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浑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韵(湜时为陆浑尉)

:
皇甫补官古贲浑,时当玄冬泽乾源。山狂当很相吐吞,
风怒不休何轩轩。摆磨出火以自燔,有声夜中惊莫原。
天跳地踔颠乾坤,赫赫上照穷崖垠。截然高周烧四垣,
神焦鬼烂无逃门。三光弛隳不复暾,虎熊麋猪逮猴猿。
水龙鼍龟鱼与鼋,鸦鸱雕鹰雉鹄鹍.燖炰煨爊孰飞奔,
祝融告休酌卑尊,错陈齐玫辟华园,芙蓉披猖塞鲜繁。
千钟万鼓咽耳喧。攒杂啾嚄沸篪埙,彤幢绛旃紫纛幡。
炎官热属朱冠裈,髹其肉皮通髀臀。颓胸垤腹车掀辕,
缇颜靺股豹两鞬.霞车虹靷日毂轓,丹蕤縓盖绯繙fH.
红帷赤幕罗脤膰,fI池波风肉陵屯。谽呀钜壑颇黎盆,
豆登五山瀛四尊。熙熙釂酬笑语言,雷公擘山海水翻。
齿牙嚼啮舌腭反,电光ze磹赪目fu,顼冥收威避玄根,
斥弃舆马背厥孙。缩身潜喘拳肩跟,君臣相怜加爱恩。
命黑螭侦焚其元,天阙悠悠不可援。梦通上帝血面论,
侧身欲进叱于阍。帝赐九河湔涕痕,又诏巫阳反其魂。
徐命之前问何冤,火行于冬古所存。我如禁之绝其飧,
女丁妇壬传世婚。一朝结雠奈后昆,时行当反慎藏蹲。
视桃著花可小骞,月及申酉利复怨。助汝五龙从九鲲,
溺厥邑囚之昆仑。皇甫作诗止睡昏,辞夸出真遂上焚。
要余和增怪又烦,虽欲悔舌不可扪。
向上折叠
展开剩余(
韩愈

韩愈

韩愈(768~824)字退之,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河阳(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人,汉族。祖籍河北昌黎,世称韩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谥号“文”,又称韩文公。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破骈为散,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宋代苏轼称他“文起八代之衰”,明人推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作品都收在《昌黎先生集》里。韩愈在思想上是中国“道统”观念的确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 344篇诗文

猜你喜欢

织妇辞

:
夫是田中郎,妾是田中女。
当年嫁得君,为君秉机杼。
筋力日已疲,不息窗下机。
如何织纨素,自著蓝缕衣。
官家榜村路,更索栽桑树。

夫是田中郎,妾是田中女。
丈夫是农民,我是农妇。

当年嫁得君,为君秉机杼。
当年我嫁给丈夫,便开始在夫家从事纺织劳动。

筋力日已疲,不息窗下机。
我一天天疲劳下去,越来越没有气力,却一刻也不能停止纺织。

如何织纨素,自著蓝缕衣。
为什么我织出来的是细白的丝绢,而我自己穿的却是破烂衣服。

官家榜村路,更索栽桑树。
官府在村中的道路上张贴告示,要农民广栽桑树养蚕缫丝。

参考资料:

1、 华忱之 喻学才.孟郊诗集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4页

夫是田中郎,妾是田中女。
田中郎:从事农业劳动的男子。妾:古代妇女的自我谦称。田中女:农村的劳动妇女。

当年嫁得君,为君秉机杼(zhù)
秉:执持,操持。机杼:泛指织布的工具。机:织具也。杼:织布的梭子。

筋力日已疲,不息窗下机。
日:每天。疲:衰竭。息:停止。

如何织纨(wán)素,自著蓝缕衣。
纨素:精致洁白之细绢。著:穿。蓝缕:破敝衣裳。

官家榜村路,更索栽桑树。
官家:指地方政府。一说官家谓帝王之家。榜:布告,告示,此作动词,张贴告示。索:要求。栽桑树:指栽种桑树养蚕取丝。

参考资料:

1、 华忱之 喻学才.孟郊诗集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4页
夫是田中郎,妾是田中女。
当年嫁得君,为君秉机杼。
筋力日已疲,不息窗下机。
如何织纨素,自著蓝缕衣。
官家榜村路,更索栽桑树。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男耕女织的社会,但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所谓的“女织”是相对的大多数劳动妇女白天是“田中女”,晚上要“秉机杼”。这种现象许多纺织诗都有所反映,如范成大“昼出耘田夜绩麻”。

  女主人公白天劳累已疲惫不堪,晚上还要不停地当窗织纨素。如此劳碌,自己穿的却是“蓝缕衣”。那么她辛辛苦苦织的纨索哪儿去了呢?“官家膀村路,更索栽桑树。”官家已贴出告示,要农民植桑养蚕任其挥霍。至此,我们恍然大悟,原来“官家”就是劳动人民受苦受难的真正根源。史载,当时官府除了征收正税外,又有“杂调”,更有所谓“临时折估”、“临时索取”,丝茧税也随之加重。

  诗的开头直呼“夫”,似乎“妾”是怨恨自己嫁给他不曾有一天好日子过。最后笔锋一转,揭示出自己受苦的真正根源。全诗借用织妇的口吻,语言直白如话,诗意层层逼进。明里是“闺怨”之辞,暗里是刺官之语。诗人通过“指夫说官”的手法,含而不露地给敲骨吸髓的统治阶级一击。

参考资料:

1、 施亚、王美春.历代纺织诗解析: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07月第1版:第56页
向上折叠
展开剩余(

驳复仇议

: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向上折叠
展开剩余(

送于十八应四子举落第还嵩山

:
吾祖吹橐籥,天人信森罗。
归根复太素,群动熙元和。
炎炎四真人,摛辩若涛波。
交流无时寂,杨墨日成科。
夫子闻洛诵,夸才才固多。
为金好踊跃,久客方蹉跎。
道可束卖之,五宝溢山河。
劝君还嵩丘,开酌盼庭柯。
三花如未落,乘兴一来过。

吾祖吹橐籥,天人信森罗。
我家祖宗认为天地就像牛皮风箱,仙人一定有很多,森森罗列。

归根复太素,群动熙罗和。
清净即宇宙最原始状态,是为归根,静生动,则动植物从罗和化生出来。

炎炎四真人,摛辩若涛波。
名声卓著的庄子文子列子庚桑子四个真人,执笔为文,铺陈翰藻若波涛汹涌。

交流无时寂,杨墨日成科。
天地交流无时休寂,杨朱与墨翟的学说也成为法律承认的科目。

夫子闻洛诵,夸才才固多。
反复吟颂孔夫子的学说,口才若悬河海口。

为金好踊跃,久客方蹉跎。
能铸莫邪剑的金属性质活跃,长期为客不被赏识,心情必然蹉跎。

道可束卖之,五宝溢山河。
道,是不可以捆绑出售的,那是满溢山河的金银铜铁玉五宝。

劝君还嵩丘,开酌盼庭柯。
我劝你还是回归嵩山,手把酒杯看着自家的枝条早开花,管他官家的草长不长!

三花如未落,乘兴一来过。
如果嵩山的贝多树开的三季花儿未落,我哪天乘兴去看。

吾祖吹橐(tuó)(yuè),天人信森罗。
橐籥:亦作“橐爚”。古代冶炼时用以鼓风吹火的装置,犹今之风箱。

归根复太素,群动熙元和。

炎炎四真人,摛(chī)辩若涛波。
摛辩:铺陈辩论。

交流无时寂,杨墨日成科。
杨墨:战国时杨朱与墨翟的并称。

夫子闻洛诵,夸才才固多。

为金好踊跃,久客方蹉(cuō)(tuó)
为金好踊跃,久客方蹉跎:出自《庄子·大宗师篇》:“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

道可束卖之,五宝溢山河。

劝君还嵩丘,开酌盼庭柯。

三花如未落,乘兴一来过。

向上折叠
展开剩余(

蚕妇

:
粉色全无饥色加,岂知人世有荣华。
年年道我蚕辛苦,底事浑身着苎麻。

粉色全无饥色加,岂知人世有荣华。
我的脸蜡黄,没有一点光泽,哪知道人世间的什么荣华富贵。

年年道我蚕辛苦,底事浑身着苎麻。
年年都说我养蚕辛苦,为什么身上穿的是苎麻做的衣服?

粉色全无饥色加,岂知人世有荣华。

年年道我蚕(cán)辛苦,底事浑身着苎(zhù)麻。
底事:为什么。苎麻:一种草本植物、茎部韧皮可供纺织。

粉色全无饥色加,岂知人世有荣华。
年年道我蚕辛苦,底事浑身着苎麻。
  这首诗是以养蚕妇的口吻,向不合理的社会发出控告。
向上折叠
展开剩余(

登百丈峰二首

:

朝登百丈峰,遥望燕支道。
汉垒青冥间,胡支白如扫。
忆昔霍将军,连年此征讨。
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
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

晋武轻后事,惠皇终已昏。
豺狼塞瀍洛,胡羯争乾坤。
四海如鼎沸,五原徒自尊。
而今白庭路,犹对青阳门。
朝市不足问,君臣随草根。

朝登百丈峰,遥望燕支道。
早上登上百丈峰,远眺那燕支山道。

汉垒青冥间,胡天白如扫。
高山上,汉兵遗留下来的堡垒高耸入云天;胡地的天空旷远苍茫。

忆昔霍将军,连年此征讨。
遥想当年霍将军,连年在此征讨匈奴。

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
匈奴终究没能灭绝,这孤寒的高山空自承受着这些纷乱的事实。

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
如今只见大雁高飞而过,此情此景更令人感慨伤怀。

晋武轻后事,惠皇终已昏。
晋武帝轻忽继承人的培养和选拔之事,没有废除惠帝;惠帝登基后,晋朝终于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豺狼塞瀍洛,胡羯争乾坤。
中原地区豺狼当道,胡人常常南下入侵。

四海如鼎沸,五原徒自尊。
全国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胡人们妄自称尊。

而今白庭路,犹对青阳门。
现在白庭地区还冲着青阳门的方向。

朝市不足问,君臣随草根。
名利之场的事是不值得去追问的,且看那晋朝的君臣,无非都与草根同朽罢了。

参考资料:

1、 彭定求 等.全唐诗(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4982、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108-109

朝登百丈峰,遥望燕支道。
百丈峰:山名,在今甘肃武威。燕支:山名,亦名焉支山,古时在匈奴境内,位于今甘肃山丹东。

汉垒(lěi)青冥(míng)间,胡天白如扫。
汉垒:汉军营垒。青冥:形容青苍幽远。指青天。胡天:指胡人地域的天空;亦泛指胡人居住的地方。

忆昔霍(huò)将军,连年此征讨。
霍将军:指西汉抗击匈奴的名将霍去病。此:一作“北”。

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
匈奴:中国古代北方民族之一,此代指唐时突厥等北方民族。草草:骚扰不安的样子。

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
唯见:一作“唯有”。

晋武轻后事,惠皇终已昏。
晋武轻后事:晋武,即晋武帝司马炎。惠皇:晋惠帝司马衷,司马炎之子。他即位后,贾后乱政,导致八王之乱和五胡乱华之祸。

豺狼塞瀍(chán)洛,胡羯(jié)争乾坤。
瀍洛:瀍水和洛水的并称。洛阳为东周、东汉、魏、晋等朝都城(今河南省洛阳市,地处瀍水两岸、洛水之北)。故多以二水连称谓其地。此指中原地区。胡羯:指北方少数民族。

四海如鼎沸,五原徒自尊。
五原:关塞名。即汉五原郡之榆柳塞。又作“五凉”。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

而今白庭路,犹对青阳门。
白庭:匈奴单于之庭。在今甘肃民勤北。青阳门:晋宫门名。

朝市不足问,君臣随草根。
朝市:朝廷与市肆,泛指名利之场。

参考资料:

1、 彭定求 等.全唐诗(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4982、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108-109

朝登百丈峰,遥望燕支道。
汉垒青冥间,胡天白如扫。
忆昔霍将军,连年此征讨。
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
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

晋武轻后事,惠皇终已昏。
豺狼塞瀍洛,胡羯争乾坤。
四海如鼎沸,五原徒自尊。
而今白庭路,犹对青阳门。
朝市不足问,君臣随草根。

  这两首诗描写了作者登上百丈峰的所见、所思,境界阔大而高迈。第一首诗描写了诗人登上百丈峰所见到的营垒、胡天雄壮苍凉的景象,并联想到昔日的战争以及这些战争对边塞的意义。

  “朝登百丈峰,遥望燕支道。”诗人登山第一眼看到的不是百丈峰的山景,而是曾经为匈奴长期占据、汉兵多次征讨的燕支山,可见诗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不为游览,而是想要观察边疆关隘的地势,思索文治武功的才略。

  “汉垒青冥间,胡天白如扫。”有感慨昔日战阵已不在,如今胡兵仍猖撅之意。

  “忆昔霍将军,连年此征讨。”诗人思前想后,对霍去病征伐匈奴的赫赫功勋不由感慨良多。

  “匈奴终不灭,寒山徒草草。”诗人思接千古,看到北方继匈奴而后,又有羌、突厥等为祸中原,非兵戈所能平夷,因此多少征战都是徒耗国力而已。

  “唯见鸿雁飞,令人伤怀抱。”面对自然界的从容与亘古不变,诗人更感到那几多征讨,几多纷扰,如今都湮没了,顶多留下记载。

  全诗先写登山所见,遂由故垒胡天中联想到昔日的战争,诗人自然想到这些战争对边塞的意义,追今抚昔后,结论是:“徒草草”而已,最后面对永恒的自然,诗人更感到困惑,只能在一片疑虑中,悲哀地结束诗章。诗人在《塞上》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转斗岂长策,和亲非远图”,并充满信心地提出“惟昔李将军,按节出皇都”可以是解决边境问题的方法之一。如今诗人面对“霍将军”的“连年此征讨”而“匈奴终不灭”的现实,不由陷人了新的彷徨。目睹‘“鸿雁飞”之景,诗人囿于积极用世的功利心态的枷锁,并没能体悟到顺其自然的妙处,只是陷入更艰苦的徘徊和思索之中。回首当年的几多征伐,如今纷扰依然,诗人不禁感慨万千。诗人久居塞外,与边疆人民有过密切接触,因而对边疆事务体察入微,往往更能觉人所未觉。这首诗堪称是诗人怎样对处理边疆纠纷,以求长治久安之策的深深思考,因此此诗的政治意义与其文学意义一样光耀诗坛,横亘边塞。

  第二首诗由上文对边疆守御的思考,由此而及晋朝在胡人的入侵中灭亡的史实,分析了晋朝破灭的原因和过程,深深感叹内政不修则外虏入侵,并以此讽喻时局。

  “晋武轻后事,惠皇终已昏。”诗人对晋国国灭,遭逢大难,感到痛惜。

  “豺狼塞瀍洛,胡羯争乾坤。”前一句是后一句的原因,正因为内政混乱,才导致国力衰微,游牧民族才得以长驱直入。

  “四海如鼎沸,五原徒自尊。”诗人指出政权衰弱则人民如待宰的羔羊,任由人侵者宰割。这是胡人入侵所造成的悲惨现实。

  “而今白庭路,犹对青阳门。”诗人居安思危,告诫当局者。

  “朝市不足问,君臣随草根。”诗人总结晋朝灭亡的教训,指出了那些只顾一味争名夺利者的可鄙可悲的下场。

  全诗分析了晋朝破灭的原因、过程,并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潜伏的危机,最后诗人对追求名利的人提出批评。后来李唐王朝为后梁所覆灭,中国进入五代十国这一与南北朝一样的混乱时期。这首诗竟成了大唐王朝不幸的偈语,这或许是诗人所始料未及的。

参考资料:

1、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108-1092、 《超值典藏书系》丛书编委会.唐诗一万首精选.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2:78
向上折叠
展开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