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有故园思,潇湘生夜愁。
寓居寺院挡不住思乡的感情,潇湘之夜又勾起愁思绵绵。
病依居士室,梦绕羽人丘。
病卧寺庙却仍然一心向“道”,羽人国常在你梦里绵延。
味道怜知止,遗名得自求。
体悟大道而喜爱“知止不殆”的嘉训,遗失名利去追求更高的境界。
壁空残月曙,门掩候虫秋。
残月微光映照着空壁石岩,虚掩门扉等候秋虫入室长鸣。
谬委双金重,难征杂佩酬。
承蒙厚爱,赠与我黄金一般贵重的诗作,欲酬杂佩,却使我羞愧汗颜。
碧霄无枉路,徒此助离忧。
碧天云霄,本没有来去之路,就让我写下这首诗消除离人忧怨。
参考资料:
1、 彭定求 等.全唐诗(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869客有故园思,潇湘生夜愁。
客:指娄图南。
病依居士室,梦绕羽人丘。
居士室:指娄图南所居开元寺的房舍。羽人丘:传说中的羽人国。
味道怜知止,遗名得自求。
道:揣摩、品味“中道”之说。
壁空残月曙(shǔ),门掩候虫秋。
壁:一作“堂”。曙:光亮。候虫秋:秋虫入室鸣叫。
谬(miù)委双金重,难征杂佩酬(chóu)。
双金:一对金杯。环佩:环形的佩玉。委金酬佩,是指柳娄二人唱和应答。
碧霄(xiāo)无枉路,徒此助离忧。
离忧:离人之忧。
参考资料:
1、 彭定求 等.全唐诗(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869此诗的前二句就为全诗奠定了感情基调:愁怨忧思。娄图南常年飘零在外,羁旅天涯,今又客居他乡,难免不生愁绪。这一“思”一“愁”,既抒发了情感,又点明了娄的部分病因。三、四句“梦绕羽人丘”,进一步剖析娄病的主要原因。原来,娄整日魂牵梦绕的是如何入道,虽然被称为“居士”,也“将入道”,但终究还没有入道,个中滋味,常人很难了解,只有诗人深谙其中奥秘。诗的前四句,诗人不仅摹写其状,更主要的是通过娄病这一情形的描摹观照娄的内心,为下文劝勉娄图南做了铺垫。
诗的五、六句为诗人劝勉之句。娄图南甘于清贫,乐于求道,并为入道孜孜以求,文才“传咏都中”之名已丧失殆尽。要想找回“遗名”,诗人给他指出一条正确的途径:“得自求”。两句中一“怜”一“得”,表明了诗人鲜明的态度。诗人在《娄图南秀才游淮南将入道序》中指出:“(娄)为处士,吾以为非时也……以图寿为道,又非吾之所谓道也。”并针对娄图南“以呼嘘为食,咀嚼为神,无事为闲,不死为生”之道,发出激问:“……其于道何如也?”
“壁空残月曙,门掩候虫秋”两句,勾画了一幅独守残月空壁、候虫入室长鸣的清幽愁伤的楚地秋夜图:天上悬挂着弯弯残月,透着星许亮光。月光下,寺院幽寂,寺门虚掩,石壁空空,秋虫“唧唧”。这里有残月的微光,秋虫的长鸣,声光俱见,情景交融。此情此景,不禁使人愁肠百结、思绪绵绵。这两句历来被后来的诗人学者所推崇。
诗的最后四句既是劝慰之句,又是抒怀之言。作为朋友,应礼尚往来。娄图南“委以双金”,诗人却很难酬以杂佩。这当然是诗人的谦逊之辞。对娄一心只想羽人飞天,诗人郑重指出:“碧霄无枉路”,意即无碧天云霄的来去之路,求道的结果也只会是“徒此助离忧”,奉劝娄不要继续迷恋于入道,应清醒过来,奉行“君子之道”。
全诗以“愁思”开头,以“离忧”结尾。从表面上看,诗人是写娄图南的忧愁情怀。其实只要联系柳宗元贬永十年的非凡遭遇,就不难发现,诗人也是在抒写自己的“愁思”、“离忧”。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杏花含露团香雪,绿杨陌上多离别。灯在月胧明,觉来闻晓莺。
杏花含着晶莹的晨露,一簇簇好似凝香的雪团。在我们分手的小路上,自古就有很多伤心的离别。孤灯摇曳在残月朦胧中,梦醒时闻晓莺啼鸣。
玉钩褰翠幕,妆浅旧眉薄。春梦正关情,镜中蝉鬓轻。
翠帐还需玉钩挂起,隔宿的淡妆黛色已轻。梦中情景惹引情思种种,凝眸,镜中的蝉鬓薄又轻。
参考资料:
1、 俞平伯.《隔花人远天涯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杏花含露团香雪,绿杨陌上多离别。灯在月胧明,觉来闻晓莺(yīng)。
菩萨蛮:词牌名。香雪:杏花白,故比作香雪。胧明:形容月色朦胧。
玉钩褰(qiān)翠幕,妆浅旧眉薄。春梦正关情,镜中蝉鬓(bìn)轻。
玉钩:挂窗帘的玉制之钩。搴:揭起。旧眉薄:旧眉指昨日所画的黛眉,因隔夜而颜色变浅,故称“薄”。蝉鬓:古代妇女的一种发式,两鬓薄如蝉翼,故称。轻:即薄。
参考资料:
1、 俞平伯.《隔花人远天涯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首句以杏花之芳美点明时节,也暗逗思妇致梦之因。春物这样芳美,独处闺中的少妇,不禁思绪牵萦而梦魂颠倒。这句写物色极为清丽。“香”和“雪”形容杏花的气色,着一“团”字,则花朵丛集的繁密景象宛然。再于前面着上“含露”二字,赋予“香雪”以更清鲜的生气,使人感到春物的芳妍。这句也表明时间是夜晚,如果说“含露”也可说是早晨景象,杏花如雪则定是夜间。韩愈《杏花》诗“杏花两株能白红”方世举注:“杏花初放,红后渐白。”其红者入夜暗不可见,白者得月色照映而愈显。证以杨万里诗“近红暮看失燕支,远白宵明雪色奇。‘花不见桃惟见李’,一生不晓退之诗”,确是如此。
次句写主人公的梦中情节。“绿杨陌”是绿杨夹立两旁的大道,这是梦中的离别之地。“多”字极妙,因别事萦心,故频见梦中,着一“多”字,以见伊人梦魂之颠倒零乱。
“杏花”两句亦似梦境,而吾友仍不谓然,举“含露”为证,其言殊谛。夫入梦固在中夜,而其梦境何妨白日哉!然在前章则曰:“雁飞残月天。”此章则曰:“含露团香雪。”均取残更清晓之景,又何说耶?故首两句只是从远处泛写,与前谓“江上”两句忽然宕开同,其关合本题,均在有意无意之间,若以为上文或下文有一“梦”字,即谓指此而言,未免黑漆了断纹琴也。以作者其他《菩萨蛮》观之,历历可证。除上所举“翠翘”“宝函”两则外,又如“凤凰相对盘金缕,牡丹一夜经微雨”,殆较此尤奇特也。更有一首,其上片与此相似,全引如下:“牡丹花谢莺声歇,绿杨满院中庭月。相忆梦难成,背窗灯半明。”一样的讲起梦来,既可以说牡丹,为什么不可以说杏花?既可以说院中杨柳,为什么不可以说陌上杨柳呢?吾友更曰:“飞卿《菩萨蛮》中只‘闲梦忆金堂,满庭萱草长’,是记梦境。”
“灯在”二句写梦初醒时的感觉。帘内残灯尚明,帘外残月朦胧,而又闻晓莺恼人,其境既迷离倘恍,而其情尤可哀。“灯在”,灯尚在也;“月胧明”,残月也;此是在下半夜偶然醒来,忽又朦胧睡去的光景。“觉来闻晓莺”,方是真醒了。此两句连读,即误。 “觉来”句既点明“绿杨”句为梦境,又与首句相映,增浓春的美感。这句收束上阕,启开下阕,上阕前三句所写皆为觉前之事,下半则为觉后起来的活动情态。
“玉钩”二句写主人公晨起后的活动情态,与上阕末二句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玉钩”句晨起之象。“妆浅”句宿妆之象,即另一首所谓“卧时留薄妆”也。从“月胧明”看,主人公被晓莺惊醒时天还未大明,而“褰翠幕”当在既明之后,这其间当是醒后萦思梦境,长久饮卧床榻而慵于起一身之故。“褰翠幕”即挂起翠色窗幕。“妆浅”意谓淡淡梳妆。“旧眉薄”意谓旧来画的眉已经黛色淡薄了,表明未重新画眉,活现出主人公的慵惰心情。这种情态的表现,正是由上阕描写梦别醒来的心情滋生的。
“春梦”句是对上句情态表现的申释,更点明“绿杨”句所写之为梦境。“关情”意谓梦中之事牵系情怀,中间连一“正”字,可想见弄妆时的凝思之状。末句突出人物形象。“蝉鬓”形容女子鬓发梳得匀薄如蝉翼。对镜妆梳,关情断梦,“轻”字无理得妙。《古今注》载:魏宫人莫琼树“制蝉鬓,缥缈如蝉,故日蝉鬓”。蝉鬓已极薄,而更日“轻”,用以形容鬓发之枯搞,即以见其人之面容憔悴。发槁容悴,绝非一夕梦思而致,当为已忍受长期相思折磨的征验,春梦离别,不过是这种生活中的一折而已。对镜而觉蝉鬓轻。正当春梦关情之际,其中心当如何难堪,然并未明言,只从人的观感略点一句,则其中蕴蓄人情,极为微婉易感。
这首词和作者同调其他诸作一样,通体只作客观的描写,从主人公的生活环境及行动中体现其深刻隐微的情绪,即在景物动作上亦只作扼要的勾点。使读者从所勾点的事物中想象到丰富的境象及其中隐含的深微的人情,初读稍苦难入,既入则觉包蕴层深,体味无尽,这就是温词的“深美闳约”所在。
参考资料:
1、 俞平伯.《隔花人远天涯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2、 胡国瑞 等.唐宋词鉴赏辞典(唐·五代·北宋).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45-46无事乌程县,蹉跎岁月余。
我百无聊赖地居住在乌程,虚度光阴,转眼又到了年终。
不知芸阁吏,寂寞竟何如。
七兄啊,你在芸阁那样清冷的地方供职,不知你的寂寞该是怎样的情形?
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
滔滔的江水裹挟着你的仙舟远去,天上的寒星伴随着你的使车前行。
因过大雷岸,莫忘几行书。
你路过大雷岸时,不要忘记像鲍照一样,给我寄几个字,以告慰小妹的思念之情。
参考资料:
1、 吴湛莹.唐代名媛诗译析.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10-11无事乌程县,蹉(cuō)跎(tuó)岁月余。
校书:即校书郎,官名,掌管整理图书工作的。七兄:名不详,当时任校书郎。乌程县:在今浙江湖州吴兴南。作者家乡。磋跎:光阴虚度。岁月余:岁晚、年终。
不知芸(yún)阁(gé)吏,寂寞竟何如。
芸阁吏:即校书郎,此处代指七兄。“芸阁”即秘书省,系朝廷藏书馆。因为芸香可辟纸蠢,故藏书馆称“芸台”或“芸阁”。何如:是“如何”的倒置。
远水浮仙棹(zhào),寒星伴使车。
仙棹:仙人所乘之船。这里指七兄所乘之船。棹:本摇船工具,船桨。常用来代指船。寒星伴使车:过去传说天上有使星,伴着地上的使者。
因过大雷岸,莫忘几行书。
大雷岸:即《水经》中所说的大雷口,也叫雷池,在今安徽望江县。南朝宋诗人鲍照受临川王征召,由建业赴江州途经此地。写下了著名的《登大雷岸与妹书》。
参考资料:
1、 吴湛莹.唐代名媛诗译析.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10-11此诗前两句描绘出一幅诗人百无聊赖、岁晚迟暮的心境,直逼出“寂寞”二字,为开启后文相思之意作铺垫。颔联是写七兄的寂寞无聊,诗人由自己的寂寞,推及到七兄,表现了对七兄的体贴和关怀。颈联想象七兄出使路上的情景:水陆兼程,日夜赶路,凄寒孤独。思虑七兄,慰问舟车之苦,正体现了诗人对七兄的深情。尾联借鲍照的《登大雷岸与妹书》之典,写出了对七兄的叮嘱,表现了对七兄的无限关切之情,语淡而情深。这首诗作法不同于五律通常之例。它自不经意写来,初似散缓,中幅以后,忽入佳境,有愁思之意,而无危苦之词;至曲终奏雅,韵味无穷,堪称律诗中别具风格的妙品。
律诗起句尤难,“或对景兴起,或比起,或引事起,或就题起。要突兀高远,如狂风卷浪,势欲滔天。”(杨载《诗法家数·律诗要法》)但作者却只从眼前心境说起,淡到几乎漫不经意:“无事乌程县,蹉跎岁月余。”既非兴比,又非引事,甚至未点题,更谈不上“突兀高远”,发唱惊挺了。但“无事”加之“蹉跎”,自能写出百无聊赖的心境,“岁月余”三字除写时令(岁晚),还兼带些迟暮之感。两句直逼出“寂寞”二字,对开启后文相思之意,也算得是很好的导入。
颔联点出“寂寞”,却又不是在说自家了。“不知芸阁吏,寂寞竟何如?”不道自家寂寞清苦,反从七兄方面作想,为他的寂寞而耽忧,是何等体贴,何等多情呢。其实,自己的寂寞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这里写法又是推己及人,情味隽永。对于前一联,承接自然,同时仍是漫不经意,连对仗都不讲求,可谓不事雕琢,“不求深远”。诗写至此,很象一篇五古的开头,其徐缓的节奏,固然有助于渲染寂寞无聊的气氛,以传相思深情。但对律诗来说,毕竟篇幅及半,进一步发展诗情的余地不多。
颈联一出,上述担心似乎是完全不必要的。高仲武赞云:“如‘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盖五言之佳境也。”这两句想象七兄行程,上句写水程,水“远”舟“浮”,亦即“孤帆远影碧空尽”也,当是作者回忆或想象中目送七兄征帆的情景。汉代曾以“蓬莱”(神山,传说仙府秘籍多藏于此)譬“芸阁”,故此称七兄所乘舟为“仙棹”,这样写来,景中又含一层向往之情。下句写陆程,写“星”曰“寒”,则兼有披星戴月、旅途苦辛等意;“使车”惟“寒星”相伴,更形其寂寞,惹人思念。以“寒星”、“远水”来概述旅途风光,写景简淡而意象高远。由于前四句全是情语,难免会有空疏之感,此联则入景,恰好补救。其对仗天然工致,既能与前文协调,又能以格律相约制,使全篇给人散而不散的感觉。所以二句之妙,又不止境佳而已。
从乌程出发,沿江溯行,须经过雷池(在今安徽望江县)。雷池一称大雷。刘宋文帝元嘉十六年秋,诗人鲍照受临川王征召,由建业赴江州途经此地,写下了著名的《登大雷岸与妹书》。照妹鲍令晖是女诗人,兄妹有共同的文学爱好,所以他特将旅途所经所见山川风物精心描绘给她,兼有告慰远思之意。
此诗结尾几乎是信手拈来这个典故,而使诗意大大丰富。“因过大雷岸,莫忘几行书”,由于这样的“提示”,便使读者从蹉跎岁余、远水仙棹、寒星使车的吟咏联想到那名篇中关于岁暮旅途的描写:“渡泝无边,险径游历,栈石星饭,结荷水宿,旅客贫辛,波路壮阔,始以今日食时,仅及大雷。涂登千里,日逾十晨。严霜惨节,悲风断肌。去亲为客,如何如何!”(《登大雷岸与妹书》)从而,更能具体深切地体会到“不知芸阁吏,寂寞竟何如”的淡语中,原来包含深厚的骨肉关切之情。女诗人以令晖自况,借大雷岸作书事,寄兄妹相思之情,用典既精切又自然。
“莫忘寄书”的告语,形出己之不能忘情;盼寄书言“几行”,意重而言轻。凡此种种,都使这个结尾既富于含蕴,又保持开篇就有的不刻意求深、“于有意无意得之”的风韵。
这首诗作法不同于五律通常之例。它自不经意写来,初似散缓,中幅以后,忽入佳境,有愁思之意,而无危苦之词;至曲终奏雅,韵味无穷,堪称律诗中别具风格的妙品。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417-418冰峰撑空寒矗矗,云凝水冻埋海陆。
峻峭的山和大地,都被冰雪(恶势力)所覆盖。
杀物之性,伤人之欲,既不能断绝蒺藜荆棘之根株,又不能展凤凰麒麟之拳跼。
(恶势力)杀物、伤人的恶性兴起,(我)既不能将他们连根拔起,也无法为百姓带来祥瑞。
如此则何如为和煦,为膏雨, 自然天下之荣枯,融融于万户。
如此一来,百姓便无安乐。可天下自然有法则,善恶兼存。善枯则恶荣,恶枯则善荣,待到善荣之日,万户必定能够愉快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