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蒲左丞游虎丘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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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常紫阁冠英游,身作三公未白头。
须向凤凰池上浴,岂容萧散咏林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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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文

生卒年不详。江南诗人。德宗建中元年(780),在湖州,与皎然、裴澄同送梁肃归朝。事迹见《唐诗纪事》卷二八。《全唐诗》存诗6首,断句2句。 138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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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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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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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科目时与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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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滨,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滨,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滨。阁下其亦怜察之。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某月某日,韩愈再拜(书信用语,表示自谦):天池的边上,大江的水边,传说:有怪物存在,大概不是平常鱼类水兽等动物可以比得上的。它得了水,就能呼风唤雨,上天下地都很容易。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如果得不到水,也就是寻常所见的那种形状,不用广阔险峻的高山土丘就能把它困住。然而它在没有水的时候,不能自己造出水来。它们十次有八九次被獱獭(一般的水兽)之流嘲笑。如果碰到有力量的人,可怜它们的窘境而把它们运输转移(到有水的地方),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这种怪物,报负和一般东西不同,它会说:“就算烂死在沙泥里,我也高兴。如果俯首帖耳,摇尾乞怜,不是我的志向。”因此有能力帮它的人遇到他们,熟视无睹,就像没看见一般。他的死活,我们也无从知道了。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如今又有一个有能力的人走到它的面前,姑且试着抬头鸣叫一声(因为有能力的人已经对他们习惯而视而不见了),哪里知道有能力的人不可怜它的窘境,而忘记了举手之劳,把它转移到水里边?别人可怜它,是它的命。别人不可怜它,也是它的命。知道生死有命还鸣号求助的,也是它的命。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
  我(韩愈)如今确实有点类似于它,所以不顾自己的浅陋,而写下这些话,希望阁下您垂怜并理解我!

参考资料:

1、 汉语古文德译应科目时与人书:韩愈 - 《德语人文研究》,1994年04期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fén),有怪物焉,盖非常(cháng)(lín)(fán)(jiè)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濆:水边。常鳞凡介: 解释 一般的鱼类、贝类。比喻平凡的人。品匹俦:指同一类东西。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hé),不能自致乎水,为獱(biān)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yú)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獱獭:水獭,半水栖动物。於:多作为介词,是古汉语中用的很多的虚词,“于”、“於”多数情况相通,但“于”并不能代替“於”的全部意义。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jù)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庸讵:通假字通“岂,怎么,何以”。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
  忘:通假字通“无,没有”。

参考资料:

1、 汉语古文德译应科目时与人书:韩愈 - 《德语人文研究》,1994年04期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

  《应科目时与人书》作于贞元九年(公元793)。韩愈,进士出身参加博学宏词科考试时写给别人的信。目的是希望别人能帮他做些宣传,扩大自己的声誉。文章通过生动贴切的比喻,巧妙地把自己的处境、心理状态、要求和对方的身份作用具体而细微地表达出来。全文气势充沛,富于变化;分寸掌握得好。

参考资料:

1、 应科目时与人书 三点导读:王文格 - 《语文教学与研究》,2009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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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松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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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之生也,于岩之侧。流俗不顾,匠人未识。无地势以炫容,有天机而作色。徒观其贞枝肃矗,直干芊眠,倚层峦则捎云蔽景,据幽涧则蓄雾藏烟。穹石盘薄而埋根,凡经几载;古藤联缘而抱节,莫记何年。

  于是白露零,凉风至;林野惨栗,山原愁悴。彼众尽于玄黄,斯独茂于苍翠,然后知落落高劲,亭亭孤绝。其为质也,不易叶而改柯;其为心也,甘冒霜而停雪。叶幽人之雅趣,明君子之奇节。

  若乃确乎不拔,物莫与隆,阴阳不能变其性,雨露所以资其丰。擢影后凋,一千年而作盖;流形入梦,十八载而为公。不学春开之桃李、秋落之梧桐。

  乱曰: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谅可用而不用,固斯焉而取斯。

  松之生也,于岩之侧。流俗不顾,匠人未识。无地势以炫容,有天机而作色。徒观其贞枝肃矗,直干芊眠,倚层峦则捎云蔽景,据幽涧则蓄雾藏烟。穹石盘薄而埋根,凡经几载;古藤联缘而抱节,莫记何年。
  松树生长在岩石的侧面,俗人看不到它,木匠无缘结识它。它没有宽阔的地势来炫耀自己的外形,只有大自然赋予的本色。它枝干伟岸挺拔肃穆茂盛,或高踞于层岩之上,直插云霄;或藏身于幽涧之中,蓄雾藏云。坚固的穹石埋下它的根系,历经数载;古老的藤蔓缠络它的躯体,不知哪年。

  于是白露零,凉风至;林野惨栗,山原愁悴。彼众尽于玄黄,斯独茂于苍翠,然后知落落高劲,亭亭孤绝。其为质也,不易叶而改柯;其为心也,甘冒霜而停雪。叶幽人之雅趣,明君子之奇节。
  等到白露飘落,凉风吹来,树林田野凄惨颤栗,高山平原愁容憔悴。其他树木都黄叶凋零,只有它苍翠繁茂。然后人们知道它高峻挺拔,特立独行。它不改变自己的外形,也不改 变自己的内心,甘愿经受霜雪的洗礼。它和隐士的志趣相合,与君子的气节相投。

  若乃确乎不拔,物莫与隆,阴阳不能变其性,雨露所以资其丰。擢影后凋,一千年而作盖;流形入梦,十八载而为公。不学春开之桃李、秋落之梧桐。
  它坚定不拔,超乎万物。日月不能改变其本性,雨露使它更丰茂。它身影高耸,千年茂盛。它把自己流动的身影编织成梦,相信十八年后定能成材为公。它不学春天的桃李,也不学秋天的梧桐。

  乱曰: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谅可用而不用,固斯焉而取斯。
  尾声:身为栋梁之材却不为人知,顶风冒雪,却没人为它称奇叫绝。实在是空为有用之才,有人鄙视它,却也有人取法它。

参考资料:

1、 霍旭东 等.历代辞赋鉴赏辞典.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829-831

  松之生也,于岩之侧。流俗不顾,匠人未识。无地势以炫容,有天机而作色。徒观其贞枝肃矗(chù),直干芊(qiān)眠,倚层峦则捎云蔽景,据幽涧(jiàn)则蓄雾藏烟。穹(qióng)石盘薄而埋根,凡经几载;古藤联缘而抱节,莫记何年。
  流俗:世俗。顾:看见。炫容:夸耀外形。炫,夸耀。贞枝:正枝。肃矗:肃然直立。芊眠:茂密状。穹:高。盘薄:牢牢地。埋根:扎根。联缘:缠绕。

  于是白露零,凉风至;林野惨栗(lì),山原愁悴。彼众尽于玄黄,斯独茂于苍翠,然后知落落高劲,亭亭孤绝。其为质也,不易叶(xié)而改柯;其为心也,甘冒霜而停雪。叶幽人之雅趣,明君子之奇节。
  栗:颤抖。悴:憔悴。玄黄:天地,指大自然的变化。落落:高超不凡。高劲:高大峻拔。孤绝:高耸突出。停雪:使雪停止。叶:通“协”,附和。

  若乃确乎不拔,物莫与隆,阴阳不能变其性,雨露所以资其丰。擢(zhuó)影后凋,一千年而作盖;流形入梦,十八载而为公。不学春开之桃李、秋落之梧桐。
  隆:盛,高。资:帮助。丰:繁荣茂盛。擢影:耸起的影子。

  乱曰: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谅可用而不用,固斯焉而取斯。
  乱:辞赋篇末总括全篇要旨的一段,相当于尾声。负栋梁:身负栋梁之材。谅:诚,确实。固:本来。斯焉而取斯:化用《论语·公冶长》“斯焉取斯”句。取,取法。

参考资料:

1、 霍旭东 等.历代辞赋鉴赏辞典.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829-831

  松之生也,于岩之侧。流俗不顾,匠人未识。无地势以炫容,有天机而作色。徒观其贞枝肃矗,直干芊眠,倚层峦则捎云蔽景,据幽涧则蓄雾藏烟。穹石盘薄而埋根,凡经几载;古藤联缘而抱节,莫记何年。

  于是白露零,凉风至;林野惨栗,山原愁悴。彼众尽于玄黄,斯独茂于苍翠,然后知落落高劲,亭亭孤绝。其为质也,不易叶而改柯;其为心也,甘冒霜而停雪。叶幽人之雅趣,明君子之奇节。

  若乃确乎不拔,物莫与隆,阴阳不能变其性,雨露所以资其丰。擢影后凋,一千年而作盖;流形入梦,十八载而为公。不学春开之桃李、秋落之梧桐。

  乱曰: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谅可用而不用,固斯焉而取斯。

  这是一篇寒松的礼赞,作者在赋中热情赞美了松树美好的本质。题目不叫松而叫“寒松”,说明它所处地势的冷僻。由此可以联想到左思的《咏史·郁郁涧底松》和王勃的《涧底寒松赋》,都是以寒松寄怀的咏物杰作。由寒松联想到寒士,从寒松的“负栋梁”而不为时所知为世所用,隐喻寒士的虽怀瑾握瑜而沉沦下僚的遭遇,从而抒发深沉的感慨。这是作者创作此赋的基本思路。

  全赋可以分为四段。

  第一段写松树默默地生长在偏僻的山崖旁边,世俗之人不屑一顾,匠人未予赏识。它所处的地势是那样偏僻卑下,无法炫耀自己的姿容,但天性造成它的苍翠之色。它的主干笔直高耸,倚着层叠的山峦直指蓝天,拂掠云彩,遮蔽日光。这一段是静态描写,而且运用了烘托的手法,把松树的高耸挺拔的气势和葱茏茂盛的身姿作了生动的描绘。“贞枝肃矗”“直干芊眠”是正面描写,“捎云蔽景”“蓄雾藏烟”“穹石埋根”“古藤抱节”是侧面烘托。

  第二段是说,当秋风萧瑟,白露降临,天气寒冷,“林野惨栗,山原愁悴”之时,其他树木都已枯萎,唯独有寒松依然苍翠欲滴,巍然挺立,不肯易叶改柯,敢于冒霜停雪,显示了君子的奇节,附和了隐士的雅趣。

  第三段写松树坚固不拔,万物不能与之比隆。岁月不能改变它的天性,雨露滋润了它的繁荣。它耸起的身影,张开的树冠犹如偃盖,使人想起孔子的名言和丁固梦松的典故。不学迎春开花的桃李,也不学逢秋落叶的梧桐。这一段可以看作是对上段的补充,进一步赞美松树的四季常青和“确乎”不拔。和上段一样,作者运用了对比的手法。

  最后一段是尾声,说寒松身禀栋梁之才而不为时所知,敢于冒霜停雪而徒然绝俗自奇。实可施大厦而不为人所用,本因绝俗自奇而不为世所用。这一段实际上是对以上三段内容的总括。

  这是一篇咏物抒情的小赋。作者身处逆境,一方面发泄怨愤,决心“驱雷击电除奸邪”(《涉沅潇》),另方面也表明要砥砺志节,像寒松那样披风雨,傲霜雪,抗严寒,亭亭耸立,不改变其忠贞本性。作者对生于幽涧的松树“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的遭遇深感愤懑,看似句句写松,实则处处喻人。全赋篇幅短小,但也摹仿汉赋形式,文末有总括全篇要旨的“乱曰”。全赋篇幅短小,多用骈俪,但富于变化,语言通俗平淡,极少使用典故,堪称赋中佳作。

参考资料:

1、 巨 才.辞赋一百篇.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184-1852、 霍旭东 等.历代辞赋鉴赏辞典.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829-8313、 王婧之.历代植物赋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5: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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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少年

:
江海相逢客恨多,秋风叶下洞庭波。
酒酣夜别淮阴市,月照高楼一曲歌。

江海相逢客恨多,秋风叶下洞庭波。
漂泊江湖偶尔相逢客恨实在多,黄叶纷纷落下洞庭湖水波连波。

酒酣夜别淮阴市,月照高楼一曲歌。
深夜畅饮即将作别淮阴的街市,月照高楼我们引吭高唱离别歌。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696

江海相逢客恨多,秋风叶下洞庭波。
“江海”句:江海,泛指外乡。忽遇友人本当高兴,由于彼此失意,故觉颇多苦恨。叶下,指秋风吹得树叶纷纷落下,借以渲染客恨。

酒酣(hān)夜别淮(huái)阴市,月照高楼一曲歌。
淮阴市:市,商业交换场所,古称“市”,碑立于淮安老城府市口。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696
江海相逢客恨多,秋风叶下洞庭波。
酒酣夜别淮阴市,月照高楼一曲歌。

  作品大意写浪迹江湖的诗人,在秋风萧瑟的时节与一位少年相遇。彼此情味相投,但只片刻幸会,随即就分手了。诗人选择相逢又相别的瞬间场面来表现“客恨”,自然地流露出无限的离恨别情,给人以颇深的艺术感染。

  诗中的“客恨”不是一般的离愁别恨。这首小诗是借客游抒写作者落拓江湖的“不遇”之感。

  客游他乡,忽遇友人,本当使人高兴,但由于彼此同有沦落江湖、政治失意之感,故觉颇多苦恨。尤其在这金风起浪、落叶萧萧的秋天,更容易触动游子的愁肠了。“秋风叶下洞庭波”,是化用《楚辞》“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的诗句,描绘南方萧索的秋色,借以渲染“客恨”,并非实指。和下文的“夜别淮阴市”一样,都是借意。

  诗的前半融情入景,“客恨”的含意还比较含蓄。后半借酒消愁,意思就显露得多了。“酒酣夜别淮阴市,月照高楼一曲歌”。“淮阴市”,固然点出话别地点,但主要用意还是借古人的酒杯浇胸中的块垒。这里是暗用淮阴侯韩信的故事。韩信年少未得志时,曾乞食漂母,受辱胯下,贻笑于淮阴一市。而后来却征战沙场,成为西汉百万军中的统帅。温庭筠也是才华出众,素有大志,但因其恃才傲物,终不为世用,只落得身世飘零,颇似少年韩信。故“酒酣夜别淮阴市”句,正寓有以韩信的襟抱期待自己,向昨天的耻辱告别之意。所以最后在高楼对明月,他和少年知音放歌一曲,以壮志共勉,正表达了一种豪放不羁的情怀。

  这首诗善于用典寄托怀抱,且不着痕迹,自然地与写景叙事融为一体,因景见情,含蓄隽永。暗用韩信故事来自述怀抱之后,便引出“月照高楼一曲歌”的壮志豪情。“月照高楼”明写分别地点,是景语,也是情语。四个字点染了高歌而别的背景,展现着一种壮丽明朗的景色。它不同于“月上柳梢”的缠绵,也有别于“晓风残月”的悲凉,而是和慷慨高歌的情调相吻合,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豪气。这正是诗人壮志情怀的写照。诗贵有真情。温庭筠多纤丽藻饰之作,而此篇却以峻拔爽朗的面目独标一格,令人耳目一新。

参考资料:

1、 阎昭典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11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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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妇词

:
织妇何太忙,蚕经三卧行欲老。
蚕神女圣早成丝,今年丝税抽征早。
早征非是官人恶,去岁官家事戎索。
征人战苦束刀疮,主将勋高换罗幕。
缫丝织帛犹努力,变缉撩机苦难织。
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檐前袅袅游丝上,上有蜘蛛巧来往。
羡他虫豸解缘天,能向虚空织罗网。

织妇何太忙,蚕经三卧行欲老。
织妇为什么忙呢,原来蚕种三卧之后就要老了。

蚕神女圣早成丝,今年丝税抽征早。
织妇们诚心祷告蚕神保佑蚕儿早点出丝,因为今年官家要提前抽征丝税。

早征非是官人恶,去岁官家事戎索。
今年提前征税并不是因为官员横征暴敛,而是去年发动了战争。

征人战苦束刀疮,主将勋高换罗幕。
打仗艰苦,丝织品可供伤兵包扎伤口,也可制成丝罗帐幕赏给军功赫赫的将军。

缫丝织帛犹努力,变缉撩机苦难织。
一般的缲丝织作本来已够费力的了,织有花纹的绫罗更是难上加难。

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拨动织机、变动丝缕,在织品上挑出花纹极为不易,需要很高的工艺水平。

檐前袅袅游丝上,上有蜘蛛巧来往。
培养挑纹能手实为不易,竟有巧女因手艺出众为娘家羁留而贻误青春。在檐前飘动的丝网上,蜘蛛来回爬动。

羡他虫豸解缘天,能向虚空织罗网。
羡慕这小虫儿纯出天性,可以自由编制罗网啊!

织妇何太忙,蚕经三卧行欲老。
蚕经三卧行欲老:蚕有眠性,文中的蚕种三卧之后进入四眠,四眠后即上簇结茧。古织妇往往亦为蚕妇,所以要提前做准备。

蚕神女圣早成丝,今年丝税抽征早。
蚕神女圣:古代传说黄帝妃嫘祖是第一个发明养蚕抽丝的人,民间奉之为蚕神,诗中称她为“蚕神女圣”。丝税:唐代纺织业极为发达,荆、扬、宣、益等州均设置专门机构,监造织作,征收捐税。

早征非是官人恶,去岁官家事戎(róng)索。
戎索:本义为戎法,此处引申为战事。

征人战苦束刀疮,主将勋高换罗幕(mù)
罗幕:即丝罗帐幕。

缫丝织帛犹努力,变缉撩机苦难织。

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檐前袅(niǎo)袅游丝上,上有蜘蛛巧来往。
袅袅:摇曳、飘动的样子。

羡他虫豸(zhì)解缘天,能向虚空织罗网。

织妇何太忙,蚕经三卧行欲老。
蚕神女圣早成丝,今年丝税抽征早。
早征非是官人恶,去岁官家事戎索。
征人战苦束刀疮,主将勋高换罗幕。
缫丝织帛犹努力,变缉撩机苦难织。
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檐前袅袅游丝上,上有蜘蛛巧来往。
羡他虫豸解缘天,能向虚空织罗网。
  此诗作于元和十二年(817),为《乐府古题》十九首之一。虽然属于“古题”,却合乎白居易对新乐府的要求。即“首句标其目”,开宗明义;“其辞质而径”,见者易谕;“其事核而实”,采者传信;“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此诗以荆州首府江陵为背景,描写织妇被剥削被奴役的痛苦。全篇仅一百一十字,却由于层次丰富,语言简练,显得义蕴深厚,十分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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