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新
蔡新(1707~1799年),字次明,号葛山,别号缉斋,福建省漳浦(今漳浦县大南坂下楼村林西墘)人,清朝大臣。乾隆元年进士,授庶吉士、翰林院编修、直上书房、翰林院侍讲,累官内廷总师傅、兼理兵部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务、礼部尚书兼理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兼国子监事务、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加授太子太师。嘉庆四年十二月,卒于家,赠太傅,赐祭葬,谥文恭。 3篇诗文
蔡新(1707~1799年),字次明,号葛山,别号缉斋,福建省漳浦(今漳浦县大南坂下楼村林西墘)人,清朝大臣。乾隆元年进士,授庶吉士、翰林院编修、直上书房、翰林院侍讲,累官内廷总师傅、兼理兵部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务、礼部尚书兼理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兼国子监事务、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加授太子太师。嘉庆四年十二月,卒于家,赠太傅,赐祭葬,谥文恭。 3篇诗文
乾隆元年(1736年),登进士第,选翰林庶吉士。散馆后,授翰林院编修。当时,乾隆皇帝命史馆官员每日呈进经史讲义,各抒己见,以考察其学问根底的深浅。蔡新呈进讲义数十篇,深得赞许。
乾隆五年(1740年),噶喇吧(今属印度尼西亚)发生荷兰殖民者屠杀华侨的惨案,史称“红溪惨案”。翌年,福建巡抚奏闻于朝,并请“禁止南洋商贩”以困之,朝臣意见不一。内阁学士方苞知道蔡新生长于闽南,且有经济策略,就写信征求蔡新的意见。蔡新在回信中认为,禁止通商有弊无利,只能引起沿海民众财物损失和闽粤两省财源困乏。因而主张“静加查察”,若噶喇吧继续迫害中国商人,那也只禁止与噶喇吧通贩,其余南洋诸国“听从民便”。方苞接受蔡新的意见,并向朝廷建议,遂得以实施。乾隆九年充江西副考官。
乾隆十年(1745年),蔡新奉命入直上书房,侍诸皇子讲读,并授翰林院侍讲。不久,奉命督学河南。督学期满后回京,仍直尚书房。皇帝知道他精通数学,懂得应用勾股弦原理进行开方的方法,命皇子于课余时间向蔡新学习数学。有一天,乾隆皇帝问蔡新:“阿哥(皇子)学算法,哪个学得好。”蔡新婉转地回答:“诸位阿哥天资都很聪明敏慧,学习日有进步,只是数学属课余兴趣,有不感兴趣的,只好由他去”。皇帝听了,认为蔡新因材施教,是合乎情理的。乾隆十一年督学河南,任满,仍值上书房。十七年,典江西乡试,任侍讲学士,日讲起居注官。未几,迁内阁学士,再晋工部右侍郎,调刑部。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秋,蔡新以母老,乞请归养。归家后,接奉圣谕,命为内廷总师傅。蔡新上疏辞谢,请求留家奉母。又接乾隆皇帝亲笔谕示:“非命汝即来供职,待日后耳”。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兼理兵部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务。不久,调任礼部尚书。赐紫禁城骑马,并照顾在澄怀园办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再兼理兵部尚书。时蔡新已69岁,乾隆手书“武库耆英”及红绒结顶冠服赐给他。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转为吏部尚书兼国子监事务,授协办大学士。乾隆四十六年十月(1776年),充《四库全书》馆正总裁之一。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五月,《四库全书》纂修基本完成,请假回乡修墓,奉旨给假一年,不必开缺。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六月,蔡新假满抵京。七月,授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赐“黄扉宿彦”匾额。
乾隆五十年(1785年)正月,蔡新已78岁,出席千叟宴,朝廷大臣中以蔡新年龄最高。二月,皇帝按例亲到辟雍(太学)讲学,蔡新以大学士统领国子监,坐讲《易经》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众讲官依次讲授。乾隆御制《辟雍诗》,中有句“蔡新或备伯兄行”,并自注“若今之群臣,孰可当三老五更之席者,独大学士蔡新长予4岁,或可居兄事之列”。蔡新悚惶局促,礼毕后,面恳乞休。皇帝允许以原官致仕,加授太子太师,令驿站车马送回漳浦,沿途所经地方官在20里以内照料护行,御制诗章以宠其行,诗中有“不忍言留合令归,及归临别又依依”之句。在朝同僚、门生及部属也都赋诗,为他送行。
清嘉庆元年(1796年),蔡新已89岁。嘉庆皇帝御书“绿野恒春”匾额赐给蔡新,并赐蔡新子本俊官内阁中书。嘉庆四年(1799年)十二月,蔡新卒于家(位于漳浦县大南坂,现名为蔡新故居),享寿92岁。晋赠太傅,赐祭葬,谥文恭。