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素兰

(?—1627)明末人。籍贯不详,或云吴人,名孺,字静和。解音律,自以为得羽声,遂以羽为氏。能书,善画兰,故又以素兰自号。嫁后不得意,著《沤子》十六篇以明志。春秋佳日,或跨骑行游,或扁舟自放,游迹遍吴越。天启七年九月为人杀害。 9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