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夜独坐怀故山
入侍瑶池宴,出陪玉辇行。夸胡新赋作,谏猎短书成。
但奉紫霄顾,非邀青史名。庄周空说剑,墨翟耻论兵。
拙薄遂疏绝,归闲事耦耕。顾无苍生望,空爱紫芝荣。
寥落暝霞色,微茫旧壑情。秋山绿萝月,今夕为谁明。
塞北梅花羌笛吹,淮南桂树小山词。
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
南陌东城春早时,相逢何处不依依?
桃红李白皆夸好,须得垂杨相发挥。
凤阙轻遮翡翠帏,龙池遥望麴尘丝。
御沟春水相晖映,狂杀长安少年儿。
金谷园中莺乱飞,铜驼陌上好风吹。
城东桃李须臾尽,争似垂杨无限时?
花萼楼前初种时,美人楼上斗腰支。
如今抛掷长街里,露叶如啼欲恨谁?
炀帝行宫汴水滨,数株残柳不胜春。
晚来风起花如雪,飞入宫墙不见人。
御陌青门拂地垂,千条金缕万条丝。
如今绾作同心结,将赠行人知不知?
城外春风吹酒旗,行人挥袂日西时。
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杨绾别离。
轻盈袅娜占年华,舞榭妆楼处处遮。
春尽絮飞留不得,随风好去落谁家?
塞北梅花羌笛吹,淮南桂树小山词。
塞北的《梅花落》用羌笛吹奏,楚辞《招隐士》是淮南小山作词。
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
请君不要再演奏前朝的歌曲,来听听演唱新创作的《杨柳枝》。
南陌东城春早时,相逢何处不依依?
城南小路城东郊外,正值早春到来之时,过往行人相逢会面何处没有杨柳依依?
桃红李白皆夸好,须得垂杨相发挥。
桃花艳红李花洁白人都称赞,这美景还须杨柳助力。
凤阙轻遮翡翠帏,龙池遥望麴尘丝。
翡翠帷帘轻轻遮掩着宫门,宫里人在宫殿台阶上遥望御河边的杨柳丝。
御沟春水相晖映,狂杀长安少年儿。
御河水面上人面杨柳互相辉映,使长安城里的少年几欲抓狂。
金谷园中莺乱飞,铜驼陌上好风吹。
金谷园中群莺乱飞,铜驼陌上春风吹拂。
城东桃李须臾尽,争似垂杨无限时?
城中的桃花李花一会儿就凋谢了,怎么那垂杨柳没有时限的束缚?
花萼楼前初种时,美人楼上斗腰支。
花萼楼前杨柳初种时节,美人在楼上与它比试腰肢。
如今抛掷长街里,露叶如啼欲恨谁?
如今柳条被抛掷在长街上,枝叶露珠如泪不知怨恨谁?
炀帝行宫汴水滨,数株残柳不胜春。
隋炀帝的行宫在汴水一侧几株残柳配不上明媚的春色。
晚来风起花如雪,飞入宫墙不见人。
晚风吹起柳絮像雪花飞舞,飞进宫墙里去却不见人迹。
御陌青门拂地垂,千条金缕万条丝。
宫前小路京城东门杨柳轻拂,垂下金色丝缕千万条。
如今绾作同心结,将赠行人知不知?
现在把柳条打成同心结,拿来送给远行的人,他知道不知道?
城外春风吹酒旗,行人挥袂日西时。
城外春风吹动酒店旗帜,行人告别已是夕阳西下之时。
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杨绾别离。
长安道上华美树木数不胜数,只有杨柳寄托相思别离。
轻盈袅娜占年华,舞榭妆楼处处遮。
柳条轻盈袅娜有美好的年华,舞榭和妆楼处处在她的遮掩下。
春尽絮飞留不得,随风好去落谁家?
春天到头柳絮飞扬留不住,随风好好飞去,不知落到谁家?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480-4812、 吴在庆.名家精注精评本·刘禹锡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209-2133、 梁守中.刘禹锡诗文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0:77-81塞北梅花羌(qiāng)笛吹,淮南桂树小山词。
杨柳枝:此调本为隋曲,与隋堤有关。传至开元,为唐教坊曲名。白居易翻旧曲为新歌,时人相继唱和,亦七言绝句。梅花:指汉乐府横吹曲中的《梅花落》。桂树:指西汉淮南王刘安的门客小山作的《招隐士》,其首句为“桂树丛生兮山之幽”。
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
翻:改编;一说演奏。
南陌东城春早时,相逢何处不依依?
南陌:城南的小路。陌,小路。春早时:早春时期。
桃红李白皆夸好,须得垂杨相发挥。
桃红李白:桃花艳红,李花洁白。
凤阙(quē)轻遮翡翠帏(wéi),龙池(chí)遥望麴(qū)尘丝。
凤阙:指长安城的宫阙。龙池:皇家宫殿上的台阶。一作“龙墀”。麴尘丝:指柳条,柳丝。麴尘,淡黄色。柳叶呈鹅黄色,故称。
御沟春水相晖映,狂杀长安少年儿。
御沟:流经皇宫中的渠流。
金谷园中莺乱飞,铜驼陌上好风吹。
金谷园:指晋石崇于洛阳金谷涧中所筑的园馆,泛指富贵人家的豪华园林。铜驼:即铜驼街,因洛阳城汉时铸造两只铜铸骆驼而得名,洛阳繁华游冶之地。亦有借指闹市者。此代指洛阳。
城东桃李须臾(yú)尽,争似垂杨无限时?
须臾:表示一段很短的时间,片刻之间。
花萼楼前初种时,美人楼上斗腰支。
花萼楼:唐玄宗于兴庆宫西南建花萼相辉之楼,简称花萼楼。腰支:即腰肢,指腰身,身段,体态。
如今抛掷长街里,露叶如啼欲恨谁?
炀帝行宫汴(biàn)水滨,数株残柳不胜春。
炀帝:即隋炀帝杨广(569~618)。汴水:汴河,隋炀帝时期开凿的大运河。
晚来风起花如雪,飞入宫墙不见人。
御陌青门拂地垂,千条金缕万条丝。
御陌:都城的街道。青门:即汉代长安城的东南门,因门色青,呼为青门。一作“东门”。
如今绾(wǎn)作同心结,将赠行人知不知?
绾:旋绕打结。
城外春风吹酒旗,行人挥袂(mèi)日西时。
挥袂:挥手告别。日西时:黄昏。
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杨绾别离。
唯有:只有。绾:系念,挂念。一作“管”。
轻盈袅娜(nuó)占年华,舞榭(xiè)妆楼处处遮。
袅娜:柔软细长貌。
春尽絮飞留不得,随风好去落谁家?
参考资料:
1、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480-4812、 吴在庆.名家精注精评本·刘禹锡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209-2133、 梁守中.刘禹锡诗文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0:77-81塞北梅花羌笛吹,淮南桂树小山词。
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
南陌东城春早时,相逢何处不依依?
桃红李白皆夸好,须得垂杨相发挥。
凤阙轻遮翡翠帏,龙池遥望麴尘丝。
御沟春水相晖映,狂杀长安少年儿。
金谷园中莺乱飞,铜驼陌上好风吹。
城东桃李须臾尽,争似垂杨无限时?
花萼楼前初种时,美人楼上斗腰支。
如今抛掷长街里,露叶如啼欲恨谁?
炀帝行宫汴水滨,数株残柳不胜春。
晚来风起花如雪,飞入宫墙不见人。
御陌青门拂地垂,千条金缕万条丝。
如今绾作同心结,将赠行人知不知?
城外春风吹酒旗,行人挥袂日西时。
长安陌上无穷树,唯有垂杨绾别离。
轻盈袅娜占年华,舞榭妆楼处处遮。
春尽絮飞留不得,随风好去落谁家?
《杨柳枝词九首》都是咏杨柳之作。其将杨柳之体态、风韵、情思以及与杨柳有关的故事与习俗均巧妙地运用于咏杨柳中,且诗歌含情宛转,风情宛然,声韵和谐,流丽而多韵味,使人咏之而兴味不尽。
组诗首篇是全组诗的序曲,劝人听诗人改编的新曲,表明了诗人一贯持有的发展创新观念。首句提到汉乐府横吹曲中的《梅花落》曲,次句讲的是《楚辞》中的《招隐士》篇。《梅花落》曲原出塞北,歌咏梅花,《招隐士》出自淮南王门下,屡屡咏及桂树,它们与《杨柳枝词》(咏柳)都以树木为歌咏对象,在内容上有相通的地方,所以刘禹锡拿它们来与《杨柳枝词》相比。接着指出《梅花落》《招隐士》这两个作品毕竟是前朝之曲,不要再奏了,现在还是听改旧翻新的《杨柳枝词》吧。《折杨柳》原来也是乐府旧曲。乐府横吹曲中有《折杨柳》曲,鼓角横吹曲中有《折杨柳歌辞》《折杨柳枝词》,相和歌辞中有《折杨柳行》,清商曲辞中有《月节折杨柳歌》,其歌辞大抵是汉魏六朝的作品,都用五言古体来抒写。唐代不少文人所作《杨柳枝词》,从白居易、刘禹锡以至晚唐的李商隐、温庭筠、薛能等的许多作品,却都用七言近体的七绝形式来写作,虽然内容仍咏杨柳或与杨柳有关的事物,在形式上确是翻新了。唐人常用绝句配乐演唱,七绝尤多。《乐府诗集》都编入近代曲辞,表明它们是隋唐时代的新曲调。
从第二首开始,每首诗都紧扣“杨柳”二字来发挥。其中既有对民间风物的描写,也有咏怀古迹之作。
第二首言大千世界万象纷纭,各具其理又相互依存。第三首写长安少年春游,杨柳为之增色助兴。第四首赞美杨柳生机蓬勃,洛阳名士雅集,杨柳长助风情。第五首写杨柳的前后境遇不同,以杨柳依人而易衰,喻人之依附富贵不求自立,终难长久。第六首是怀古诗,以杨柳见证隋之兴亡,言世事无常之意;同时借隋炀帝荒淫亡国的教训,向唐朝统治者敲响警钟。第七首以杨柳寄托怀人相思之情。第八首言杨柳最知人间别离之事,借写离别以咏杨柳多情;全诗运用写意式的笔法简练地勾勒出一幅“风吹旗动”、“夕阳西下”、“折柳送别”的优美画面,围绕自古就开始表达的“惜别”主题,创造出恬静、淡远而有情深的美妙意境。第九首写杨柳的盛衰变化,借杨花柳絮喻漂泊之感;后二句写春尽絮飞,随风飘逝,深寓讽喻之意。
这九首诗直接用民歌曲调创作,保持了纯正的民歌风味,提高了民歌的艺术水平,既有较丰富的思想内涵,又谐音合律便于传唱,使雅俗互补,相得益彰,达到了较高的艺术水平。这正是刘禹锡追求的效法屈原的创作目标。
由于长期的贬谪生活,刘禹锡有机会接触到湘沅巴蜀的民歌民谣。《旧唐书》本传云“禹锡在朗州十年,唯以文章吟咏,陶冶性情。蛮俗好巫,每淫辞鼓舞,必歌俚辞。禹锡或从事于其间,乃依骚人之作,为新辞以教巫祝。故武陵溪洞间夷歌,率多禹锡之辞也”。在唐代,如此认真地学习民歌并取得卓越成绩的,刘禹锡首屈一指。
参考资料:
1、 吴在庆.名家精注精评本·刘禹锡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209-2132、 梁守中.刘禹锡诗文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0:77-813、 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841-842长安白日照春空,绿杨结烟垂袅风。
阳春三月,暖暖的太阳照耀着长安城,碧空下,杨树的枝条已经抽出嫩芽,在和煦的春风吹拂下,远看轻烟曼舞。
披香殿前花始红,流芳发色绣户中。
披香殿前的花儿正含苞待放,已经显露出红色,在绣房间散发着芬芳。
绣户中,相经过。
从绣房间经过。
飞燕皇后轻身舞,紫宫夫人绝世歌。
不禁联想到皇后赵飞燕妙曼的身段舞姿,还有紫宫夫人的绝世嗓音。
圣君三万六千日,岁岁年年奈乐何。
但春日里皇宫内园中这些美好的景色,都在历代帝王之家被消磨了,世人无法欣赏,实在可惜。
长安白日照春空,绿杨结烟垂袅(niǎo)风。
袅风:微风,轻风。
披香殿(diàn)前花始红,流芳发色绣户中。
披香殿:汉代长安的宫殿名。在未央宫中。流芳:散发着香气。发色:显露颜色。
绣户中,相经过。
飞燕皇后轻身舞,紫宫夫人绝世歌。
飞燕皇后:即赵飞燕。赵飞燕本是长安宫中的侍女,后为阳阿公主的舞女。汉成帝见而喜欢,召她入宫,初为婕妤,终为皇后。紫宫夫人:指汉武帝最宠爱的李夫人。绝世歌:指李延年的《北方有佳人》之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圣君三万六千日,岁岁年年奈乐何。
南朝吴迈远有《阳春歌》,梁沈约有《阳春曲》,此诗为李白拟前人之作。此诗写帝王宫中的享乐生活,隐含对帝王荒废政务的讽刺。前六句写景,后六句叙事。写景为叙事烘托环境。“飞燕”、“紫宫夫人”非专指。
此身虽贱道长存,非谒朱门谒孔门。
我虽然身份卑微但心中道义长存,我并非来攀附权贵而是因为你也是心怀道义之人。
只望至公将卷读,不求朝士致书论。
只希望您能读读我写的文章,我(此行)不求入朝为官,只希望和你一起谈谈为文著书方面的事情。
垂纶雨结渔乡思,吹木风传雁夜魂。
雨中垂钓结下了隐居渔乡的孤傲之情,吹过树林的夜风传来了远飞鸿雁的心志。
男子受恩须有地,平生不受等闲恩。
男子汉接受恩惠必须要有缘由,我平生也绝不能接受别人平白无故的施舍恩惠。
参考资料:
1、 胡嗣坤,罗琴.《杜荀鹤及其《唐风集》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5:133此身虽贱道长存,非谒朱门谒孔门。
裴(péi)侍郎:即裴瓒(zàn)。朱门:权贵之门。孔门:孔子儒家之门。
只望至公将卷读,不求朝士致书论。
至公:科举时代对主考官的敬称。谓其大公无私。指裴侍郎。
垂纶(lún)雨结渔乡思,吹木风传雁夜魂。
垂纶:钓鱼。
男子受恩须有地,平生不受等闲恩。
地:见地,缘由。等闲:平白无故。
参考资料:
1、 胡嗣坤,罗琴.《杜荀鹤及其《唐风集》研究》.成都:巴蜀书社,2005:133尘中见月心亦闲,况是清秋仙府间。
平时在红尘中见到月亮,心都能清静下来,何况是在这清秋时节的神仙洞府间?
凝光悠悠寒露坠,此时立在最高山。
凝聚起来的光芒悠悠地象寒露坠落下来,而我此刻站在桃源的最高处。
碧虚无云风不起,山上长松山下水。
碧空之中没有一丝云彩,风也不见一缕,可以看见山上高高的松树和山下的流水。
群动悠然一顾中,天高地平千万里。
那些行动的物体全在视野之中,天那么高,地那么平,仿佛可以看见千万里之外。
少君引我升玉坛,礼空遥请真仙官。
“少君”把我带到了玉坛之上,远远地施礼请仙人相见。
云拼欲下星斗动,天乐一声肌骨寒。
云彩聚集,星斗挪动,仙乐奏响,让人肌骨寒肃。
金霞昕昕渐东上,轮欹影促犹频望。
金色的霞光从东面渐渐升起,月轮西斜,仙影远去,我还在频频回望。
绝景良时难再并,他年此日应惆怅。
只因为良辰美景难以再回来,以后到了中秋这天应该很惆怅吧!
尘中见月心亦闲,况是清秋仙府间。
凝光悠悠寒露坠,此时立在最高山。
碧虚无云风不起,山上长松山下水。
群动悠然一顾中,天高地平千万里。
少君引我升玉坛,礼空遥请真仙官。
少君:是指能和神仙沟通的人。西汉武帝时有一个方士叫李少君,他自言见过神仙,能得长生不老之法,骗取了汉武帝的信任。以后人们就以“少君”代指游仙的向导。
云拼欲下星斗动,天乐一声肌骨寒。
金霞昕昕渐东上,轮欹影促犹频望。
绝景良时难再并,他年此日应惆怅。
这首诗共十六句,每四句一韵,每一韵又是一个自然段落。第一段写桃源玩月,有月之景,有玩之情;第二段写八月十五夜色,以月光朗照下的天地山水反衬中秋之月;第三段浪漫畅想,写欲仙之感,由景及情,生发自然;最后一段从畅想中曳回,写日出月落,更就"绝景良时"抒发情感,略出桃源别后,难再重游一意。全诗景物随时而变,情调随景而移,有起伏跌宕之感。
这首诗表面上可以归入游仙诗,把中秋之夜写得如梦如幻。尤其“凝光悠悠寒露坠,此时立在最高山”一句已经成为中秋时节人们常用的佳句。至于其他欣赏者怎么理解,可以说百人百解。有联系刘禹锡仕宦失意,解释后半部分是以仙宫比喻朝廷,盼望早日回归;也有把前半部分解释为用“寒露坠”代指人生祸福无常,说这是刘禹锡对人生的感慨之作。也许这种种理解,正好体现了“诗豪”作品多彩的艺术魅力。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