而止者,转使人有无穷之思也。呜呼!岂独寻山也哉!

  虞山去吴城才百里,屡欲游,未果。辛丑秋,将之江阴,舟行山下,望剑门入云际,未及登。丙午春,复如江阴,泊舟山麓,入吾谷,榜人诡云:“距剑门二十里。”仍未及登。
  虞山距离吴城仅有一百里,多次想去游玩,始终未能成行。辛丑年的秋天,我将要到江阴去,当时乘船途经虞山下,远望剑门峰直插云霄,但不能趁此登山。丙午年的春天.我又到江阴去,船停泊在山脚,进入吾谷,船夫欺骗我说:“距离剑门还有二十里。”我仍然不能趁此登山。

  壬子正月八日,偕张子少弋、叶生中理往游,宿陶氏。明晨,天欲雨,客无意往,余已治筇屐,不能阻。自城北沿缘六七里,入破山寺,唐常建咏诗处,今潭名空心,取诗中意也。遂从破龙涧而上,山脉怒坼,赭石纵横,神物爪角痕,时隐时露。相传龙与神斗,龙不胜,破其山而去。说近荒惑,然有迹象,似可信。行四五里,层折而度,越峦岭,跻蹬道,遂陟椒极。有土坯磈礧,疑古时冢,然无碑碣志谁某。升望海墩,东向凝睇。是时云光黯甚,迷漫一色,莫辨瀛海。顷之,雨至,山有古寺可驻足,得少休憩。雨歇,取径而南,益露奇境:龈腭摩天,崭绝中断,两崖相嵌,如关斯劈,如刃斯立,是为剑门。以剑州、大剑、小剑拟之,肖其形也。侧足延,不忍舍去。遇山僧,更问名胜处。僧指南为太公石室;南而西为招真宫,为读书台;西北为拂水岩,水下奔如虹,颓风逆施,倒跃而上,上拂数十丈,又西有三杳石、石城、石门,山后有石洞通海,时潜海物,人莫能名。余识其言,欲问道往游,而云之飞浮浮,风之来冽冽,时雨飘洒,沾衣湿裘,而余与客难暂留矣。少霁,自山之面下,困惫而归。自是春阴连旬,不能更游。
  壬子年正月八日,我和张少弋、叶中理一起到虞山游玩,寄宿在陶氏家。第二天早晨,天将要下雨,两位朋友都不想去登山,但是我已经准备好竹杖和登山屐,天气不能阻止我前往。从城北出发顺着城边走六七里.进入破山寺,这是唐代常建题咏诗歌的地方,现在这里的水潭名叫“空心”,是取自诗中的意思。于是从破龙涧上山,山脉突起并且裂开,红褐色的石头纵横交错,传说是神奇动物龙的爪子和丫角磨过的痕迹,它们时隐时现。相传龙跟神争斗.龙不能获胜,就冲破那座山离去了。传说的内容接近荒唐,让人迷惑,但这里有些痕迹,似乎又值得相信。行走了四五里路,都是层层叠叠弯弯曲曲的,翻越峦岭,登上石径,就可到达山顶。上面有众多山石累积成的土丘,我怀疑是古代的坟墓,但没有碑文记录是谁的墓。一登上望海墩,向东凝望。这时云的颜色非常昏暗,天地迷蒙一片,连大海也看不清楚。不一会,雨下起来了。虞山中有一座古寺可以停留,稍作休息.雨停了,我们从小路向南出发,沿途不断出现奇丽的景色:两旁齦腭般的山峰直逼云天,险峻的大山仿佛被从中劈开,两边的山崖对着张开,像门这样分开【关,门闩,指门,见《信陵君窃符救赵》】,像刀刃这样直立,这就是剑门,用剑州的大剑、小剑来拟称它,是因为它们的外形相像啊。我两脚斜着站立了很久,但还是不忍离开.后来,遇到山里的僧人,再向他询问山中的名胜之地。僧人指引说南面是太公石室;由南往西是招真宫和读书台; 由西往北面是拂水岩,水流向下奔腾如彩虹一般,大风逆吹,水沫向上飞溅高达几十丈。山的西面有三沓石、石城、石门,虞山后面有一个石洞通往大海,不时隐藏着海中生物,人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我听得懂他的话,想问路前往游玩,但这时山上阴云浓密,风不断刮来,非常寒冷,天上不时有雨飘洒,打湿了衣服,使我和客人都难以停留片刻。而稍停,我们就从虞山的正面下山,困顿疲惫地踏上归途。从此,春雨接连下了二十多天,不能再次去虞山游玩。

  噫嘻!虞山近在百里,两经其下,为践游屐。今之其地矣,又稍识面目,而幽邃窈窕,俱未探历。心甚怏怏。然天下之境,涉而即得,得而辄尽者,始焉欣欣,继焉索索,欲求余味,而了不可得,而得之甚艰,且得半而止者,转使人有无穷之思也。呜呼!岂独寻山也哉! 
  唉!虞山靠近吴城只有百里,我两次从山下经过,都无法实现登山的愿望。现在到了那个地方,又只稍稍了解到它表面的情况,而那些幽深的地方,都未曾探访游历过,心里很不快乐。但是世间的种种境界中,有的一接触就能领会到,而一领会到就走到尽头了,开始的时候很高兴,接下来就索然无味了。想找回值得玩味的,却一点也找不到了;反而那些得来很艰难的,而且得到一半就没有了的,却让人有无穷无尽的思恋。唉!这哪里只是游山寻胜才有的呢!

  虞山去吴城才百里,屡欲游,未果。辛丑秋,将之江阴,舟行山下,望剑门入云际,未及登。丙午春,复如江阴,泊舟山麓,入吾谷,榜人诡云:“距剑门二十里。”仍未及登。

  壬子正月八日,偕张子少弋、叶生中理往游,宿陶氏。明晨,天欲雨,客无意往,余已治筇屐,不能阻。自城北沿缘六七里,入破山寺,唐常建咏诗处,今潭名空心,取诗中意也。遂从破龙涧而上,山脉怒坼,赭石纵横,神物爪角痕,时隐时露。相传龙与神斗,龙不胜,破其山而去。说近荒惑,然有迹象,似可信。行四五里,层折而度,越峦岭,跻蹬道,遂陟椒极。有土坯磈礧,疑古时冢,然无碑碣志谁某。升望海墩,东向凝睇。是时云光黯甚,迷漫一色,莫辨瀛海。顷之,雨至,山有古寺可驻足,得少休憩。雨歇,取径而南,益露奇境:龈腭摩天,崭绝中断,两崖相嵌,如关斯劈,如刃斯立,是为剑门。以剑州、大剑、小剑拟之,肖其形也。侧足延,不忍舍去。遇山僧,更问名胜处。僧指南为太公石室;南而西为招真宫,为读书台;西北为拂水岩,水下奔如虹,颓风逆施,倒跃而上,上拂数十丈,又西有三杳石、石城、石门,山后有石洞通海,时潜海物,人莫能名。余识其言,欲问道往游,而云之飞浮浮,风之来冽冽,时雨飘洒,沾衣湿裘,而余与客难暂留矣。少霁,自山之面下,困惫而归。自是春阴连旬,不能更游。

  噫嘻!虞山近在百里,两经其下,为践游屐。今之其地矣,又稍识面目,而幽邃窈窕,俱未探历。心甚怏怏。然天下之境,涉而即得,得而辄尽者,始焉欣欣,继焉索索,欲求余味,而了不可得,而得之甚艰,且得半而止者,转使人有无穷之思也。呜呼!岂独寻山也哉!

  这篇文章写虞山之景,无论描摹近石远山,还是写苍烟渺霭,都具有诗情画意,体现了作者状物写景的功力。这篇文章抓住了不同景物的特征,融情于景,刻画逼真,文末写回望虞山:“令人欲反棹复至。”表现余味未尽,具有言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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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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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里,当我被关在刑部监狱的时候,看见犯人死了,由墙洞里拖出去,平均每天总有三四个,不觉心里奇怪。有个曾经做过洪洞县长的杜君,站起来说:“这是生瘟疫了。现在天时正常,死的还少;过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几个的。”我问是什么原因。杜君说:“这种病容易传染,生这种病的,纵然是亲人,也不敢住在一起。这监狱一共有四座老监房。每座监房有五个房间:狱卒住在当中的一间,前面有大窗通光线,屋顶有小窗透空气;其余四个房间都没有窗,可是关的犯人经常有两百多。每天天还没黑,就上锁了,大小便都在房间里,和吃饭喝水的气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腊月,没钱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气一动,没有不发病的。监狱的规矩,一定要等天亮才开锁,整个晚上,活人和死人就头靠头脚对脚地睡着,没法闪躲,这便是传染人多的原因。还有奇怪的是:凡属大盗累犯,或杀人要犯,大概由于气质强悍旺盛,反倒被传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纵使传染上,也很快就好了。那接二连三死掉的,却都是些案子轻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该绳之以法的人们。”我说:“京师里头有顺天府尹的直辖监狱、有五城御史的司坊,为什么刑部的监狱还关着这么多囚犯?”杜君说:“近几年来打官司,凡情节比较重的,顺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又九门提督调查抓来的,也都拨归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个清吏司里喜欢多事的正副满汉郎官们,以及司法人员、典狱官、狱卒们,都因为人关的越多越有好处,所以只要沾上一点边就给千方百计抓进来。人一进监狱,不问有罪没罪,照例先给戴上手铐脚镣,放进老监房,使你吃尽苦头,在吃不消的时候,他们就教你怎样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随传随到;再照你的家庭、财产状况,把钱敲诈来,由他们按成派分。中等以上的人家,都尽其所有出钱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铐脚镣搬到老监房外板屋里去住的,费用也得几十两银子。至于那又穷又无依无靠的,就手铐脚镣毫不客气,作为样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又有同案一起被关的,情节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节轻的、没罪的,却吃着苦头,这种人一肚子冤气,没好吃没好睡,生了病,又没钱治,就往往死翘翘了。”我认为我们的皇上,和过去的圣人一样,有好生之德,每在批公文的时候,总给犯人死中求生,但现在竟有无辜的人这样倒霉的!如有仁人君子,能向皇上上奏除死刑及发配边疆的重犯外,其他轻犯和受到牵连还没定案的,如果另设看守所来关,不上手铐脚镣,就不知可救多少人命了!听说监狱本有五间房名叫“现监”的,是给涉案而没定案的人住的。如果能查出这种规定,实行起来,倒也不无小补。杜君说:“皇上开恩,规定做官的可住优待房,现在穷人住进老监房,大盗累犯反住进优待房,这中间的微妙,能细问吗?这样看来,只有另外关到一座监狱里,才能根本解决啊!同我关在一起的朱老头、姓余的青年和关在一起的同僚,都这样碰上疫症死了,论罪状,他们都是不该受重罚的小罪。又有某氏控告儿子不孝,左右的邻居都被关进老监,哭哭叫叫直从晚上闹到天亮。”我听了,有动于衷,曾拿杜君这些话来普通的问了问别人;结果大家说的一样,我就决定记录下来。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凡判死刑的,一经判决执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门外,派同党进去索讨财物,叫做“斯罗”。对有钱的犯人,要找他的亲属讲条件;对没钱的犯人,便当面直接讲条件。如果判的是剐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话,四肢解完,心还没死。”如果判的是绞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第一绞便包断气;不然的话,绞你三次以后还须加用别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杀头,才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但是仍旧可以扣留脑袋不给死者家属,达成敲诈目的。因此,有钱的自然甘心贿赂几十百两银子,没钱的也会卖尽衣服杂物报效;只有穷得绝对拿不出钱的,才真照他们所说的执行。担任捆绑的也一样,如果不满足他们开的条件,五花大绑时便先给你来个骨断筋折。每年秋决的时候,虽然皇帝朱笔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体囚犯都须捆绑着到西市,等待命令。其中被捆绑受伤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须病几个月才能好,甚或成为一辈子也治不好的暗伤。我曾问过一个老差役说:“大家对受刑受绑的既没什么深仇大恨,目的只不过希望弄点钱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钱,最后又何妨放人一马,不也算积德吗?”老差役说:“这是因为要立下规矩以警告旁的犯人,并警告后来的犯人的缘故。如果不这样,便人人都心存侥幸了。”担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样。和我同时被捕受审时挨过夹棍的有三个人。其中有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的代价,只骨头受点轻伤,结果病了个把月;另一个人给了双倍代价,只伤了皮肤,二十天便好了;再一个人给了六倍代价,当天晚上便能和平常一样的走路。有人问这差役说:“犯人有的阔有的穷,既然大家都拿了钱,又何必更拿多少做分别?”差役说:“没有分别,谁愿意多出钱?”由这故事,印证孟子“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的话,真是一点也不错!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部里的老职员家里都收藏着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级的,往往偷偷动手脚,增减着紧要的字眼,奉行的人是看不出来的。只上行上奏皇帝和咨行各部的,才不敢这样。依照法律规定:大盗没杀过人和有同犯多人的,只是主谋的一两个人立时处决,其余人犯交付八月秋审后概给减等充军。当刑部判词上奏过皇帝之后,其中有立时处决的,行刑的人先等在门外;命令—下,便捆绑出来,一时一刻也不耽搁。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仓入狱,依法应该立时处决,判词都已拟好了,部员某对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弄活你们。”问什么办法,部员某说:“这不难,只消另具奏本,判词不必更改,只把案末单身没有亲戚的两个人换掉你们的名字,等到封奏时候,抽出真奏,换上此奏,就行了。”他的一个同事说:“这样办可以欺蒙死的,却不能欺蒙长官;假使长官发觉,再行申请,我们都没活路了。”部员某笑着说:“再行申请,我们固然没活路;但长官也必定以失察见罪、连带免官。他不会只为两条人命把自己的官丢掉的,那么,我们最后还是没有死的理由的。”结果便这么办,案末两个人果然被立即处决。主审官张口结舌给吓呆了,可是终于不敢追究责任。我关在监狱的时候,还见过某姓兄弟,同狱的人都指着说:“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换来他们的头的。”后来部员某忽然在一个晚上死了,大家都说这是上天报应。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凡属杀人案件而判词上没有“谋杀”、“故意杀人”等字眼的,大概经过秋审,列入“矜疑”(情有可矜而罪在疑似之间的)类中,便可以免死,司法人员因此也就可以在法律夹缝里做手脚。有个叫郭老四的,曾四次犯杀人案,最后一次仍以“矜疑”减等,不久碰上大赦。出狱以前,一天到晚都和同党喝酒唱歌,有时直闹到天亮。有人问他过去的班,他竟一件一件原原本本道来,神气活现,好像自己了不起似的。唉!那些无耻而恶毒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原不足深责;但道理并没真正弄清,一班善良官吏往往以脱人死罪为功德,而不追究真正的实情,就使死者含冤不浅了!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有些坏人在监狱里坐久了,和典狱官狱卒们狼狈为奸,就很肥了。山阴有个姓李的,因犯杀人罪坐牢,每年都赚上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因大赦出狱。住了几个月,无所事事。恰好他同乡有犯杀人案的,便冒名顶替。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故意杀人,必然可以长期监禁,不会判死罪的,五十一年,依赦例减等充军。他叹气说:“我没办法再能进这儿来了!”按照旧例,充军的人都移押顺天府待命;这时正是冬天,停止发遣,姓李的具状要求仍回刑部监狱等候春天发遣,要求再三,都没批准,还老大不高兴呢!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刑部狱:清政府刑部所设的监狱。刑部,明清两朝设六部,刑部掌刑律狱讼。窦(dòu豆):孔穴,这里指监狱墙上打开的小洞。洪洞(tóng同)令:洪洞县令。洪洞,今山西洪洞县。作:神情激动。疫作:瘟疫流行。天时顺正:气候正常。叩所以:询问原因。遘(gòu购)者:得这种传染病的人。遘:遇、遭受,指染病。牖(yǒu友)其前:在前方开一个窗洞。牖,窗。屋极:屋顶。薄暮:傍晚。下管键,落锁。矢溺:大小便。矢,同“屎”。溺,同“尿”。相薄(bó帛):相混杂,相侵袭。薄,迫近。质明:天正明的时候。启钥:开锁。并踵顶而卧:并排睡一起。踵,脚后跟。顶,头顶。旋避:回避。积贼:惯偷。积,久、习。气杰旺:精力特别旺盛。或随有瘳(chōu抽):有的人染上病也随即就痊愈了。瘳,病愈。骈死:并列而死。骈,并。轻系:轻罪被囚的犯人。佐证:证人。京兆狱:京城的监狱,即当时顺天府监狱。京兆,指清朝包括国都在内的顺天府。五城御史司坊:即五城御史衙门的监狱。清朝时京城设巡查御史,分管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所以叫五城御史。迩年:近年。九门提督:全名是提督九门步兵统领。掌管京城九门督查职务的武官。九门,指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城门。所访缉纠诘:所访查缉捕来受审讯的人。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设十四司,每司正职为郎中,副职为员外郎。好事者:多事的人。书吏:掌管文牍的小吏。钩致:钩取,即逮捕。械手足:手脚戴上刑具。俾:使。导以取保:诱导犯人花钱保释。“量其家”句:衡量他们家中财产多少作为敲诈的依据。剂,契劵,字据。这里指作为要挟的根据。中家:中产之家。“为标准”句:做样子警告其他人。罹(lí离)其毒:遭受其毒害。寝食违节:睡觉吃饭都不正常。伏见:即看到。伏,表示谦卑。圣上:臣民对皇帝的尊称。这里指康熙皇帝。质:询问,评判。上:皇帝。昌言:献言。结正:定罪。正,治罪。羁:关押。旧典:过去的制度。推恩:施恩。细诘:深究。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源头。朱翁:不详。余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学生。同官:县名,今陕西铜川市。泛讯:广泛地询问。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死刑狱上:判处死刑的案件上报呈批。斯罗:也作“撕罗”、“撕掳”,排解、打理的意思。极刑:凌迟处死的刑罚。行刑时先断其肢体,最后断其气。绞缢:绞刑。加别械:加别的刑具。大辟:斩首。要:要挟。质其首:用人头作抵押来勒索。罄:用尽。治之如所言:按照他们说的那样处理犯人。主缚者:执行捆缚犯人的役吏。大决:即秋决。封建时代规定秋天处决犯人。勾者:每年八月,由刑部会同九卿审判死刑犯人,呈交皇帝御决。皇帝用朱笔勾上的,立即处死;未勾上的为留者,暂缓执行。西市:清代京城行刑的地方,在今北京市宣武区菜市口。痼(gù固)疾:积久不易治的疾病。老胥:多年的老役吏。胥,掌管文案的小吏。幸心:侥幸心理。主梏扑者:专管上刑具、打板子的人。木讯:用木制刑具如板子、夹棍等拷打审讯。间月:一个多月。间,隔。兼旬:两旬,二十天。有无不均:即贫富不一。术不可不慎:语出《孟子·公孙丑上》:“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将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术:技艺、技术,这里指职业。意谓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直省:直属朝廷管辖的省分。上闻:报告皇上的文书。移关诸部:移送文书,通告朝廷各部。移关,平行机关来往的文书。功令:朝廷所定法令。狱词上:审判书已上报。不羁晷(guǐ鬼)刻:不留片刻。晷刻,指很短的时间。别具本章:另外写奏章上呈。俟封奏时潜易之:等加封向皇帝奏请时偷偷地换过。主谳(yàn验)者:负责审判的官员。谳,审判定罪。倘复请之:如果重新上奏请示。口呿(qū驱)舌挢(jiǎo):张口结舌。呿,张口不能说话。舌挢,翘起舌头。形容惊讶的样子。冥谪:受到阴曹地府的惩罚。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无谋、故者:不是预谋或故意杀人的。矜疑:指其情可悯,其事可疑的案件。矜,怜悯、惋惜。刑部秋审时,把各种死刑案件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后两类可减等处理或宽免。巧法:取巧枉法,玩弄法令。矜诩(xǔ许):炫耀。渫(xiè泄):污浊。鬻狱:出卖狱讼。道之不明:世道是非不明。情:指真实情况。枉民:使百姓蒙受冤屈。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奇(jī击)羡:赢馀。代承:代为承担。援赦减等:根据大赦条例减刑。谪戍:发配充军。故例:旧例。具状求在狱:呈文请求留在狱中。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杂记”,是古代散文中一种杂文体,因事立义,记述见闻。该文是“杂记”名篇,材料繁富,错综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善于选择典型事例重点描写,“杂”而有序,散中见整,中心突出。如用方苞提出的古文“义法”来衡量,繁富的材料就是“义”,即“言之有物”;井然有序的记叙就是“法”,即“言之有序”。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

  全文可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段,自开头至“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写刑部狱中瘟疫流行情景,揭露造成瘟疫的根源;第二段,自“余日”至“于是乎书”,写刑部狱中系囚之多的原因,揭露刑部狱官吏诈取钱财的罪恶;第三段,自“凡死刑狱上”至“信夫”,写行刑者、主缚者、主梏扑者心狠手辣,揭穿刑部狱敲诈勒索的黑幕;第四段,自“部中老胥”至“人皆以为冥谪云”,写胥吏放纵主犯,残害无辜,主谳者不敢追究,揭露清代司法机构的黑暗与腐败;第五段,自“凡杀人”至结尾,写胥吏狱卒与罪犯奸徒勾结舞弊,揭露刑部狱成了杀人犯寻欢作乐牟取钱财的场所。

  文中主要揭露了以下事实:

  一、狱吏与狱卒的工资收入微薄。

  狱吏每年只有工食银六两,按当时一般平民生活标准只够四口之家一个月所用。这还是在册的狱吏,而不在册的就更低了,他们虽然收入这么低,但大多还通过各种关系,打通种种关节要来县衙当差(狱吏一般是违法进来的,没有通过科举考试,无法保证文化素质)。他们主要是靠山吃山。

  二、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相枕藉。

  到了夜间,死了的和活着的人脚碰头而躺着,无法转动,这样一来,瘟疫越传染越多。犯案多次的大盗贼、杀人重囚,生命力旺盛,而且因有心理准备,心态平稳,很难被传染。那些接踵并肩而死亡的,“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都是因轻罪被囚的以及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那些没有犯法的人。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的人是冤屈的,又加之担心家里的亲人,精神已经崩溃,免疫力快速下降,发生瘟疫,最容易被传染。

  三、无所不用其极的敲诈勒索与贪赃枉法。

  为了增加敲诈钱财对象,狱吏们就想方设法株连,把与案件稍有牵连、沾点边的人统统抓进来,“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他们把这些清白无辜的人折磨得“呼号达旦”无法忍受,接着诱劝倾家荡产交纳大笔保证金,一交来他们就私分,接着对贫穷无钱取保的人加倍折磨,以此警告不愿掏钱的人。结果是“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致死”。罪魁祸首只要有钱取保,反而逍遥狱外,而众多涉案者和证人却被活活折磨死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犯人同是被捆绑,如果没钱贿赂,他们就在捆绑时把筋骨折断,甚至造成终身残废。同是遭受板子、夹棍刑讯,但因贿赂钱数差别大,造成伤害的后果差别就也非常大:“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因此,文中表现了老百姓“屈死不告状”的心态。

  四、对死刑犯进行偷梁换柱。

  最让作者震惊的是,只要肯掏大价钱,狱吏们连死刑犯也能偷梁换柱。有狱吏对判死罪的贪官说:“给我千金,我让你活!”贪官问:“你用什么办法让我活?狱吏说:这事不难!在判决书封奏之前,我把同案犯中没有亲戚家人的单身汉的名字和你换换位置!”贪官问:“你就不怕事后上级发现?”狱吏说:“发现了肯定要处死我,但也要罢主管领导的官,他们舍不得头上的乌纱帽,只能打掉牙齿肚里吞,暗暗叫苦而不敢声张,我的性命自然就也保住了。”狱吏与狱卒们胡作非为,他们暴虐成性的嚣张气焰,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

  方苞通过自己在刑部狱中的所见所闻的大量事实,把狱吏与狱卒的残酷无情、暴虐成性的面目展现在读者面前,揭露了天子脚下的刑部狱的种种黑幕,百姓的横遭逮捕、冤死狱中,以及狱吏的敲诈勒索、受贿枉法、草菅人命等事实,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的司法机构的腐败与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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