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杳无际,日暮且孤征。
故乡已经遥远的看不到边际,太阳西垂暮色来临时,我一个人在征途。
川原迷旧国,道路入边城。
这里的山川原野使我迷失了故乡,一个人走的道路终于进入边远的小城。
野戍荒烟断,深山古木平。
城外戍楼上的缕缕荒烟已在视野中消失,深山上的林木看上去也模糊一片。
如何此时恨,噭噭夜猿鸣。
为何此时心中充满无限惆怅,只听见猿猴在夜色里的鸣叫。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 等.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39-40故乡杳(yǎo)无际,日暮且孤征。
杳:遥远。际:边。日暮:太阳将落山之时。孤征:独自在旅途。孤,单独。征,征途。
川原迷旧国,道路入边城。
川原:山川原野。迷旧国;迷失了故乡。迷,迷失。旧国,故乡。边城:边远的小城。
野戍(shù)荒烟断,深山古木平。
“野戍”句:野戍,指野外驻防之处。荒烟,荒野的烟雾。断,断绝,停止。平:此处指景象没有变化,模糊一片。
如何此时恨,噭(jiào)噭夜猿鸣。
如何:为何,为什么。恨:惆怅之意。噭噭:号叫声,这里指猿啼声。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 等.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39-40陈子昂诗多以思理深邃、质朴劲健见长,此诗却以情景交融、韵味悠长见胜,在陈诗中别具一格,值得重视,由此也可见陈子昂艺术才能的多面性。
“故乡杳无际,日暮且孤征。”首联诗人从“故乡”落笔,以“日暮”相承,为全诗定下了抒写“日暮乡关何处是”(崔颢《黄鹤楼》)的伤感情调。首句中的“杳无际”,联系着回头望的动作,虽用赋体,却出于深情。次句以“孤征”承“日暮”,日暮时还在赶路,本已够凄苦的了,何况又是独自一人,更是倍觉凄凉。以下各联层层剥进,用淡笔写出极浓的乡愁。
第三句承第一句,第四句承第二句,把异乡孤征的感觉写得更具体。三句中的“旧国”,即首句中的“故乡”。故乡看不到了,眼前所见河流、平原无不是陌生的景象,因而行之若迷。四句中的“边城”,意为边远之城。乐乡县在先秦时属楚,对中原说来是边远之地。“道路”即二句中的“孤征”之路,暮霭之中终于来到了乐乡城内。
接着,诗人又放眼四围,以“烟断”、“木平”写夜色的浓重,极为逼真。烟非自断,而是被夜色遮断;木非真平,而是被夜色荡平。尤其是一个“平”字,用得出神入化。萧梁时钟嵘论诗,有所谓“自然英旨”的说法(见《诗品序》)。“平”字用得既巧密又浑成,可以说是深得自然英旨的诗家妙笔。颈联这两句的精彩处还在于,在写景的同时,又将诗人的乡愁剥进了一层。“野戍荒烟”与“深山古木”,原是孤征道路上的一点可怜的安慰,这时就要全部被夜色所吞没,不用说,随着夜的降临,诗人的乡情也愈来愈浓重了。
写完以上六句,诗人还一直没有明白说出自己的感情。但当他面对寂寥夜幕时,隐忍已久的感情再也无法控制。一个抒情性的设问句“如何此时恨”,便在感情波涛的推掀下,从满溢着的心湖中自然地汩汩流出。诗人觉得,最使他动情的,无过于深山密林中传来的一声又一声猿鸣的“噭噭”声了。诗人自问自答,将荡开的笔墨收拢,泻情入景,以景写情,写出了情景交融的末一句。入暮以后渐入静境,啼声必然清亮而凄婉,这就使诗意更为深长悠远,抒发了无尽的乡思之愁。
从全诗艺术形象来看,前面六句诉诸视觉,最后这一句则诉诸听觉,在画面之外复又响起声音,从而使质朴的形象蕴有无穷的意味。前面说到,这首诗情韵悠长,正是表现在这寓情于景、以声音作结的末一句中。需要顺便指出的是,末一句诗出于南朝沈约的《石塘濑听猿》诗,字面全同,而所写情景各异。由于陈子昂用人若己,妙过前人,因而这一诗句得以广为流传,沈约的原诗反倒少为人知了。
纵观全诗结构,是以时间为线索串连起来的。第二句的“日暮”,是时间的开始;中间“烟断”“木平”的描写,说明夜色渐浓;至末句,直接拈出“夜”字结束全诗。通篇又可以分成写景与抒情两个部分,前六句写景,末两句抒情。诗人根据抒情的需要取景入诗,又在写景的基础上进行抒情,所以彼此衔接,自然密合。再次,第七句插入一个设问句式,使诗作结构获得了开合动荡之美,严谨之中又有流动变化之趣。最后,以答句作结,粗粗看来,只是近承上一问句,再加推敲,又可发现,句中的“噭噭”“猿鸣”远应前一句的“深山古木”,“夜”字关合篇首“日暮”,“夜猿鸣”的意境又与篇首的日暮乡情遥相呼应。句句沟通,字字关联,严而不死,活而不乱。
综上可见,此诗笔法细腻,结构完整,由于采用寓情于景的手法,又有含而不露的特点。这些,与笔法粗犷并与直抒见长的《登幽州台歌》比较起来,自然是大相径庭的。但也由此使读者能够比较全面地窥见诗人丰富的个性与多方面的艺术才能。
参考资料:
1、 陈志明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47-49窜身楚南极,山水穷险艰。
如同逃窜一样,我被放逐到楚国的最南端,永州的环境极其险恶艰难。
步登最高寺,萧散任疏顽。
一步步登上最高的法华寺,闲散时,我又率性疏放顽劣一番。
西垂下斗绝,欲似窥人寰。
寺庙的西边下面是陡峭的山崖,高得好似从天上俯窥人寰。
反如在幽谷,榛翳不可攀。
反过来,如果处于幽谷之中,榛莽繁茂遮蔽,谁也不能攀缘。
命童恣披翦,葺宇横断山。
我吩咐童仆尽力地砍开杂木野草,横对着断崖把一座小亭修建。
割如判清浊,飘若升云间。
山上山下,隔开来有如天壤之别,登上山顶,如飘飘然升上了云间。
远岫攒众顶,澄江抱清湾。
远方的山头朝着这里靠拢,澄清的潇水抱着东山绕弯。
夕照临轩堕,栖鸟当我还。
夕阳临照着轩窗,渐渐地沉落,归鸟直朝着我们陆续地飞还。
菡萏溢嘉色,筼筜遗清斑。
池塘里的荷花散射出一片鲜艳的色彩,山林间的竹枝留下了湘妃清清的泪斑。
神舒屏羁锁,志适忘幽潺。
精神舒畅,如同除掉了缰绳枷锁,心情安适,因而忘记了愁苦辛酸。
弃逐久枯槁,迨今始开颜。
遭到遗弃和放逐,身心早已憔悴,到今天才开始有些愉悦开颜。
赏心难久留,离念来相关。
可惜赏心的时光难以久留,离乡的愁绪总是如藉丝一般连而难断。
北望间亲爱,南瞻杂夷蛮。
举头北望,亲人们相隔千里,回视南方,我却杂居在夷蛮。
置之勿复道,且寄须臾闲。
还是放下这些事,不要再提,借着这须臾的悠闲,忘掉忧烦。
窜(cuàn)身楚南极,山水穷险艰。
窜:逃匿。这里形容被放逐的狼狈。极:终极,尽头。山水:指环境。穷:极其。
步登最高寺,萧散任疏顽。
萧散:闲逸。任:任意,率性。疏:疏放,放诞。顽:顽劣,顽皮不顺从。
西垂下斗绝,欲似窥人寰(huán)。
垂:通“陲”,边。斗:通“陡”。欲似:好像。欲,似。
反如在幽谷,榛(zhēn)翳(yì)不可攀。
反:相反,指与从山上俯视相反,从山下往上看。榛翳:丛生的草木浓密覆掩。
命童恣(zì)披翦(jiǎn),葺(qì)宇横断山。
童:仆。恣:任意,尽力的。披翦:砍削。披,砍伐。翦,同“剪”,削。葺:盖房。宇:屋檐,指亭阁。横:横对着。
割如判清浊,飘若升云间。
割:切开,划开。判:分开,差别。清浊:天地。古代认为清气上升为天,浊气下降为地。
远岫(xiù)攒(cuán)众顶,澄江抱清湾。
岫:峰峦。攒:聚集,凑拢。顶:峰顶,山头。抱:环绕。
夕照临轩堕,栖鸟当我还。
临:对着。轩:窗。当:对着。
菡(hàn)萏(dàn)溢嘉色,筼(yún)筜(dāng)遗清斑。
菡萏:荷花。溢:流出。嘉:美好。筼筜:一种竹子,茎粗而节长,这儿泛指竹子。遗清斑:留下了清晰的斑痕。指湘妃在竹枝上洒下血泪,化为竹上的斑痕。
神舒屏羁(jī)锁,志适忘幽潺(chán)。
屏:除去。志适:心情安适。志,心理活动或思想。适,安宁,舒适。幽潺:忧愁。潺,愁苦,烦恼。
弃逐久枯(kū)槁(gǎo),迨(dài)今始开颜。
枯槁:憔悴。迨:到。始:才。
赏心难久留,离念来相关。
北望间亲爱,南瞻(zhān)杂夷蛮。
间:隔离。夷蛮:古代称少数民族,东方为夷,南方为蛮。这儿泛指南方各种少数民族。
置之勿复道,且寄须臾(yú)闲。
置:放下。寄:托,靠,凭借。须臾:片刻。
理解这首诗并不难。首四句,写遭贬后出游而自嘲自慰。柳宗元被贬到永州,心情苦闷忧愤,感到环境十分艰险。于是常出游以求排遣,要趁着萧散闲逸之时,更加放纵自己的疏顽之性。其实,柳宗元不是真的萧散,而是被剥夺了参与政事的权利。柳宗元也不是真的疏顽,而是保守派打击迫害他的借口托辞。柳宗元强压满腔怒火,故作轻松调侃,自嘲自慰,表明了毫不屈服的内心思想。接着六句,写东山的高峻和构建西亭。柳宗元《永州法华寺新作西亭记》曾提及构建西亭的事:“法华寺居永州,地最高……庑之外有大竹数万,又其外山形下绝。然而薪蒸蓧簜,蒙杂拥蔽,吾意伐而除之,必将有见焉。……余时谪为州司马,官外乎常员,而心得无事。乃取官之禄秩,以为其亭,其高且广,盖方丈者二焉。”可知柳宗元构建西亭,是因为东山高峻,砍伐榛莽杂草之后,可以饱览风物,赏心悦目。一来算是萧散无事时做了一件自己乐意做而且能够做的事,二来证明自己确实生性疏顽,不思改过,反而变本加厉,孤傲山林,乐山乐水,表现出不屈抗争的勇气和愤激的心情。接下来十二句,写建亭后所见美景和心情的愉悦。写景从高而下,从远而近。在高峻的东山顶上仰天俯地,有上凌云霄,遗世独立之感。远山凑拢,澄江怀抱,胸襟不由开阔博大。夕照临轩,栖鸟飞还,菡萏艳色,斑竹清痕,清丽宁静的自然美景,令他陶醉。这样,由于贬谪而枯槁的精神,到此时方才开颜。当然,这只是暂时的、精神上的屏除和遗忘,所以描写赏心悦目的美景总偏重于幽深寂静的特征,蕴含着诗人心中深藏的挥之不去的忧怨。最后六句,写乡愁别情袭来,强自宽慰。赏心乐事最忌孤寂,何况柳宗元又身处贬谪的现实之中,所以山水之乐只能暂忘心中郁垒,时间稍长,不由得又勾起了深切的乡愁离恨。这种悲哀是由贬谪而来,与忧愤同根而互生,想要回归故里,现实中同样不可能,诗人只得强自宽慰,“置之勿复道”,在须臾的闲适欢乐中,忘得一时算一时。结尾哀婉低沉,怨愤之情长绕不去。
总之,遭贬而心情压抑——出游以求解脱——陶醉美景而暂悦——勾起乡愁——强自宽解而其实未能,是柳宗元山水诗最常见的结构方式和表达手法,而孤愤沉郁是贯穿全诗的感情基调和独特风格。
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青山外 一作:青山下)
郁郁葱葱的山外是旅客的道路,碧波荡漾的江上正好行船。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潮水涨满,两岸之间水面宽阔,顺风行船恰好把帆儿高悬。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夜幕还没有褪尽,旭日已在江上冉冉升起,还在旧年时分,江南已有了春天的气息。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我的家书应该送到什么地方呢?北去的归雁啊,请给我捎回洛阳那边!
参考资料:
1、 陈国林 .高中生必背古诗文 .北京 :龙门书局出版 ,2012年8月 :158 .2、 于海娣 等 .唐诗鉴赏大全集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0年12月版 :第60页 .3、 蘅塘退士 等 .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 .北京 :华文出版社 ,2009年11月版 :第104页 .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青山外 一作:青山下)
客路:旅途。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xuán)。
潮平两岸阔:潮水涨满时,两岸之间水面宽阔。风正:顺风。悬:挂。
海日生残(cán)夜,江春入旧年。
海日:海上的旭日。残夜:夜将尽之时。江春:江南的春天。
乡书何处达?归雁(yàn)洛阳边。
归雁:北归的大雁。大雁每年秋天飞往南方,春天飞往北方。古代有用大雁传递书信的传说。青山:指北固山。乡书:家信。
参考资料:
1、 陈国林 .高中生必背古诗文 .北京 :龙门书局出版 ,2012年8月 :158 .2、 于海娣 等 .唐诗鉴赏大全集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0年12月版 :第60页 .3、 蘅塘退士 等 .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 .北京 :华文出版社 ,2009年11月版 :第104页 .这是一首五律诗,颈联被明代胡应麟赞为“形容景物,妙绝千古”。时序匆匆交替,这怎不让身在“客路”的诗人顿生思乡之情?诗中“生”“入”用了拟人手法。是人物一说理。却在描写景物中蕴含理趣。海日生于残夜驱尽黑暗,江上景物呈现“春意”闯入旧年,赶走严冬,蕴含了时序变迁,新旧交替的自然规律,表现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活哲理,给人乐观积极向上的力量。
诗以对偶句发端,既工丽,又跳脱。“客路”,指作者要去的路。“青山”点题中“北固山”。作者乘舟,正朝着展现在眼前的“绿水”前进,驶向“青山”,驶向“青山”之外遥远的“客路”。这一联先写“客路”而后写“行舟”,其人在江南、神驰故里的飘泊羁旅之小景是难得出现的。
“潮平两岸阔”中“阔”,是表现“潮平”的结果。春潮涌涨,江水浩渺,放眼望去,江面似乎与岸平了,船上人的视野也因之开阔。这一句,写得恢弘阔大,下一句“风正一帆悬”,便愈见精采。“悬”是端端直直地高挂着的样子。诗人不用“风顺”而用“风正”,是因为光“风顺”还不足以保证“一帆悬”。风虽顺,却很猛,那帆就鼓成弧形了。只有既是顺风,又是和风,帆才能够“悬”。那个“正”字,兼包“顺”与“和”的内容。这一句写小景已相当传神。但还不仅如此,如王夫之所指出,这句诗的妙处,还在于它“以小景传大景之神”《姜斋诗话》卷上。可以设想,如果在曲曲折折的小河里行船,老要转弯子,这样的小景是难得出现的。如果在三峡行船,即使风顺而风和,却依然波翻浪涌,这样的小景也是难得出现的。诗句妙在通过“风正一帆悬”这一小景,把平野开阔、大江直流、风平浪静等等的大景也表现出来了。
读到第三联,就知道作者是于岁暮腊残,连夜行舟的。潮平而无浪,风顺而不猛,近看可见江水碧绿,远望可见两岸空阔。这显然是一个晴明的、处处透露着春天气息的夜晚,孤舟扬帆,缓行江上,不觉已到残夜。这第三联,就是表现江上行舟,即将天亮时的情景。
这一联历来脍炙人口,说:“‘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诗人已来少有此句。张燕公(张说)手题政事堂,每示能文,令为楷式。”(《河岳英灵集》)明代胡应麟在《诗薮·内编》里说,“海日”一联“形容景物,妙绝千古”。当残夜还未消退之时,一轮红日已从海上升起;当旧年尚未逝去,江上已呈露春意。“日生残夜”、“春入旧年”,都表示时序的交替,而且是那样匆匆不可待,这怎不叫身在“客路”的诗人顿生思乡之情呢?这两句炼字炼句也极见功夫。作者从炼意着眼,把“日”与“春”作为新生的美好事物的象征,提到主语的位置而加以强调,并且用“生”字“入”字使之拟人化,赋予它们以人的意志和情思。妙在作者无意说理,却在描写景物、节令之中,蕴含着一种自然的理趣。海日生于残夜,将驱尽黑暗;江春,那江上景物所表现的“春意”,闯入旧年,将赶走严冬。不仅写景逼真,叙事确切,而且表现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活真理,给人以乐观、积极、向上的艺术鼓舞力量。此句与“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有异曲同工之妙。
海日东升,春意萌动,诗人放舟于绿水之上,继续向青山之外的客路驶去。这时候,一群北归的大雁正掠过晴空。雁儿正要经过洛阳的啊!诗人想起了“雁足传书”的故事,还是托雁捎个信吧:雁儿啊,烦劳你们飞过洛阳的时候,替我问候一下家里人。这两句紧承三联而来,遥应首联,全篇笼罩着一层淡淡的乡思愁绪。
这首诗抒写诗人泛舟东行,停船北固山下,见潮平岸阔,残夜归雁而引发的怀乡情思,熔写景、抒情、说理于一炉。全诗和谐优美,妙趣横生。堪称千古名篇。这首题为《次北固山下》的五律,最早见于唐人芮挺章编选的《国秀集》。唐人殷璠选入《河岳英灵集》时题为《江南意》,但有不少异文:“南国多新意,东行伺早天。潮平两岸失,风正数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从来观气象,惟向此中偏。”本文系据长期传诵的《次北固山下》。
王湾是洛阳人,一生中,“尝往来吴楚间”。“北固山”,在今江苏镇江市以北,三面临江。上引《江南意》中首二句为“南国多新意,东行伺早天。”其“东行”,当是经镇江到江南一带去。诗人一路行来,当舟次北固山下的时候,潮平岸阔,残夜归雁,触发了心中的情思,吟成了这一千古名篇。 诗以对偶句发端,既工丽,又跳脱。“客路”,指作者要去的路。“青山”点题中“北固山”。作者乘舟,正朝着展现在眼前的“绿水”前进,驶向“青山”,驶向“青山”之外遥远的“客路”。这一联先写“客路”而后写“行舟”,其人在江南、神驰故里的飘泊羁旅之情,已流露于字里行间,与末联的“乡书”、“归雁”,遥相照应。
这首五律虽然以第三联驰誉当时,传诵后世,但并不是只有两个佳句而已;从整体看,也是相当和谐优美的。
参考资料:
1、 霍松林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365-366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